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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深水埗|17 歲學生事隔逾兩年機場再被捕 認藏鐵筆、噴漆 還押 10.20 判刑

11.11 深水埗|17 歲學生事隔逾兩年機場再被捕 認藏鐵筆、噴漆 還押 10.20 判刑
2019 年 11 月 11 日「大三罷」,一名 17 歲學生被指在深水埗藏有鐵筆及噴漆,事隔近 2 年半,於 2022 年 4 月再度被捕,被起訴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被告周五(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稱控罪性質嚴重,案發當日社會事件規模大,拒絕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案件押後至 10 月 20 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須還押。

辯方指,被告曾赴加拿大讀書,其後回港,2022 年 4 月再計劃到馬來西亞升學時,在機場再次被捕,強調並非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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