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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中聯辦指非法後戴耀廷指「不說癱瘓政府」 趙家賢指戴「好清楚踩咗界」

47人案|中聯辦指初選非法後戴耀廷指「不說癱瘓政府」 趙家賢指戴「好清楚踩咗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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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4 日)展開第 38 天審訊。趙家賢供稱,戴耀廷於 2020 年 7 月 13 日晚初選記者會,回應中聯辦指初選非法時,堅持初選不違法,惟其後向趙稱其法律觀點是普通法角度,又指戴稱「但從大陸法嘅角度,我唔識呀。」

控方展示戴翌日所發 WhatsApp 訊息,提及「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趙供稱,「其實戴耀廷嗰刻就好清楚自己係踩咗界」。趙又在法官提問下稱,認為戴的做法是「統一大家口徑」;另同意戴不想參選人違反《國安法》,因為癱瘓政府屬於顛覆。

另控方庭上展示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訊息,其中趙家賢回應〈墨落無悔〉:「屯門張可森依幾條友就擺明係要隊到行(緪)啦...」趙庭上確認,「幾條友」是指〈墨〉3 名發起人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案件周四(6 日)續審。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38日審訊 趙家賢同意〈墨落無悔〉聲明與協調共識一致
控方展示戴耀廷 WhatsApp 訊息
在《國安法》生效後指初選不違法

主控萬德豪,周二向趙家賢展示多個由戴耀廷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萬先展示戴 2020 年 7 月 1 日發出的訊息,內容為:「這是我(戴)給個別團隊的訊息…因此,35+ 的目的,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觸犯國安法…我的看法是初選會繼續,對我的想法,你有甚麼意見,敬請告知」。

趙家賢閱後指,當日《港區國安法》生效(應為 6 月 30 日公布及生效),「因此佢(戴)就住國安法當中涉及初選嗰個問題,因為有啲建制人士同機構都有聲音開始講嘢」。趙又指,自己亦記得,「有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嘅大律師都有當時就係話,睇唔到初選有任何違法」。法官李運騰打斷指,趙說的人對協調會議不知情。

另李一度向趙澄清,戴把訊息發給誰人。趙說,他有收到,但當時「無為意佢(戴)問緊我意見」,另知道戴有發給參選團隊相關人士。趙又稱,他接獲訊息之後,曾與戴耀廷通電,戴以憲法角度解釋《國安法》第 22 及 29 條,「由於我係一個法律服務業嘅調解員,我只可以聽一個法律學嘅副教授去講解」。

中聯辦指初選非法後
戴發訊息稱「不說癱瘓政府」

萬德豪再展示戴耀廷於同年 7 月 14 日,向初選組織者及參與者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內容為:「我公開訊息說 35+ 目的,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今(令)特區政府問責,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供大家參考」。

趙:前一晚戴指「唔識大陸法角度」
戴發訊息時「好清楚自己踩咗界」、想統一口徑

萬問趙家賢,知否戴發訊息的原因。趙答稱要先講述背景,指戴發訊息前一晚的 7 月 13 日初選記者會中,戴回應記者質疑初選被指違法一事時,仍維持 7 月 1 日 WhatsApp 訊息時的說法。

趙續稱,不過在記者會結束前後,戴對他說,「佢所講嘅法律觀點,係從普通法角度,『但從大陸法嘅角度,我唔識呀』」。趙稱,當時是「第一次聽到佢(戴)其實係表達緊佢唔確認,現時嘅初選係咪真係完全無抵觸新嘅國安法」。

趙續說,收到戴 7.14 訊息當日原沒為意,「但係之後我去到睇返、諗返,就清楚啦。其實戴耀廷嗰刻就好清楚自己係踩咗界…所以佢喺 14 號出咗呢個訊息嘅時候,話明要提示大家…我(戴)公開嘅訊息剩係講咗依一啲嘢,而唔去提『否決每一個議案』、『唔說癱瘓政府』,咁好明顯係,佢即係已經認知到,係已經有呢個抵觸到國安法嘅成份係當中,而佢希望透過依個訊息呢,係畀各個團隊,公開發言嘅時候要小心」。

