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130日審訊 訊息顯示向陳梓華稱「戰鬥到最後」 黎:屬安慰說話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130日審訊 訊息顯示向陳梓華稱「戰鬥到最後」 黎:屬安慰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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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 休庭
16:00 裴倫德向黎發送有關 IPAC 成員人數文件 黎稱不感興趣沒閱讀

控方展示裴倫德於 2020 年 6 月 11 日,向黎傳送兩份文件,標題均為「the membership of the IPAC has ballooned to over 100 legislators from 13 countries, in under a week」(不足一周,IPAC 成員已增至 100 多名議員,來自 13 國家),黎回覆「謝謝」。

黎表示,他沒有閱讀這些文件。控方指,黎毋須按進文件,也能能憑標題知悉 IPAC 的規模?黎稱,他不感興趣。

控方展示同年 7 月 7 日裴倫德向黎傳送一條 Twitter 連結,「BREAKING @MPIainDS calls for Carrie Lam to be sanctioned under the UK’s new Magnitsky sanctions regime.

@DominicRaab doesn’t rule it out」(突發 施志安呼籲根據英國新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對林鄭月娥進行制裁。藍韜文:不排除這可能性),並附上一段議會影片。控方指,影片與施志安呼籲制裁林鄭月娥有關?黎指沒有看影片。

訊息顯示,裴倫德傳送 Twitter 連結後,稱「Organized for this to happen today. Actually not impossible now. Hope you’re okay」(今天組織了這件事。其實現在要實現,也不是不可能。希望你沒事),黎回覆「Luke, Yes. I’m ok for now. Cheers. Jimmy」(是的,現在沒事)、「Yes, not impossible now」(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

控方問,黎所指的「現在並非不可能」是指林鄭月娥被制裁一事?黎稱不知道,又指「也許我弄錯了」(maybe I was mistaken),其實他是指自己的情況。杜麗冰指,但黎稱「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黎重申他弄錯了。

控方質疑,如黎沒有看過影片,怎會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黎指,他以為裴倫德問「我現在的情況是否不可能」,故黎回答「現在沒事」,又指以為裴倫德在問他現在情況是否不可能,因此他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

控方問,若是黎的說法,是甚麼事情不可能?黎稱是他本人的情況。控方指出,黎確實看了影片,所以才說「是的,現在並非不可能」;黎不同意。控方又指,裴倫德當時呼籲在《國安法》生效後,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黎稱不知道。控方問,他是問黎同意與否,黎指「我不知道,怎能回答同意與否?」。控方問,所以黎說他不知道裴倫德正從事呼籲制裁香港官員的工作?黎稱不知道。

15:15 控方指黎三度撒謊稱不知道IPAC 黎:為何要說謊?知又不是罪行

控方展示黎與裴倫德於 2020 年 6 月 13 日的對話,裴倫德稱「Thank you tweeting about IPAC」(謝謝你發布與 IPAC 有關的 Twitter 帖文),黎稱「You’re welcome」(不用客氣)。控方再展示同日黎 Twitter 帖文,提到「看到來自不同國籍和背景的領袖最終聯合起來,令人鼓舞」,並標註 IPAC 的 Twitter 帳戶。

黎確認,裴倫德感謝他轉發的帖文,就是控方展示的帖文,指是由徒弟李兆富撰寫,黎本人則望過這則帖文。控方指,那麼黎知道 IPAC 的存在?黎指,望過帖文不等於留意到 IPAC,重申不知道 IPAC。

控方問,但黎說「不用客氣」,顯示他知悉此帖文?黎指,他知道 IPAC 與否也會說「不用客氣」,因為對方謝謝他,所以他說「不用客氣」。

杜麗冰指,黎供稱不認識 IPAC,在庭上才知悉 IPAC,但裴倫德稱「謝謝你發布與 IPAC 有關的 Twitter 帖文」,黎向對方說「不用客氣」,詢問黎會否形容「不認識 IPAC」的供詞是不準確?黎重申,他當時沒留意 IPAC。

