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新案 澳洲返港女子被控2019年管武等兩罪 控罪指涉鐳射筆及噴漆

反修例 2019.9.8 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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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 2019 年 9 月

被告陳昫菁(21 歲,賭場職員),她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8日,在香港炮台山電氣道 218 號至英皇道 147 號之間一段油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保管或控制 3 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2019 年 9 月 8 日,防暴警員在港島區行動。(資料圖片,非涉案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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