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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登發帖稱「不排除炸解放軍營」 煽惑製爆炸品罪成申上訴被拒

男子高登發帖稱「不排除炸解放軍營」 煽惑製爆炸品罪成申上訴被拒

26 歲「高登討論區」男會員,被指 2017 年 11 月發帖稱「不排除轟炸解放軍營」,內容涉及製作炸藥材料及步驟。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成,判囚 4 年 6 個月。他不服定罪申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潘敏琦駁回其申請,周三(8 日)頒下判詞,指申請人上訴理由沒有可辯之處,並發出「減時命令」風險警告,即他有權再向上訴庭申請,但假如申請被駁回,上訴庭有權命令他在聽候上訴期間的關押不計入刑期之內。|

判詞引述,申請人質疑原審官錯誤拒納他稱不知「硝酸甘油」是炸藥,控方未能就其意圖舉證。而原審指,申請人辯稱在案發時不懂「硝酸甘油」用途及成分,說法卻與他在錄影會面,及在 Google 搜尋的內容大相逕庭。潘敏琦認為原審分析合情合理,在推論申請人有煽惑意圖時,亦有考慮其他環境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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