杜指,她是問黎會否認為「不認識 IPAC」的供詞不準確,不是問他有否留意;黎指「對 IPAC 沒有印象」(IPAC was no impression on me)。

杜指,這不是印象問題,而是黎說從來沒聽過 IPAC,但現在法庭看到,裴倫德在 6 月 13 日向黎說「謝謝你發布與 IPAC 有關的 Twitter 帖文」,黎稱「不用客氣」,黎會否同意其原來說法不準確?黎稱「我不是不準確,因為這是我的印象。」(I was not inaccurate, because that’s my impression)。

控方指,黎至少三次向法庭撒謊,說不認識 IPAC;黎否認,「我沒必要撒謊,如果我知道 IPAC,沒甚麼大不了。我為甚麼要說謊?知道 IPAC 又不是罪行」(no need for me to lie, if I know IPAC just no big deal. Why should I lie? It’s not a crime to know IPAC)。

15:00 黎否認《國安法》生效前尋求外國支持 官質疑同年 5 月推「一人一信」行動

法官李運騰問,黎當時有否留意到標題〈9 議會結盟硬抗中共〉?黎指,相信有看到,但不記得當時有否留意。李運騰再問,在 2020 年 6 月《國安法》實施前,黎尋求外國支持?黎指,當時他希望有外國支持,但沒有尋求支持。針對同年 5 月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李運騰問,當時不是在尋求外國支持嗎?黎指是,當時他希望獲外國支持,但不知道在 6 月時,他是否仍尋求支持。

控方引述,黎於 5 月 25 至 27 日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又於《霍士財經網》的訪問提到要改變中共,提出可以制裁、凍結貪污官員的銀行戶口,顯示黎一直提出想尋求國際支持?黎指不記得。控方再指,黎一直透過 Mark Simon 與美方聯絡,正是黎所尋求的國際支持,而黎希望透過國際支持來阻止《國安法》實施。黎確認。

黎另重申,沒有閱讀關於 IPAC 的文章。法官杜麗冰問,黎稱有看,為何沒有留意?黎指他沒有細閱,這些名稱對他沒有意義。杜再問,所以連登、「攬炒」等字眼對黎沒有意義?黎指,因當時不斷有人提及,「攬炒」對黎而言即「攬炒巴」。李運騰問,所以黎一直沒有注意這些名稱?黎確認。

控方引述羅傑斯及裴倫德向黎發送的資料,提到 IPAC 由不同國家的議員組成,主要監察中國近期發展的議題,有 5 個關注點,包括維護國際秩序、維護人權。控方問,這正是黎一直追求的人權和民主自由?黎指,他沒有閱讀資料,因裴倫德只想透過黎刊登文章,所以對裴倫德提供的文章沒興趣。控方問,所以黎對於任何維護人權的組織都不感興趣?黎指他沒這樣說,重申是指沒閱讀此文件。

控方再指,文件提到日本議員菅野志櫻里與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是 IPAC 的聯合主席。控方指,黎知施志安是 IPAC 聯合主席?黎指不知道,在庭上才知悉此人。至於菅野志櫻里,黎指他從沒想到日本會涉及在香港社運中,當他得知時亦感到非常驚訝。

控方再展示裴倫德與黎的對話,對方著黎轉發 Twitter 連結,庭上顯示該連結有美國時任參議員鲁比奥(Marco Rubio)的照片,而黎早前供稱曾想與對方會面。控方問,黎當時沒點擊該帖文?黎指沒有,指自己曾打算與對方會面,因對方很有影響力,但不記得最終有否成事。

控方指,當時黎欲與鲁比奥會面,是為了尋求對香港事務的國際支持?黎確認。控方再指,尋求制裁?黎否認,指最終亦沒與對方會面。控方追問那麼有何目的?黎指以支持香港。控方追問,以甚麼方式支持香港?黎指,整體上支持香港。控方再指 帖文中顯示有菅野志櫻里及施志安,黎有否留意到?黎指他沒有轉發。

