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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39日審訊 法官問民動帖文光復議會 趙家賢回答時認錯

47人案-第39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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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6 日)展開第 39 日審訊。法官問趙家賢,「民主動力」Facebook 一則初選帖文提及「光復議會」、「對抗暴政」,是何意思?趙回答時指「抱歉法官閣下,我要認錯」,指自己「無做好謹慎責任嘅角色...原因係,職員草擬咗畀我嘅時候,我著重係依個位置,當時無特別留意到。」被告席傳出笑聲,其中鄒家成、何桂藍露齒笑。

趙家賢周二供稱,戴耀廷於 2020 年 7 月 13 日晚初選記者會,回應中聯辦指初選非法時,堅持初選不違法,惟其後向趙稱其法律觀點是普通法角度,又指戴稱「但從大陸法嘅角度,我唔識呀。」

趙續稱,戴於翌日發 WhatsApp 訊息,提及「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趙認為「其實戴耀廷嗰刻就好清楚自己係踩咗界」。趙又在法官提問下稱,認為戴的做法是「統一大家口徑」;另同意戴不想參選人違反《國安法》,因為癱瘓政府屬於顛覆。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趙家賢指抗爭派記者會「絕對不符擁護基本法」 就民動帖文提「光復議會」認錯
周二報道:
47人案|中聯辦指非法後戴耀廷指「不說癱瘓政府」 趙家賢指戴「好清楚踩咗界」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39 日審訊,保釋被告審訊完結後離開西九法院。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39 日審訊,保釋被告審訊完結後離開西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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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2 休庭
16:23 趙:戴耀廷原想預留 80 至100 萬元予「香港民研」發展新投票系統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戴耀廷於 2020 年 7 月 16 日宣布休息的 Facebook 帖文,問趙有否聽過此消息?趙稱沒有。

萬問,戴、趙有否商討這「35+」之後的情況。趙頓一頓後稱,記得有討論官方選舉投票之前的民意調查,會否提供資金讓鍾庭耀完成。但因為「民主動力」退出,不想繼續之後的事情,所以沒有支付資金。趙又指,這個對話是在官方選舉提名期結束之前發生。

法官李運騰問,如果趙沒有退出計劃,做民調會否成為「35+」主要問題。趙同意,但有些細節無法做到,如「香港民研」之前都有做立法會選舉前民調,是名為「滾動形式」,即每個星期都有一個支持度。傳譯一度反問「滾動形式」?趙稱是「rolling」。

趙續稱,如果當時計劃繼續,「民主動力」會贊助「香港民意研究所」做調查,著力地將所有相關數據,而每個大選區都有 800 至 1200 個 sample size(調查樣本)。趙續說,據統計學,大概一千個 random sample(樣本)已經達有效性。趙續指,調查統計若做好,計劃在官方選舉投票日前一個禮拜公布,就會看到各個選區團隊的支持度高低。有參選人排第四,但在官方選舉,排名可能升至第二。有些選區可能頭一兩個名單太多人支持,而令第三、第四候選人搶走。趙又指,比例代表制底下,第三、第四可能有危機。被告席的鄭達鴻一度發笑。

法官陳仲衡問,趙提到資金是從眾籌所得,「民主動力」其後以捐款形式給予「香港民研」,但不會指明捐款目的?趙同意,但當時是指 8 月底 9 月頭的事。法官李運騰問,即「民動」向「香港民研」捐款會是 8 月?

趙稱,「係無錯,因為戴耀廷當時係想將嗰個錢,一來係官方選舉已經延期啦,咁而佢當時係希望將資源係幫民意研究所,整一個新嘅民間投票系統出嚟。而佢同我講就係話呢,希望呢個系統協助到,到時所有民主陣營當選嘅議員入到立法會之後,到特首提及呢個財政預算案出嚟嘅時候,佢會認為傳統民主派喺投票財政預算案投反對,係會有顧慮,所以佢就想將本身籌款當中,希望有 80 至100 萬係可以畀民意研究所將新嘅投票系統去做研發…」。

法官陳慶偉打斷稱,認為今個星期已經聽到足夠證供,遂下令下周續審。

16:10 法官問抗爭派記者會中提及的「確認書」內容為何

法官李運騰問,趙家賢所指,戴耀廷把大家從紅線拉出來,是指戴在 2020 年 7 月 14 日的 WhatsApp 訊息(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戴有否告知趙,還是只是趙的猜測?

