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歲男子被指今年 11 月,在柴灣撕毀兩張立法會換屆選舉海報,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三(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獲准自簽 2000 元、守行為兩年結案,控罪獲撤銷。案情指,有途人發現案發地點有選舉海報損毀,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犯案。
法律101|何謂「簽保守行為」?如何決定撤控與否?

案情:途人舉報海報被撕毀
被告譚健威(24 歲,報稱送貨員)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在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連接柴灣新翠商場與環翠道及柴灣道的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被告承認案情,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案情指,有途人舉報案發地點的兩張選舉海報被撕毀,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並在 11 月 10 日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犯案。
被告承認案情,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案情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年 10 月 31 日於案發地點掛起海報,鼓勵公眾參與 12 月 7 日的立法會選舉。11 月 8 日晚上 10 時半,有途人舉報案發地點有數張選舉海報被撕毀。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在 11 月 8 日凌晨撕毀兩張海報。被告在 11 月 10 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犯案。
ESCC297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