14:50 控方問《國安法》後是否仍支持「光時」標語 黎稱屬假設問題不回應

控方再引述黎向裴倫德發出的訊息,「Sorry that we couldn’t make your news on front page because it coincides with June 4th reporting. Cheers Jimmy (中譯:抱歉,我們無法將你的新聞放在頭版,因為它與六四事件的報道撞期了。)」裴倫德回應「No problem. I understand(沒有問題,我明白)」。

控方問,當時黎閱讀了新聞,所以向裴倫德稱無法放在頭版?黎指不記得有否閱讀,但記得掀開報紙時,見到該報道在某頁刊登。杜麗冰多番質疑黎曾閱讀報紙,黎強調沒有閱讀,只是掀報紙,看到頭版報道是關於六四事件。法官李運騰問,當時黎有看到關於 IPAC 的標題?黎指,如果不是標題,就是看了文章的大意(overall view),即看了一眼(glanced),強調沒有閱讀內文。法官李素蘭問,如果事情對黎而言如此瑣細,為何特意向裴倫德表示「抱歉,我們無法將你的新聞放在頭版」?黎解釋,因對方要求放在頭版,所以當無法做到,向對方道歉有何不妥。李素蘭追問,黎既然不在意,為何向對方道歉?黎指出於禮貌。

控方再展示《蘋果》於 6 月 5 日的報道,題為〈9 議會結盟硬抗中共〉,位於版面 A12。黎指,這並非「prominant place(顯眼位置)」。控方庭上放大版面頁首,顯示有「惡法臨城」字眼的設計。黎指,此設計一直都在。控方問由誰設計?黎指不知道,亦沒有留意。

控方再指,「惡法臨城」的字眼旁邊,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標語圖片。控方問,黎是否支持此標語?黎指,這是一個口號,當時很多人都高呼口號。杜麗冰問,黎反對標語?黎指,沒想到這方面。控方再指,黎不知道支持與否?黎重申,他沒有想到是否支持,而當時大眾都在討論此事。杜麗冰追問,黎支持與否?黎指,他當時沒想到是否支持,但如果報紙有刊登,「那麼是的,我支持」。控方再問,黎在《國安法》後仍支持此想法?黎指,這不是《國安法》後刊登,指控方詢問假設性問題,不會回應。控方多番追問,最後指出,黎支持「光時」?黎否認。

14:33 控方質疑若黎不在意 IPAC 相關新聞 為何繼續充當中間人聯繫

控方展示黎於 2020 年 6 月,向陳沛敏轉發裴倫德的訊息,「Hi Jimmy, Luke de Pulford here. If they want to include me in the story, please let me give new photos – Apple Daily ones are bad (中譯:你好 Jimmy,我是裴倫德。如果他們想把我放在報道內,請讓我提供新照片 ,《蘋果日報》的照片很差。)」以及「沛敏,請處理。謝謝。黎」。陳沛敏則問,「應否要 embargo 明早」。控方指,黎當時知道 IPAC?黎不同意,他只是把訊息轉發予陳。

控方指,黎在收到陳沛敏的問題後,表示「Let me ask him and revert (中譯:讓我問他然後回覆)」,而黎當時已把裴倫德的聯絡方式轉交陳,如果真的對此事不在意,為何還自行聯絡裴倫德?黎指,因他有責任回應陳。法官杜麗冰質疑,為何黎不著陳直接與裴倫德聯絡?黎指,因為出於禮貌。杜麗冰追問,但陳是黎的員工?黎指,即使陳是其員工,這亦不是其一貫做法。控方再指,如果黎不在意此事,便不會再問裴倫德?黎指,他在意有否妥善回覆陳。控方再質疑,為何黎不直接叫陳與裴倫德聯絡?黎解釋,他需要完成其工作。控方展示黎與裴倫德當時的對話,裴倫德表示已向編輯說明。

至於黎與陳沛敏的對話中,黎續轉發來自裴倫德的訊息,包括裴倫德稱「No. it’s embargoed until Friday your time.」。黎另向陳沛敏轉發自己向裴倫德發送的訊息,「Luke, We put it on tomorrow’s newspaper. Cheers. Jimmy(中譯:我們把新聞刊登在明天的報紙上)」。控方指出,黎熱衷於把裴倫德的訊息轉發陳沛敏。黎重申,他有責任完成工作。控方問,最終《蘋果》有刊登此資料?黎指相信有。