趙靜默數秒後稱,「當日我係有同佢有電話溝通嘅。佢話嘅理念嘅一啲字眼,我當然唔係記得好清楚,而佢係有個意思,就係可能有啲候選人可能當時有啲嘅言論係已經過咗界,而佢再加上佢都有睇到《文匯》、《大公》等建制派媒體嘅報道,而佢當時就首先會覺得,根據普通法呢,啲法例嘅訂立係根據 material date(案發日期)…無得追溯嘅。咁喺佢角度,佢唔覺得自己嘅文章有咩問題,因為無追溯期。」

趙續指,但《國安法》在 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後,可能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故戴想發出訊息,「個實際效果係希望做到統一口徑…我會意識到佢係想將整件事,由踩界到係拉返出嚟。」

李運騰指,戴耀廷在 7 月 1日前稱初選並不違法,但在看了《國安法》條文後,趙與戴在 7 月 14 日有對話,趙認為當時戴並不確定。趙更正稱是係 7 月 13 日的記者會。

李指,趙在抗爭派記者會後,對於他們是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有疑問,而早前提到初選提名表格及原定的 9 月份立法會選舉提名表格亦有這一項。李問,抗爭派記者會上,參選人亦提到確認書,問是甚麼確認書?

趙稱,在原本選舉時並無出現確認書,但在 2019 年後的立法會選舉開始出現。

李續問,確認書有甚麼條款?趙稱,是要參選人作出聲明的條款,一定包括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當中的條款是《基本法》某些條文,要求參選人簽署。

李問,趙是否嘗試把條文加入初選提名表?趙稱,是根據官方選舉表格,參考到擁護《基本法》同效忠特區政府,因為擁護《基本法》,即係包括整套《基本法》。

趙又稱,因為在 2019 年區議會選舉中,有候選人無簽確認書,但可以入閘。不過有些候選人有簽,但無法入閘。

15:55 趙供述改變想法退出初選的原因

主控萬德豪續問趙家賢,為何在抗爭派記者會後,導致他想法有變而退出初選?

趙稱,在記者會一開頭,就已經有發言者表達一個訊息,除了抗爭派成為主流,而抗爭意志都會繼續帶入議會,在議會進行「攬炒」。

趙稱,他當時的理解是在議會進行「攬炒」,如議會流程肢體衝突、投否決權。「攬炒」議會之後,政府會 DQ 候選人或者立法會議員,然後提到國際社會很留意香港的事態發展,如果政權 DQ 本土抗爭派人士,會逼使否決財政預算案,特首亦要根據基本法解散立法會。而國際社會看到事態發展後,會圍堵中共,美國亦會簽署法案,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

趙續稱,他當時聽到抗爭派記者會的這些訊息,「我會好確切知道,佢哋知道做嘅嘢而帶動嘅嘢係,不是能夠捍衛基本法效忠特區嘅心意」,進而覺得他們所提到的流程,是會抵觸《國安法》。趙又指,雖然他不是一個法律學者,只是以恆常思維思考,但認為要住對「民主動力」以及對身邊人負責。

趙又指,雖然他不是一個法律學者,「但係我只係以一個有行為思維嘅 Reasonable Man(合理的人)」,認為要對「民主動力」以及對身邊人負責。

趙續說,「因為我作為代表民主動力,係去承辦依個民主派初選,所以係當時我會好清楚知道,要即刻係去退出,而已經因為初選投票已經做咗,我只可以係就住之後後著嘅工作而去停止。」

趙續指,記者會中後段的提問當中,有候選人提到排名位置是會看官方選舉投票前的民意調查作準,可見「民主動力」是有後續工作。

趙又稱,「再加上區諾軒有提過國安法第 33 條,所以大家要用方法係一齊去終止…因為本身我係 14 號得知到戴耀廷嗰篇嘅攬炒十步曲,係一步一步嘅一個計劃。因為初選及其出選嘅依個嘅整個協調嘅活動項目,其實變咗係佢個十步曲嘅一個部分,當佢諗住力挽狂瀾去統一嘅時候…7月15號,本土派就出咗呢個訊息…」

