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蔡天鳳案Day10 蔡母:鄺港傑聲稱女兒醉酒、有嘢做 不答哪處落車

蔡天鳳案 Da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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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報道涵蓋庭上描述的案件過程細節,或會引起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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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 休庭 周三續審
16:05 辯方質疑如僅為避稅
何不將單位登記在蔡丈夫、蔡母名下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續提到,兩名長孫 2016 年曾與鄺球及李瑞香住在海逸豪園。蔡母張燕花指,該單位主要由李瑞香居住,而鄺球則間中居住。Beel 另指,隨後兩名孫兒、李瑞香、鄺球及外傭搬到維港星岸。張確認,指鄺球較少住在單位。

Beel 續指,及後購入加多利山單位,供兩孫兒居住,而鄺球亦偶爾在該單位。張確認,指當時大家均知道安排,「個個都知買畀細路仔住」。至於鄺港智的情況,Beel 指他於 2022 年 6 至 7 月亦從內地回港,住在加多利山單位,而鄺球亦非經常在單位內。張確認,指「姐姐(蔡天鳳)淨係畀佢嚟睇細路仔,唔係住」。

Beel 再問,張與女兒關係密切?張回應「梗係啦,日日傾電話」。

Beel 指當時購買加多利山的單位,並非以蔡的名義登記,因為蔡不想支付 900 多萬元的印花稅。張同意。Beel 追問,那為何不把單位登記在張的名下?張指當時她亦持有黃埔花園的物業。

Beel 指出,但黃埔花園的單位是登記在其丈夫蔡楚生的名下?張燕花否認,指該單位屬聯名持有。Beel 追問,那為何不把單位登記在譚方駿名下?張指「呢啲當投資咋嘛,大家都商量好」。

Beel 指出,當時以鄺球名義登記單位,是因為鄺家亦有出錢購買。張隨即否認,稱「一切講證據㗎」。Beel關注,既然單位用作投資,為何不使用譚方駿的名義?張回應「即係大家商量就話⋯⋯因為其他嘢都係畀佢,好似海南投資都係畀鄺球」。

Beel 問,所以當時只打算短時間持有,待樓價好便會賣出單位。張確認。Beel 再指蔡欲在 2022 年中疫情期間賣樓,但當時樓市低迷?張指,不是賣樓的好時間,但「嗌交啦嘛,就選擇賣啦嘛」。Beel 再問,當時鄺球不欲賣樓,因為當時樓市低迷?張回應「有咩利益,講明時時可以攞返㗎嘛,唔輪到佢話事」。

15:52 鄺港傑一方開始盤問蔡母

代表蔡天鳳前大伯鄺港傑的大律師 Trevor Beel,開始盤問蔡母張燕花。

Beel 指,鄺港傑曾於美國讀書?張指不太知道,只知道他有讀書,但不知在哪個國家。Beel 再指鄺 2011 至 2015 年曾在海外讀書,他又指,鄺與蔡及譚方駿 3 人是好朋友,3 人一同社交;張確認。Beel 再指,鄺港傑曾與譚一同慶祝蔡的生日。張同意。

Beel 又問及張,她與家人的居住安排。Beel 指,張燕花一家曾住在黄埔花園一單位,及至 2008 年鄺港智入住,隨後他與蔡結婚,兩人搬到黃埔花園的另一單位。張確認,指當時兩名長孫(蔡與鄺的子女)與兩名工人亦住在該單位。

Beel 指,2015 年鄺港智及蔡分手,鄺長居內地,蔡與譚方駿交往。蔡及後搬入譚父母的家同住。張確認。Beel 提到,張則由黃埔花園單位遷到譚父送予蔡的曼克頓山單位。張亦確認。

15:14 小休
15:10 有陪審員提出小休

控方就證人張燕花完成主問,有陪審員提出小休,要求看畢蔡天鳳、張燕花的 WeChat 對話,才聽取辯方盤問。官批准。

14:28 蔡母:鄺港智叫唔好報警
當時問是否鄺球父子「攞走」女兒

蔡母張燕花供稱,女兒失蹤當晚,她有致電鄺港智母親李瑞香,但沒致電鄺球。張庭上搖頭道:「(鄺家)冇一個關心㗎」。張又指,不滿意鄺港傑的回答,因為女兒不喝酒、很有交帶,「已經 7、8 個鐘頭失蹤,唔見咗、聯絡唔到」。

張指:「主要係講唔到(蔡)邊度落車⋯⋯一陣間(講)半路(下車),一陣講大埔商場,咁佢喺學校落車先啱㗎」。

張當晚與蔡天鳳丈夫譚方駿抵達警署後,致電鄺港智,表示會就蔡失蹤一事報警,而鄺港智回應:「仆街啦,你報警都唔話畀我知」。張聞言指:「你仆街啦,我個女唔見咗呀,我報警關你咩事?」