控方再指,黎向陳沛敏發送的訊息,是編採指示?黎指,他是提供文章,不代表是編採指示。控方再指,黎著陳處理?黎確認。控方稱,這是編採指示?黎不同意,指有人向他發送文章,他便轉交陳處理,並非編採指示,會交由陳判斷。控方質疑,但黎已向裴倫德承諾會刊登於「prominant place(顯眼位置)」?黎確認。

法官李素蘭提到,黎向陳轉發裴倫德訊息,黎是著陳把文章刊登於翌日的報紙?黎指,他只是把原本發送予裴倫德的訊息轉發陳,告知對方刊登時間。李素蘭追問,向陳發此訊息有何目的?黎指僅供她參考。

12:56 午膳
12:40 黎盤問下同意藉《蘋果》協助推廣 IPAC

訊息顯示,裴倫德向黎傳送名為「跨國議會對華政策聯盟」的文件,當中提到 IPAC 成立目的,是致力改革民主國家與中國交涉方式(to reform how democratic countries approac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控方指,IPAC 成立目的,與黎一直以來的主張一致?黎稱,他沒有看過這篇新聞稿。控方重複問題,黎同意。

文件顯示,IPAC 的聯合主席(co-chair)包括日本菅野志櫻里(Shiori Yamao)、英國保守黨前黨魁施志安(Iain Duncan Smith)、美國參議員魯比奧(Marco Rubio)。黎指,他未聽過該日本名字,在庭上聽過施志安,也知悉魯比奧。

李運騰問,魯比奧是黎曾經在美國見過的人?黎稱,原相約魯比奧見面,但不記得兩人最終有否見面,因魯比奧非常忙碌。控方問,黎有否在 2019 年 10 月美國之行與魯比奧見面?黎稱沒有,該次是與李柱銘一起赴美。

控方問,黎在 2020 年 6 至 7 月最終沒有赴美?黎同意,指如有機會當時希望赴美見魯比奧,因他是一名非常重要的參議員,在議會很有影響力。控方問,黎是想取得國際支持?黎稱不是,重申因為魯比奧很重要。

控方展示 2020 年 6 月 1 日裴倫德向黎稱,「將要延遲推出」,黎回覆「OK」,裴倫德再稱「確定推出」,「Did you release your front page the previous evening? If not you could have it for Mondays paper」(你前一天晚上有讓出頭版嗎?如果沒有的話,你可以在周一發布)黎稱「不知道是否頭版,會嘗試將其放在顯眼位置」。

控方問,訊息所指的「推出」是指 IPAC?黎同意。控方問,裴倫德請求黎替他在《蘋果》發布與 IPAC 相關資訊?黎同意,可能是文章等東西。控方問,裴倫德是指與 IPAC 相關的文章?黎稱不知道,訊息沒有明言。

杜麗冰問,那麼裴倫德想黎放甚麼在頭版?黎稱,不記得裴倫德傳送了甚麼。杜再問,是與 IPAC 有關?黎稱,他不知道裴倫德傳送了甚麼,請求他在《蘋果》刊出。杜問,可能是廣告?黎稱,不會是廣告。杜問,究竟裴倫德傳送了甚麼?黎稱不知道。

杜問,黎不問裴倫德?黎指,他回答了「嘗試將其放在顯眼位置」。李運騰問,黎也不知道要發布甚麼?黎指,他不知道刊出甚麼,因交由同事處理。

控方展示 6 月 3 日訊息,裴倫德向黎稱「If they want to include me in the story, please let me give new photos – Apple Daily ones are bad」(如果他們想把我放入報道中,讓我給你新照片 – 《蘋果》的照片很糟糕)。黎遂向他傳送陳沛敏電話號碼,「請將你的照片發送給我們社長」。

控方問,黎當時知悉 IPAC 正要推出?黎同意。控方問,黎是否同意他藉《蘋果》協助推廣 IPAC?黎同意,又指「我跟進對話內容,促成他想要的事情」(follow up all the conversations to facilitate what he wants)。