趙指,當戴耀廷將大家「由踩到紅線拉返出嚟嘅時候」,他們仍然清楚指沒有觸及紅線,故他有思維的轉變,並作出退出聲明。

15:55 開庭
15:27 休庭
15:21 趙:抗爭派記者會後「覺得要即刻退出」初選

控方播畢片段。主控萬德豪問趙家賢,他在午飯前提到,看到抗爭會記者會後有一個轉變,其後宣布退出初選,請趙解釋原因。

趙稱,「回應主控,係有好主要嘅關係,係之前我有提到就係話, 7 月 14 號同區諾軒嘅討論當中,佢首先係退出先,然後我再睇一個時機去退出。咁但係當 7 月 15 號知道有呢一個記者會,而我去係有線新聞嘅直播嘅時候,去睇所知悉個內容嘅時候,就令到我係覺得要即刻係要去退出,然之後去思考到底以個點樣嘅方法去處理,然後去到 16 號先至公布。因為其實個聲明就其實係 15 號晚已準備好,但係同一啲我唔記得係同團隊,討論過出 FB 最有利嘅時候,大概係朝早 11 點左右,所以係 FB 上變咗係 16 號個時間出。」

法官陳慶偉則稱,問題是問趙為何會有改變,陳提到改變時刻意拖慢語氣。陳再指,即記者會有甚麼事發生,導致他改變想法,並下令先休庭 15 分鐘。

14:17 控方播放抗爭派記者會片段

主控萬德豪稱,早前未有播放過抗爭派記者會,故現在庭上播放,時間約為 1 小時。被告席林卓廷等人一度說「吓?」。控方其後開始播放片段。

14:17 開庭

還押被告下午 2 時 14 分入庭,旁聽的劉慧卿、陳寶瑩揮手,林卓廷揮手咧嘴笑,梁國雄亦有揮手回應。

12:27 休庭午膳
12:15 法官關注趙以個人而非「民動」的名義宣布退出初選

法官陳仲衡稱,趙家賢的 Facebook 帖文提到:「本人擔任召集人的民主動力獲主導民主派協調工作的戴耀廷副教授及區諾軒前議員委託承辦 [民主派35+公民投票(初選)] 最終結果已公佈,本人的協作角色已告完成 。」陳關注,趙是以個人名義退出,而非「民動」退出。

趙稱,「回應法官閣下,因為我哋民主動力執委會嘅章程,我作為召集人喺非會員大會期間,係整體領導成個組織工作,而之前執委會已經清楚知道我代表民主動力去承辦呢個初選嘅工作。」

法官李運騰問,趙於 2020 年 7 月 15 日轉發區諾軒的退出初選帖文:「區諾軒退出民主派協調工作-本人與區諾軒共事深感榮幸,趙家賢自2014 年接替鄭宇碩教授 擔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至今,參與民主派絕大部分選舉協調及初選工作,但上至中央機構下至政策局的全面打壓實屬首次。在恐懼彌漫的氛圍,會謹守崗位,堅持合法實務工作。」李指,看似趙在 7 月 15 日仍然告知公眾仍會繼續初選,但區諾軒在 7 月 14 日向趙告知會退出初選。

趙稱,「回應法官閣下,7 月 14 號我同區諾軒嘅通話當中呢,佢同我講會退出而佢都請我一齊退出,而當時我哋傾好呢佢首先退出,而我會再睇住個事情係邊個位合適去作出退出,因為始終係有一啲嘅行政工作係要處理。」

趙又指,「平時就住初選整個計劃嘅所有論述、回應傳媒都係由戴耀廷去做,因為佢作為整個計劃嘅領導者倡導者,咁所以我嘅意思係,再睇係幾日嘅時間係咁解,所以點解區諾軒退出嘅時候,我再轉發係有一啲當時嘅思考表達咗出嚟。而我嘅思維,好特別嘅轉變,就係 7 月 15 號喺完全無認知無提示底下,本土抗爭派召開嘅一個初選之後嘅記者會。」

趙續說,「而剛才有講到,佢哋嘅公開發言,喺我嘅認知嚟講,係無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而整件事已經完全失控,而佢哋係,仲要係以初選勝出者,係講明係好貫徹地就住戴耀廷嘅共識繼續去行落去參選,咁所以我作為民主動力嘅召集人,我對我嘅組織,同埋身邊嘅同事等等呢,係要去負責,因為我都係代表民主動力承辦呢個初選去提供服務,咁我只可以係當時,好清楚嘅,要退出之後嘅工作,係畀公眾傳媒等等一個認知,係一個切割。」