此時,公眾席傳來笑聲,主控郭莎樂隨即望向公眾席,指證人失去女兒,警告旁聽人士不得發出笑聲。

張燕花續供述,她當時問鄺港智:「係咪你老竇攞佢去邊度呀?」、「係咪你同你老竇攞走?」而鄺港智回答「點解你咁講呀」、「等佢(蔡)返嚟,唔好咁快報警」。控方問張,為何覺得是兩人捉走蔡?張指,「個女從來冇得罪過人,就係呢排同佢嗌交⋯⋯鄺球,要打要殺,就係佢囉」﹐又指鄺港智不讓她報警「好恐怖」。

控方播放 2023 年 2 月 11 日龍尾村的 CCTV,鏡頭位置在案發單位的對面,片段顯示蔡所購買、車牌為 AA3383 的七人車停泊在村內,其後 3 名男子進入案發單位。張指「3 個我都認得」,指出是鄺球、鄺港智及鄺港傑,而其中行在最後、露出白色衫尾的男子為鄺港智。

14:00 蔡母:案發晚多次問鄺港傑
對方不答蔡哪處落車

午休前,控方播放蔡天鳳遇害當天下午,蔡帶人到加多利山單位睇樓的片段。片段播放約數十秒後,蔡母張燕花突然嚎哭,法庭提早午休。

午休後,暫委法官祈彥輝指很遺憾令張感到不安,會盡力避免同樣情況再發生。主控郭莎樂繼續主問,問張當天持續與女兒聯絡?張燕花指,當天與女兒一直聯絡至下午 2 時左右,而女兒表示要去接孫女。

張燕花憶述,及至晚上蔡的丈夫譚方駿來電,查詢蔡的行蹤,問「媽咪,姐姐(蔡)係咪同你一齊?」張回應沒有,而當時張亦有致電女兒,但均未能接通。張及後又於晚上 10 至 11 時致電鄺港傑。張指,譚方駿亦不知女兒的行蹤,最後她與譚大約 11 時一起到警署報警。

張又提到,她致電鄺港傑,當時問鄺「點解?姐姐去咗邊,姐姐唔係接細路仔咩?」而鄺表示不知道。張供稱,「佢(鄺港傑)話 Abby 好嬲,跟住(Abby)落咗車」。

張及後再致電鄺港傑,鄺稱「佢(蔡)去飲酒啦,約咗朋友」。張亦有追問,「究竟喺邊度落車,究竟係學校落車定大埔落車」。張指,當時鄺回答,「唔使驚啦,你放心啦,佢飲醉酒,聽日會返嚟㗎啦」。當時張聞言即責罵鄺,稱女兒並不會喝酒,亦不懂飲酒。

張亦有問及是否有人接孫女放學,鄺港傑則指已安排鄺母李瑞香接孫女。張又補充,當她第一次致電鄺港傑時,對方表示「Abby 同人哋打電話嗌交,好嬲落咗車」。當張關注,女兒應要接孫女放學,鄺則稱「Abby 突然間唔得閒,有嘢做」。

張形容當時已感不妥,「一陣間就話大埔落車,一陣間就半路落車」,而且當時鄺港傑的語氣生氣,又斥張「唔好打嚟啦,飲醉酒會返嚟㗎啦,聽日會返嚟㗎啦,都成年人」。張當晚持續致電予鄺港傑,「打到十二點幾」,不斷追問女兒下車的地點,但鄺沒有回答,稱「我要瞓覺啦,唔好再打嚟」。

12:38 午膳
12:25 庭上播案發日蔡帶人睇樓片段 
蔡母嚎哭稱不欲看下去

控方提及 2023 年農曆新年,蔡天鳳到法國參加時裝展,但感不開心,因當時鄺家不讓她跟子女談話。當蔡回港後,蔡拒絕鄺球見孫兒。張確認,又指鄺球簽署委託書後、約 2022 年 12 月,已不讓他見孫兒。

張稱,後來有朋友對單位感興趣,有意購買。控方播放 2023 年 2 月 21 日、蔡被殺當日下午 1 時 12 分,加多利山單位的 CCTV,顯示有人上門睇樓,蔡為對方介紹,「呢度總共有 6 層」。

片段播放約數十秒後,張燕花突然嚎哭,稱:「我唔想睇呀,我好後悔。個女真係好好,好孝順好乖㗎真係。佢信錯人、善良畀錯人,呢家人真係恩將仇報。」控方指,不會再播放有關影片。鄺球聞哭聲側身望向張、面無表情;鄺港傑則神情冷靜,手指托着下巴;鄺港智則望向張後低頭。