李素蘭問,所以黎說你不知道 IPAC 是甚麼,但他同意在《蘋果》上發表相關事情?黎同意。

12:30 官追問黎為何稱不在意裴倫德有關 IPAC 訊息

李運騰引述,黎於 5 月 31 日收到羅傑斯 WhatsApp 訊息,提到他是顧問,訊息亦顯示「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全名;兩周後黎看到《蘋果》欄目「李八方」的文章,提到「攬炒巴」劉祖廸,亦有外國人參與組織。李問,黎當時有否聯想到,劉祖廸所涉的組織正是訊息中提及的組織?黎回應指,當時不知道劉祖廸與該組織相關,而這類名稱對黎而言並不重要。即使是組織的全名,他亦沒認真看待。

控方再引述,羅傑斯在訊息中問黎可否向裴倫德提供黎的電話,黎當時同意。不久後黎收到裴倫德的訊息:

裴倫德:Hi Jimmy, Luke de Pulford here. Hope you’re ok(中譯:你好 Jimmy,我是裴倫德,希望你安好)

黎:Yes, Luke, of course. (是的 Luke,當然)

裴倫德:Can you speak now?(你現在方便通話嗎?)

黎:I call you now(我現在打給你)

控方問,黎與裴倫德通話?黎指不記得。控方指,邏輯上對話應與 IPAC 相關?黎指邏輯不代表是事實。控方再引述,裴倫德於 6 月 1 日向黎發訊息提到「IPAC briefing」,再發送文件連結,提到有更多資料;黎回覆「OK. Thanks. Jimmy.」

控方問,黎當時已知「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即「IPAC」?黎指沒有留意,指不論對方發送甚麼,都會回覆「Thanks」。

法官杜麗冰問,為何黎不留意對方發送的資料。黎指,當時沒點擊文件,亦沒留意 IPAC。李素蘭質疑,羅傑斯在訊息提到此組織,隨後裴倫德又聯絡黎提到 IPAC,黎都沒有留意?黎指,沒有留意,亦不是他在意的事。李素蘭追問,黎會與他不在意的人交談,何不告知羅傑斯不在意,不要向裴倫德提供電話號碼?黎指,因為他不是如此無禮的人。

控方引述訊息,當羅傑斯問可否向裴倫德提供黎的電話號碼,黎回應「當然」,足見黎並非不在意?黎指,對方如此要求,不能拒絕,亦不代表黎非常在意裴倫德傳來的資料。控方再指,黎當時向裴倫德說「我現在打給你」,可見黎並非不在意?黎重申是出於禮貌,不代表他在意,又指自己不認識對方。李素蘭質疑,黎會致電予他不認識的人?黎指,因兩人經羅傑斯聯繫。李素蘭再問,黎是出於禮貌致電對方?黎確認,但指已不記得內容。

法官李運騰問,黎於 2019 年區議會監選團曾與裴倫德會面,但黎稱不認識對方?黎指,與對方在晚餐曾碰面,不算認識。李素蘭追問,黎於 2019 年 11 月曾與裴倫德會面?黎指是,但當時在酒店……。李素蘭高聲打斷,指不要回應「but(但)」,只要回答是或否!黎平靜回應「Don’t get mad so easily, Lady.(不要這麼容易生氣)。」

12:07 羅傑斯告知將任「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顧問 黎:當時沒聯想到縮寫是 IPAC

控方問及黎對「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認知。控方指,黎與陳梓華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會面時,問陳為何不參與 IPAC。黎庭上指,當時他不知道 IPAC 這名字,對話中亦沒有提到 IPAC。控方再指,黎曾問陳「重光計劃」的款項可否用於 IPAC?黎指陳虛構證供。控方引述陳證供,指黎當時覺得 IPAC 相當重要,「一定要有呢啲國際支持先會有用」。黎不同意,重申當時不知道 IPAC。控方指,黎至少 3 次於法庭內表示未曾聽聞 IPAC,只在庭上聽到,不知道 IPAC 的存在,亦不知道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為組織顧問。黎確認。

控方展示黎與羅傑斯於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對話:

羅傑斯:Hi Jimmy, My friend Luke de Pulford would like to be in touch with you regarding a new 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which is setting up. I’m also involved in it as an advisor. May I give him your number?(中譯:你好,Jimmy。我的朋友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想就正在成立的新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事宜與你聯繫。我也作為顧問參與其中。我可以給他你的電話號碼嗎?)