法官陳慶偉稱,認為需要觀看抗爭派記者會。李運騰指,關鍵是個證人提到的部分,需要看看記者會上各人的發言。陳終下令,提早休庭午膳,下午 2 時 15 分提早開庭。

12:05 趙家賢:抗爭派記者會「絕對不合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

主控萬德豪問及初選提名表格,並把立法會選舉提名表格一同向趙家賢展示,問趙兩者是否一樣?趙稱「無錯」。萬其後指,趙在休庭前提到 2020 年 7 月 16 日退出初選原因,認為沒有問題需要再問。惟趙稱有進一步補充。

趙稱,7 月 15 日本土抗爭派記者會,有公開提及否決所有議案及否決財政預算案,希望國際制裁中央政府,「呢個絕對不合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

趙續指,「咁當然我喺成個初選嘅當中,係一個民間嘅選舉,當然唔係真係好似時任選委會主席或者法官咁有個實權…再加上我只係一個服務提供者,我唔能夠 DQ 佢哋嘅話,所以只能夠係 DQ 我自己,因為去到本土抗爭派記者會所出嘅言論,其實已經喺我嘅角度,絕對係同國安法係踩界㗎啦。而其實初選除咗係公布結果之後,其實按返當時所傾嘅計劃,係需要由兩位協調人協調出選個名單。」法官陳仲衡問,兩位協調人是?趙稱是戴耀廷、區諾軒。

趙稱,官方選舉投票日前一個星期,原定「民主動力」就著承辦初選,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做民意調查。如果選舉正常進行,「民主動力」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跟進。

趙續說,「咁喺 7 月 14 號同區諾軒嘅通話當中,佢其實有同我提到係國安法第 33 條,就係去終止有關嘅計劃,而所以當時我喺 7 月 16 號發出嘅呢個退出參與協調聲明,就係講明咗,係初選因為已經投左票已經公布咗,所以已經無得做任何嘅補救措施,咁所以我只可以係公開簡單講,個協作已經完成喇。」

法官陳仲衡問,在當時即將進行的立法會選舉,事實上「民動」仍有工作?趙答稱,「喺當時正常情況底下,之後係有嘢需要做。而喺(FB 帖文)第二句嗰度,我就有講到話,考慮各方意見,為對身邊人士、民主動力執委會及所屬組織等,我就係宣布退出本屆,即係當時 2020 年應該會舉行嘅立法會選舉協調工作。所以之後戴耀廷其實係有再問我,咁嗰個官方選舉前民意調查,你仲畀唔畀到錢鍾庭耀去做㗎,我就話民主動力就唔會繼續有呢啲工作去做。」

法官李運騰問,「民動」眾籌的資金如何處理?趙稱,有些是捐去民主動力作為經費,或者是民意調查方面的資金。在之後執委會會議,趙曾建議將部分資金捐予「香港民意研究所」,支持做民意調查,但不是有一個特定項目。而其他資金,就是找尋一些合符稅務條例的慈善機構作出捐助。

12:00 開庭
11:18 休庭
11:09 趙家賢形容抗爭派記者會「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

主控萬德豪續問到,是否知道在 2020 年 7 月 15 日抗爭派舉行記者會?趙家賢稱有看《有線新聞》的直播,並指應是其助手或政治界友好WhastApp 他,或是從電話的新聞 App 彈出提示所得知,但他事前並不知情。法官李運騰問,「民動」是否與記者會沒有關係?趙稱,「完全無任何嘅關係。」

萬續指,趙在 2020 年 7 月 16 日於 Facebook 宣布退出,請趙講述詳情。

趙說,「之前講到 7 月 13 號晚開始知道戴耀廷對於初選係咪完全合法呢,係有啲疑問啦。而去到 7 月 14 號,蘋果記者提示我睇嗰個十步曲嘅文章,叫我小心啲啦,區諾軒同我嘅電話對話,同我講佢將會退出,同埋初選係成個建制陣營同埋中央政府嘅睇法呢。我會睇到件事情,已經係由香港本地嘅政治層面,係已經提升到去國家嘅層面,再加上係戴耀廷喺 7 月 14 號,佢向所有嘅初選嘅參與者發出嗰個嘅 WhastApp 訊息,除咗個作用係統一口徑之外,佢都可以講係力挽狂瀾,係希望將初選拉返去唔好踩到嗰個位置。」