11:44 蔡母:女兒憂鄺家反口 將單位減價放售

控方繼續問及蔡天鳳、張燕花的對話內容。

2022 年 11 月 12 日,張向蔡傳送語音訊息,當中一把女童聲說:「嫲嫲教我話媽咪發神經,佢好衰㗎」。張向女童說:「係咪一定要錫媽咪,係咪話你媽咪衰」、「你個衰嫲嫲」、「阿 ne(海南話「我」的意思)點教你」,女童回答:「要相親相愛,唔好嗌交」。

張解釋,女童是蔡、鄺 7 歲的女兒,孫女逢周五都會到其住所過夜,蔡晚上會打來聊天。「妹妹聽到話係媽咪把聲,妹妹同 Abby 講,嫲嫲爺爺鬧你神經病」,又指兩人要求孫女「唔好聽媽咪話」。

就賣樓一事,2022 年 11 月 1 日,蔡發訊指:「4 點,佢爸上去簽名,4 點簽不簽名就知道了,已經寫好那封信」。張庭上指,鄺球答應上律師樓,簽署加多利山單位的委託書。

蔡於 11 月 3 日發訊指:「我叫他們明天 5 點去、叫 Alex 明天 5 點帶佢爸去,相信會玩嘢,呢個垃圾球」。蔡兩日後再發訊指:「看星期一佢有沒有帶佢阿爸去簽名囉」。張指,鄺球在 11 月 1 日未有簽署委託書,但強調他最終有簽。

蔡又引述律師指,「佢叫我快賣,他爸病,要是他爸是精神病患者,(鄺妻)有承繼權」。控方問,蔡引述律師指,如鄺球有甚麼事,鄺妻李瑞香有權繼承單位,委託書亦可以隨時註銷?張同意。

蔡在訊息稱:「講真要趕緊賣出,呢 3 個月佢隨時隨地可以註銷」,張回應「花幾百萬轉名」。蔡又稱:「阿媽幫我打聽一下,我已放 5、6 間地產。等一個月,睇有冇人要呢間房子,冇人要,花幾百萬,少幾百萬好過房子俾人騙了」。

張指,蔡當時將單位減價,「賣得出就賣,如果賣唔出就使幾百萬(印花稅轉名),好過俾人呃」。

11:20 小休
10:57 庭上播蔡天鳳錄音
指鄺家「咁嘅生活都不知道多謝我」

控方再播放蔡天鳳、張燕花的語音訊息,夾雜海南話、廣東話,其中一段蔡天鳳提及:「阿駿阿爸阿媽同兩個孫,都瞓同一層,真係個賊老頭」。張燕花在庭上解釋,蔡口中的「賊老頭」是指鄺球。

蔡天鳳在錄音另稱:「要錢請工人服侍,有事冇事搵司機,賊老頭,我養佢仔,我養佢同佢媽⋯⋯佢真係過嚟打我」。張燕花庭上解釋,蔡所講的「仔」是指鄺港傑、鄺港智;而蔡稱「呢個賊老頭,我養他那個仔」,張指「那個仔」是指鄺港智。

張燕花又指,鄺球打蔡天鳳時,自己不在場,是女兒告訴她這件事。

張燕花 2022 年 10 月 21 日向蔡天鳳傳送一段錄音。張指她當時向女兒稱:「鄺球攞咗呢啲嘢,呢層樓時間長咗,佢更加唔肯改(指不願交樓)」。

而就蔡稱:「我同你講肯定免不了合法操作,拿回來都一點良心,如果唔肯拿回來,唔係人係鬼」。張指,女兒是形容鄺球不願賣加多利山單位。

張燕花 2022 年 10 月 30 日向蔡稱:「媽咪返大陸嗰次坐呢架」、「女呀,需要媽叫人把他開回來嗎,需要就講」。張庭上解釋,她所指的車輛是勞斯萊斯,「想攞返嚟香港畀阿女,賣又得,坐又得」。不過蔡回覆:「不用開回了,直接賣出去」。

同日,張向蔡傳語音訊息:「如果係佢個名,佢可以報失㗎」,而蔡回覆「如果佢簽就可以賣」。張指,當時與女兒談及要求鄺球簽署加多利山單位的委託書。

10 月 31 日,蔡天鳳在對話提及「佢阿媽」,張庭上稱是指鄺港智母親李瑞香;就「個仔要敗到完了」,張稱「個仔」是指鄺港智。蔡另稱:「做埋啲小動作,又唔珍惜,佢小孩一毛錢都唔會賺唔會算」,張庭上稱,「佢小孩」是指鄺港智、鄺港傑。

蔡又稱兩人不感恩,「正常人都會多謝,咁嘅生活都不知道多謝我」。張形容是「事實」,指鄺家初時與後期的生活不同,「(後期)又兩個工人服侍,有專人司機,靚衫靚手袋,又有錢養佢」。