黎:Of course. Thank you. Cheers. Jimmy(中譯:當然,謝謝。黎)」

黎庭上指,當時沒有把「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聯想為「IPAC」。控方再指,黎於 5 月 31 日當日已知悉 IPAC?黎指他看過訊息,但不記得,亦沒有記住,因覺得不重要。控方再問,黎是指從未聽聞此組織?黎指未聽聞「IPAC」,不知其存在。黎解釋「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是完整名稱,沒有想到是「IPAC」。

控方展示黎 Twitter 約於同年 8 月 14 日發出的帖文,帳戶並轉發了「IPAC」的帖文,該帖文內容為「Police couldn’t take into custody Apple Daily’s inspirational courage, commitment and conscience|writes #IPAC advisor @benedictrogers(中譯:警方無法拘留,《蘋果日報》鼓舞人心的勇氣|由 IPAC 顧問羅傑斯撰寫)」。

控方引述黎早前證供,當庭上展示此帖文時,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羅傑斯與 IPCA 相關;黎當時回應不知道。控方質疑,但從 WhatsApp 對話而言,黎明顯知道羅傑斯是 IPAC 顧問?黎指不知道。控方再稱,但羅傑斯在訊息提到自己「作為顧問參與其中」?黎重申,他一直的認知是「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不知道是 IPAC。

李運騰再問,所以黎當時獲告知羅傑斯是「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的顧問,但黎沒聯想到是 IPAC?黎指沒有,亦沒有留意組織簡稱。黎又指,當時是由李兆富轉發 Twitter 帖文。

11:20 小休
10:58 黎指不認識「攬炒團隊」、「重光團隊」

控方展示 2020 年 5 月 28 日陳向黎傳送「連登」連結,題為「【突發】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黎回覆「Will read it later when I have time.」(中譯:當我有時間的時候會看)

黎指,當時他沒按進連結,因他對眾籌不感興趣,他說「有時間的時候會看」,但最後忘記了此事。控方指,黎在主問下表示不認識「攬炒團隊」,但這對話中提及「攬炒團隊」,可見黎稱不認識「攬炒團隊」並不真確?黎否認,指當時確實沒有留意。

控方質疑,但陳發送有關「攬炒團隊」的連結?黎指,這不代表他有留意。控方指出,黎是認識「攬炒團隊」,黎否認,稱「你可以指出,但這不是事實」(you can suggest, but that’s not true)。

控方展示該「連登」帖文提到「2019 年 5 月,『取消獨立關稅區,反擊中共』彷彿天荒夜譚。嗰陣我地香港人仲未有同中共攬炒嘅決心」,黎重申未曾閱讀這帖文。

針對黎、陳於 2020 年 6 月第六次會面,陳供稱黎當時著他「讓其他 SWHK 成員在文宣及國際線方面繼續做」,黎庭上否認曾這樣說。李運騰問,當黎收到陳傳來有關「攬炒團隊」的連結時,他有否留意劉祖廸或「攬炒團隊」提倡制裁香港?黎稱沒有。

黎稱,他沒有提過「讓其他 SWHK 成員在文宣及國際線方面繼續做」,陳也沒提及「SWHK」。控方問,那麼陳有否提過「攬炒團隊」、「重光團隊」?黎稱沒有。

控方展示 2020 年 6 月 15 日、黎與陳第六次見面前一日的《蘋果》報道〈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黎早前供稱曾望過報道,問黎當時是否知悉劉祖廸游說制裁香港?黎稱不是,指因為報道上有很多相片,所以他才望一望報道。