趙續說,「咁而去到 7 月 15 號,本土抗爭派佢哋縱使收到戴耀廷嘅訊息,佢哋都喺無同我哋大會有任何溝通嘅時候,係自行去召集 7 月 15 號嘅本土抗爭派記者會。喺記者會上嘅發言,佢哋不單止無視咗戴耀廷喺 7 月 14 號嗰個統一口徑嘅訊號,更加係重複好重視除咗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仲會係所有議案都會否決。而變咗佢哋係希望喺立法會上面,係逼到政府去諗點去 DQ 議員啦,要去解散立法會啦,從而去到國際嘅層面,引發國際關注係去制裁中央政府。」

趙稱,「整件事係完全地失控,本身我喺民主動力嘅初選提名表格當中,我係特別有加到佢哋要去承諾係去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依個我哋民主動力好清楚知道,係擔任民選公職人員嘅應有之義。」傳譯一度問:「民主公職人員?」趙則稱是「民選」。另在被告席的鄒家成笑,並轉向林卓廷對話。

10:56 趙:曾與區諾軒通話 區提及要初選承辦機構要自行解散

主控萬德豪續問,2020 年 7 月 15 日是否留意到區諾軒退出初選?趙答,「回應主控,本身我喺 7 月 14 號嘅時候,當我同《蘋果日報》嗰個資深記者傾完之後呢,區諾軒就同我有個電話通話,而當時佢就係有講到,佢自己將會退出初選喇。而佢都想我一齊退出,佢都有同我講,佢聯絡過時任嘅政制事務局嘅政治助理,因為已經知道呢…呃建制派傳媒以及係中央駐港機構,同埋係中央政府國務院機構,都對於初選大肆抨擊,以及係講涉嫌係違反國安法。」

趙續說,「而佢嘅判斷,以及佢問到嘅意見,係需要將初選停止,而我有同佢講就係,初選都做咗出嚟都投咗票,咁我哋有咩補救措施,係有咩 remedy 可以做呢?咁區諾軒就係話,惟有就係我作為係主辦嘅機構,同埋我作為民主動力係協助承辦嘅機構,我哋係要自行解散。而佢就有講到佢會 15 號朝頭早去上法庭嘅,咁佢就會喺嗰個時候宣布退出初選嘅。而我都有同佢講係,我會等佢退出咗之後,我就會,民主動力嗰度我都會係一齊去退出。」

萬又問及,據 WhatsApp 訊息,黎敬輝於 2020 年 6 月9 日凌晨發訊息予趙,亦附有相片,是否為剛才(法官問及)所展示的宣傳牌?趙確認。

控方其後放大圖片後,趙稱,看到寫上「團結一致 立會過半」,而下方附有眾籌平台的連結以及民主動力的戶口。趙確認為眾籌的宣傳。

10:48 法官問「民動」帖文中「光復議會」、「對抗暴政」意思

法官陳慶偉問趙家賢,「民主動力」的 Facebook 帖文提到「光復議會」,意思是?

趙靜默約 5 秒後稱,「其實都係係我理解係,立法會…一半能夠將議會嗰個功能能夠光復到,咁就可以實行到民主派嘅一啲嘅政策倡議…」陳再問,帖文提到對抗暴政,「暴政」是?趙指,「回應法官閣下,喺當時嘅社會環境底下,支持民主嘅民間社會,係覺得係受到依個好強大嘅政治嘅打壓….當然就係講現有政權

陳追問,是指香港政權或是中共政權?趙稱,「法官閣下,我只可以係講,唔同人睇到呢個字眼,係用佢自己嘅思維,有不同嘅解讀。」陳再指,這是你的 Facebook ,你告知我。趙頓一頓後稱,「我相信係講緊當時嘅香港政府。」

