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旬女商人,去年在觀塘 APM 商場內的「 Apple Store」,未能安裝「安心出行」向職員求助,期間疑不滿職員態度欠佳,出手打傷對方,又在店內搗亂。經點算後,店內共 16 部電子產品損壞,總值近 15 萬元。 女商人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和刑事損壞 2 罪,周五( 2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感化一年,另須支付堂費 1000 元。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意作出賠償。但由於賠償金額超出上限,控方沒有申請法庭賠償令。
辯方今早在庭上指,被告願意向受傷職員及 Apple Store 賠償,望法庭考慮到有關報告建議,判處感化。控方則解釋,由於涉案金額超出上限,故未有申請賠償令。
裁判官錢禮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一年,期間被告須遵守一系列條件,包括接受輔導、定期接受精神和心理評估,以及出席更生小組。
涉拿手機連擊事主頭部 2 次
周淑儀( 51 歲,商人)被控於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觀塘創紀之城 5 期 APM 1 樓的 Apple Store ,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蘋果公司的 5 部 iPhone、11 部 Macbook,總值港幣 148584 元,並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庚萍。
案情指,當晚約 8 時 30 分,被告到訪該 Apple Store,指自己無法在電話安裝「安心出行」,遂要求事主協助。惟被告認為事主無法替其解決問題,同時不滿事主的態度,開始鼓躁,大罵店內職員,又將陳列桌上的電子產品掃至地上。
職員見狀上前調停,被告再拿起一部陳列手機連擊事主的頭兩下,致其頭部紅腫。現場保安拍下事發經過,職員隨即報警。被告警誡下稱因憤怒犯案。
KTCC 81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