李運騰指,報道在八卦新聞欄目?黎同意,指他一向不看八卦新聞欄目,但當他翻閱報紙時,看到版面有很多相片所以望一望。控方問,黎有否看到報道上的「SWHK」標誌、口號?黎稱沒有,強調他只是看到很多人物相片。控方問,黎與陳見面時有否談及報道?黎稱沒有。

10:33 黎否認獲告知李宇軒會打國際線 指陳虛構證供

控方再引述黎與陳於 2020 年 1 月的 WhatsApp 對話:

2020 年 1 月 21 至 22 日
陳梓華:Hi Jimmy, I have some progressive updates for you - some good some bad. Thanks. Wayland.(中譯:你好 Jimmy,我有些進展想告訴你,有些好有些壞。)

黎智英:Ok. I’ll leave for Bangkok tomorrow from here I’m Taipei and be back in HK on 29th. Can we talk on the phone? Thanks. Jimmy.(中譯:我明天從這裡出發去曼谷,我在台北,29 號回到香港。我們能否聊電話?)

陳梓華:Sure

2020 年 1 月 26 日
黎智英:Wayland. Is now a good time to call you? Cheers. Jimmy.(中譯:Wayland, 現在可以打電話給你?)

陳梓華:Yes. 19:00 I am driving(中譯:可以,晚上 7 點,我在駕車)

黎智英:I’ll be in dinner with journalist friends. Will call you again tomorrow. Cheers. (中譯:到時我會與記者朋友晚膳,明天再打給你)

陳梓華:Sure. (中譯:無問題)

控方問,黎最後有否與陳通電話?黎指沒有。控方指出,二人於 1 月的台北會面後曾通電話。黎指不記得。控方再指,陳在通話中告知黎,Andy 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同意支持國際線,並會跟黎的方向行事,而陳提到李宇軒會打國際線;黎稱他們二人都應打國際線?黎指沒有,指陳虛構證供,因為他在法庭才聽聞 Andy。

控方再指,及至 1 月 26 日,陳與黎通電話交代最新消息,並告知黎,劉祖廸不想參與議會線,但在國際線會全力以赴?黎指不記得在台北會面後有再提及劉祖廸,亦從未聽聞日本線。控方再指,黎曾表示不要焦急,因為是漫長戰爭?黎指,他不記得曾與陳通電話,而他在庭上才知 Andy 李宇軒,在台北會面後亦不記得有再談到劉。控方再指,但在第 6 次會面,即 2020 年 6 月 16 日,陳告知黎,劉於英國遇襲?黎確認。李素蘭稱,這次亦是在台北會面之後!黎回應「OK」。

針對黎與陳的 WhatsApp 對話,黎稱「到時我會與記者朋友晚膳,明天再打給你」,控方問二人隨後有否通電話?黎認為沒有。控方再問,那麼陳有否告知黎,他所指的好消息或壞消息是甚麼?黎指不記得,因翌日是農曆新年。法官李運騰問,那麼在 1 月 26 日至 2 月 1 日間,陳有否告知黎,是好消息或壞消息?黎指不記得有。

10:25 控方質疑黎沒提醒陳勿違《國安法》 黎稱陳是成年人「我又不是他父親」

控方續展示黎與陳梓華於 2020 年 5 月的對話:

陳梓華:Martin taught me that “cometh the hour, cometh the man.” There is no turning back for me and I do have a sense of duty to conserve our forces as much as possible. I won’t give up too. If all of you fall. I will be the last man standing. The best is yet to come. Wayland(中譯:Martin 教導我「時勢造英雄」。我沒有回頭路,我有責任盡可能保存我們的力量。我也不會放棄。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

黎智英:That’s why you and your comrades are so important. This is going to be a long war and you are our hope of victory. Cheers. Jimmy(中譯:這就是為甚麼你和你的戰友如此重要,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戰爭,你是我們勝利的希望。)

控方問,黎所指「漫長的戰爭」意指要陳在《國安法》後繼續戰鬥?黎指沒有著陳繼續戰鬥,只是指如果出來戰鬥,就是漫長的戰爭,並非著他戰鬥到最後。控方再問,黎當時沒有「Caution(提醒)」陳《國安法》?黎指毋須提醒。控方追問,但黎曾供稱會提醒員工、朋友要謹慎?黎指,兩者語境不同。控方質疑,兩者背景均關於《國安法》即將實施?黎指,當時《國安法》即將實施,陳感擔心,又表示會是「留到最後的人」,所以才鼓勵對方,指當時「no room for caution (沒有提醒的餘地)」。