陳慶偉一邊擺手邊問,這是否當時「民動」的政治立場?趙答稱,「回應法官閣下,我作為召集人,我要講絕對不是。」陳再問,那為何會有這些字句?趙稱,「抱歉法官閣下,我要認錯。」被告席傳出笑聲,其中鄒家成、何桂藍露齒笑。趙續稱,「我無做好謹慎責任嘅角色…原因係,職員草擬咗畀我嘅時候,我著重係依個位置,當時無特別留意到。」

陳慶偉問,即民動的立場中立,當時只是作為外判(work as contractor )?趙稱,「我哋多年嚟都係作為傳統民主派嘅一個協調組織,同埋係一個協助交流嘅平台,所以我唔可以話係政治中立,因為本身民主動力都係民主陣營裡面嘅組織。」

陳再問,即這些字眼都是出錯?趙稱,「如果我當時係做好謹慎責任嘅話,(帖文內容)嗰句就會係團結一致,立會過半,之後就會跳到去 7.11 及 7.12 投票。」

陳慶偉問及,記者會照片上看到有區諾軒、趙家賢,問趙旁邊的是誰?趙稱是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

陳又指,當時趙手持一塊宣傳牌,只看到寫上「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問其他字眼是甚麼。趙稱,「回應法官閣下,若我無記錯呢,應該係就住初選會包括嘅五大地方選區,超級議席同埋係依個 health care…依個咩呀,呀衛生服務界別。」

10:40 趙家賢供述初選宣傳工作

主控萬德豪續問,誰人負責初選投票的宣傳?趙家賢答稱,「喺整個初選進行嘅時候,我哋民主動力所做嘅宣傳呢,係呼籲市民到時喺 7 月 11、12 號係投票去參與依個嘅初選嘅公民投票。或者個講法就係話,我哋係作為一個就係話,叫做初選嘅承辦機構。我哋係有責任係將依個項目,係畀公眾去認知。而…各個候選人、政黨政團、參選人,佢哋都各自有啲宣傳去做去拉票,但係佢哋之間都會令到公眾認知係有初選嘅活動進行當中。」

萬又問,「民動」當時有否進行宣傳?趙稱,「正如頭先所講啦,我哋就係就住公眾認知係去做宣傳,因為我哋係想多啲人投票,而我哋…我作為民主動力嘅召集人,我係有責任呢係向民主動力嘅秘書係去作出指示,就係請求佢哋幫手呢,係去搵一啲傳媒機構嘅廣告報價,而從而提供畀我去再作考慮,到時係應該喺邊啲傳媒機構賣邊種形式嘅廣告。」趙確認,最終在傳統印刷報紙、網媒,以及《蘋果日報》手機應用程式中,都有賣廣告。

法官陳慶偉問,控方展示的「民主動力」 Facebook 帖文是在 2020 年 6 月 9 日初選記者會前發布,第一項是呼籲眾籌,下個項目是招募義工,問是否組織者的工作?趙稱,「係,當時個分工,即係我哋承辦去做依啲活動嘅時候,人力資源嘅安排…」陳續問,帖文是由趙或民動總幹事撰寫?趙確認,指多數是總幹事草擬,再由趙看過後或作出修訂。

10:30 趙家賢供述「民主動力」在初選的工作

主控萬德豪其後問趙家賢,可否總結「民主動力」於初選的工作?

趙稱,「民動」是由戴耀廷、區諾軒邀請承辦初選,故「民動」是初選活動的承辦機構。「民動」就著這個活動項目,向公眾進行眾籌、收集資金。從參選者的角度,當報名成功參與民主派「35+」初選,「民動」就是所有參選人的選舉服務提供者。

趙說,「而由於我哋經過眾籌,係去嚟辦呢個嘅項目,咁所以係每一個參選人,我哋民主動力呢都係就住提供過嘅服務呢係以選舉送贈嘅形式,係畀所有嘅參選人。」趙續篇,根據現行選舉法例,「民動」要準備好開支文件提供返予有關參選人,即參選人的 election return(選舉申報書)、選舉開支申報書,填寫好給選舉事務處,以符合選舉法例。

趙又指,「而特別要提到,就住我嘅做嘅選舉眾籌,我哋,特別由我提出,係根據返選舉事務處嘅選舉精神,所以我哋都係呼籲所有捐款人呢,都係捐款 1,000 蚊或樓下(以下)嘅選舉眾籌,而喺我哋籌款嘅最後嗰條數當中,係將啲大過依個金額嘅一啲嘅籌款總額,我哋係排除咗,我哋係無撥入去作為依個初選嘅開支經費。」