蔡天鳳稱「同我養兩個孩子,阿媽真係好,工作,如果咁教我孩子,我養佢都值,呢種人唔知感恩」。張庭上指,蔡的意思是鄺球一家「教到啲女(孫兒)唔好」,而蔡認為「如果啲細路仔,話阿媽辛苦賺錢,養佢都值」,但鄺母李瑞香常向兩個長孫說蔡的壞話,例如指「媽咪神經病」。

10:45 蔡母:一輛勞斯萊斯亦在鄺球名下
官追問原因

就蔡天鳳在語音對話提及:「我依家慢慢想返,大陸屋,車、錶都畀咗佢」,蔡母張燕花庭上解釋,鄺球名下亦有兩輛車,其中一輛是勞斯萊斯,一輛是黑色七人車,後者已售出,勞斯萊斯仍在深圳;手錶則屬鄺港智。

控方問,為何鄺球名下有兩輛車?張指,鄺港智說要做生意,「畀佢攞去賣,值錢就賣出去」。控方問,但為何要登記在鄺球名下?張稱「不嬲習慣大家咁好,攞佢個名,照顧佢,大家都好好」。

控方追問,登記在鄺球名下有何好處?張指「有着數,咁投資呢啲嗰啲,咁賺錢就要賣,佢賣得到佢就攞去賣,錢就畀阿女」。

暫委法官祁彥輝聞言表示不解,問若要讓鄺港智做生意,為何車輛不是登記在他名下?

張燕花稱,「Alex(鄺港智)指定寫鄺球,Alex 話用佢老豆個名,因為佢用唔到自己名」。控方問,為何不能登記在鄺港智名下?張稱「我又冇問咁多」。張供稱,初時贊成女兒協助鄺家,但後來女兒與鄺球爭執,「搞到要埋呢間屋,呢啲嘢,嘈起嚟,又話要殺又要斬」,故她着女兒「該收嘅嘢就收返嚟」,而女兒亦有聽她的意見。

10:35 蔡母:女兒海南物業亦登記鄺球名下
同樣要求鄺委託出售

控方播放張燕花與蔡天鳳 2022 年 10 月 17 日的語音訊息,一把女聲提及「落地獄」,張確認是女兒的說話。控方問,蔡稱「我依家慢慢想返,大陸屋,車、錶都畀咗佢」,當中的「大陸屋」是指甚麼?張指是在海南的物業。

張稱,該物業是蔡天鳳購買,同樣登記在鄺球名下,後來鄺球、蔡天鳳因加多利山單位爭執,蔡亦打算出售海南的物業。鄺、蔡再次爭執,指鄺球不願賣海南物業,張跟鄺說:「我話唔輪到你唔肯㗎」。

張指,當時稱「呢啲講明,大家都知道,啲嘢係阿女」,鄺球終簽署委託書,由張胞兄的女婿售出物業。

控方指,即鄺球簽署了海南物業及加多利山單位的委託書?張確認,指鄺球先簽海南物業的委託書,後來她稱要上法庭,鄺球才簽署加多利山單位的委託書。

控方問,為何鄺球會改變主意,簽署海南物業的委託書?張指,「一路咁嗌交,阿女想收返所有嘢⋯⋯唔簽我就要告佢嘛」。

10:14 開庭 張燕花續作供

張燕花周二盤髮、穿白色外套、黑褲抵達法庭,坐下時脫口罩、向主控微笑。

控方繼續問及蔡天鳳為避稅,將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而當 2022 年 6 月擬賣物業時鄺球不願配合一事。

張燕花指,當時女兒要求鄺球簽委託書,授權她賣樓,但鄺球不肯,又指「(鄺球)講起賣樓就『殺死你』咁樣講」、「佢要打要殺,佢真係有打阿女」。

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問,張有否親耳聽過鄺球所言?張稱沒有,是女兒告訴她,又指自己曾致電鄺港智、鄺球,其中在 2022 年 9 月致電鄺球,「我同佢講話,『你哋全家都知道,呢啲嘢係阿女嘅』」,指鄺聽到女兒要賣樓「就係講打講殺嗰隻」。在被告欄的鄺球一度皺眉。

郭莎樂問,其實鄺球是跟蔡天鳳抑或張燕花提及「要打要殺」?

張澄清,鄺球曾向她及她的女兒說過,形容鄺球「好惡囉,(說)你夠膽(賣樓)我殺咗你全家」。鄺球聞言冷笑。張指,10 月底她向鄺球稱:「上法庭見,要反面啦,我話要上法庭見,佢先同意(簽署委託書)。」

張燕花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資料圖片)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蔡天鳳
蔡天鳳 2023 年 2 月 21 日遇害,終年 28 歲。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謀殺罪指,3 人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指,3 人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