法官杜麗冰問,但黎稱「你是我們勝利的希望」?黎重申,這是鼓勵的說話,在讚揚對方,因陳表示會是「留到最後的人」。杜質疑,黎當時不只讚揚對方,而是鼓勵他戰鬥。黎指,只是提到有漫長的戰爭。法官李素蘭問,陳為黎而戰?黎否認,指意思是「香港的希望」。控方再問,黎所指的「漫長戰爭」是甚麼戰爭?黎指一直以來的反抗運動,對抗中共侵蝕香港的自由。

控方再提及黎與陳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的第 6 次會面。控方指,據陳證供,當時陳提出對《國安法》的關注,提到「我認為其實應該要褪啦」。黎否認陳提及「應該要褪」,但確認自己當時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又指這句說話並非為安慰陳梓華。控方再問,黎當時沒有提醒陳?黎指沒有,因大家都知道《國安法》將實施。控方問,黎當時沒有著陳不要違反《國安法》?黎指沒有,指陳是成人,自己又不是他的父親,陳知道怎樣做。

10:20 訊息顯示向陳梓華稱「戰鬥到最後」 黎:屬安慰說話

控方再展示陳梓華對黎的回覆:

陳:黎前輩:事情至今,已經難以逆轉形勢,我唯一擔心是你與 Martin 及你們家人的的自身安全,萬事請以自身安全與事業的存續為首要考慮。國法主要針對境外內勇武人士,港獨分子及煽惑群眾人士,你務必謹慎。Wayland

黎:Wayland, Let's not worry about personal security. Once came out to join the fight for freedom one is prepared to fight to the last. We may not win but must persist. Don't worry. Better days will come. Cheers. Jimmy(中譯:Wayland,我們都不要擔心人身安全,一旦出來參加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

控方關注,陳當時對《國安法》表達關注,而黎仍著對方堅持?黎否認,指這是安慰的說話,是黎作為前輩對年輕人的說話,因當時陳擔心黎及黎家人的安危,所以著對方不用擔心。控方再指,黎的訊息提到「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黎解釋,是出於參與這場運動的人的角度。控方追問,包括黎?黎同意。控方再問,黎當時安慰陳?黎指因為當時陳感擔心。控方再問,黎想陳繼續行動?黎指「一旦出來參加抗爭,爭取自由,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這是黎的「objective view (客觀看法)」,認為「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亦是參與運動的人的「objective view 」。控方追問,「戰鬥到最後」意指《國安法》後?黎確認。

10:10 控方就黎對《國安法》的想法提問

控方續就黎對《國安法》的想法提問,控方引述「從犯證人」陳梓華早前證供指,陳與黎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會面時,黎形容《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佢(黎)話佢會以身作則,會繼續喺唔同嘅媒體上面呼籲制裁,同埋關注」。而黎在盤問時否認說過「以身作則呼籲制裁」的言論,指這是「Crazy(瘋狂)」的,因為他一直很謹慎,即使在做訪問時觸及此議題都會停止。

控方展示約於會面一個月前,5 月 21 日黎與《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的訊息,陳向黎發送《香港 01》新聞連結,〈【01獨家】人大今晚公布「港版國安法」 堵國安漏洞 有別23條〉,並指「今晚九點四十五分有記者會,到咗才知詳情」。黎當時回覆「仆街打到嚟喇!」控方引述黎早前證供,指黎稱當時這樣說,因確認《國安法》即將生效,並聽聞是嚴苛措施。

控方續指,黎把陳沛敏的連結轉發陳梓華,同樣向陳梓華表示「仆街打到嚟喇!你講得對!」控方問,黎是指陳梓華說對了甚麼事?黎稱不記得,指二人上一次見面已是同年 1 月的台北會面。

10:05 開庭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