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案件周五(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辯方正式答辯,不認罪受審。
辯方指須更換律師團隊,又指控方不願提供被告定罪紀錄、關鍵證人所在地等資料,提到若關鍵證人案發時不在港,將影響法庭的司法管轄權,遂申請重新排期審訊,並於開審前先處理部分證物可否呈堂。控方則指,他們無從取得相關紀錄,反指這些資料應在辯方手中,認為沒基礎押後。裁判官高偉雄亦質疑,辯方是「試探式(fishing)」取證,拒絕押後,案件將如期在 12 月 18 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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