趙又確認,「民動」負責初選提名表格的準備,他指是沒有一個實體表格,全部都是電子版,除咗有給予戴耀廷之外,Facebook 帖文亦有下載連結,而所有表格都是由「民主動力」代表收集。

10:20 趙家賢:民動 35+ 眾籌獲 340 幾萬元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民主動力「2020 年立法會選舉 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及眾籌行動」的 Facebook 帖文。萬問,帖文提到目標眾籌金額為 350 萬元,目標金額如何得來?

趙稱,當時候與戴耀廷計算過應有 300 至 400 萬元的開支。戴則在 2020 年 6 月 9 日記者會上說是 400 萬元,而趙指,他希望關注初選人士容易記得,遂把金額調低至 350 萬元。萬問,最終籌得多少錢?趙稱約 340 幾萬元。

萬續問,當時有多少人協助初選?趙答,「我唔能夠好確切咁去回答,因為我無喺依方面好仔細咁問我嘅總幹事。因為有關嘅票站有成 250 幾個,而喺地區當中幫手嘅地區議員呀,一啲地區嘅社區主任,佢哋有再一啲義工去幫手,所以依個整體數目,我未能夠講到出嚟。」

法官陳仲衡問,「民動」會否得到報酬?趙稱,「喺個秘書處裡面,就住呢個項目所成立嘅秘書處兼職同事會有報酬啦。而喺各個票站裡面都係有啲義工津貼、一啲雜項開支,譬如食飯呀,水呀,電池呀之類,一啲要用到嘅物資物品呢,係有關票站負責嘅站長,而有關嗰啲嘅站長呢或者係地區議員呢,佢哋就會幫手墊支住先,然後再向返我哋民主動力係申領返錢。」

萬續問,初選投票約有多少人參與?趙稱,「我分兩個層次,首先就係喺咁多個票站當中,都有站長同埋一啲核心嘅義工,嗰度應該有,係超過 500 個人,而每一個票站,佢都會再有一啲嘅義工係從旁去協助嘅。例如係協助排隊秩序,又或者喺附近去提市民今日係初選投票日,可以嚟投票呀嘅宣傳活動。我用一個約數,每一個票站,大概有 10 個左右,咁所以大致上係依個層面,就係有超過 2500 個人到啦。」

10:05 控方引戴耀廷指 35+ 不違法文章提問

主控萬德豪續問及,戴耀廷於 2020 年 7 月 14 日,向初選組織者及參與者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我公開訊息說 35+ 目的,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今(令)特區政府問責,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供大家參考」。

萬指,趙日前供稱戴首次透露不肯定初選是否違法,而趙又指,當日有《蘋果日報》資深政治版記者提醒,趙才第一次閱讀〈真攬炒十步〉文章,問趙是否記得。

趙稱,「回應主控,我記得嘅,不過我想講返少少更正呢,或者澄清返呢。個記者會係 7 月 13 號夜晚,而當我知道戴耀廷係開始對於初選係合法個問題係有啲轉變之後呢,然後去到 7 月 14 號,我就收到喺(法庭螢幕)畫面第 58 項訊息(上述訊息)。」

萬其後展示一篇 2020 年 7 月 10 日戴耀廷在《蘋果》發布的〈民主派 35+ 初選會否觸犯國安法〉文章,並讀出部分句子:

港版國安法出台以後,很多人都擔心民主派 35+ 初選會否觸犯國安法的罪行,也有人認為最有可能觸犯的是第 22 條:(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因此,35+ 的目標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觸犯國安法。

萬問,此文章與戴耀廷在 WhatsApp 回應 35+ 會否觸犯《國安法》的訊息,內容是否相若?趙稱,「回應主控所講,啲內容句子嘅重點係一樣。」萬續問,趙當時有否閱讀此文章?趙稱沒有,又指無認知戴耀廷有寫過相關文章。

10:02 開庭

准保釋的黃碧雲、楊雪盈、何啟明在等候開庭期間撥扇,黃、楊亦不時交談。還押被告約上午 9 時 59 分入庭,吳政亨向旁聽親友揮手、微笑。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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