法官陳慶偉問,「即戴是警告他人,公開場合應說或不應說甚麼?」趙答,「法官閣下,我諗我會話係想統一大家口徑。」陳其後追問,「簡而言之,戴不想參選人踩到紅線,即違反《國安法》,因為癱瘓政府屬於顛覆(國家政權)?」趙答稱,「係,無錯」。

期間,法庭傳譯員在翻譯「大陸法」時一度誤譯為「PRC Law」,被法官陳仲衡糾正為「Continental Law」。

趙家賢同意
戴耀廷為初選領袖

萬德豪另引述戴耀廷在 2020 年 6 月 9 日初選記者會上,被問及初選參選人須否許諾時,戴回應指「我哋唔會愚蠢到…自己去製造一個嘅借口,畀呢一個當權者嚟去 DQ …」。法官李運騰一度打斷指感到不明白,既然當時戴說初選組織者、參選者不違法,若這是真誠信念,為何會有 DQ 風險?

趙家賢回應指,因當時《國安法》未出條文,選舉氣氛與過往選舉有別,選舉主任或會使部分參選人「入唔到閘」,他遂與區諾軒游說戴,「為免額外有多啲白紙黑字嘅文件係出嚟,係好似提供咗畀選舉主任問多咗嘢嘅關係,咁係喇,簡單啲嚟講就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李運騰追問,即趙家賢不想留下文字紀錄,危及「35+」。趙同意。

萬其後引用戴耀廷發出 6 月 11 日向各區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提及「不用簽署協議是我個人的決定」。李運騰打斷問,不簽署是趙、區意見,但戴說是由他決定,是否即戴耀廷為「35+」的領袖(leader)。趙同意。

趙家賢 WhatsApp 提「屯門張可森依幾條友」
庭上供稱為〈墨〉3 名發起人

萬德豪又引述 2020 年 6 月 11 日,即〈墨落無悔〉聲明出現後,初選組織者之間的 WhatsApp 群組訊息向趙家賢提問。

訊息顯示,區諾軒當時稱:「我覺得有樣嘢要講清楚,由頭到尾我理解個協議唔係冇咗,而係冇喺記者會公開…」。而趙家賢回覆:「屯門張可森依幾條友就擺明係要隊到行(緪)啦,仲有大家之前開咗會嘅協議,區軒同埋 Benny 係有白紙黑字 circulate 畀大家確認,雖然冇最後簽紙,但係呢個都係一個 mutually agreed consents」。

法官陳仲衡問趙,誰是「依幾條友」?被告席的鄒家成露齒笑,陳志全亦有微笑。趙答稱「係發起嗰個墨落無悔嗰 3 個人」,並在法官續問下,指是張可森、鄒家成及梁晃維。

另控方問及,戴耀廷最終決定參選人毋須簽署協議的議題,並展示戴的 WhatsApp 訊息:「我事前應先諮詢大家意見,未有這樣做…為此我必須向大家再次表示歉意」。

趙供稱,戴耀廷當時應該只向幾個人了解過意見,「咁當然係當時嘅背景情況呢,就係本土抗爭派係『超級大意見』。」法官陳慶偉追問「超級大意見」的意思,法官李運騰亦問是否指〈墨〉發布前,本土派有強烈意見?

趙稱,本土抗爭派對於與整個民主陣營、傳統民主派的光譜下參與初選,「好明顯係互信度係極之不足」。趙在主控及法官先後提問下同意,就算沒有簽署協議,但各人在協調會議有達成共識,一旦有爭拗,戴耀廷、區諾軒亦可以作證。

陳慶偉追問「作證」的意思,並以否決預算案一事為例,指某些選區文件使用「會運用」否決權,即使不是所有參加者同意否決預算案,但戴會「決定」字眼共識(He determined what had been agreed?)?趙答,「當時個情況係咁」。

趙再提〈真攬炒十步〉一文 指戴逐步策劃
閱後覺「心寒」 形容是「世界大核爆」

另趙家賢再主動提及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章。趙覆述 2020 年 7 月 14 日《蘋果日報》資深政治版記者「提我要小心」時,他才第一次閱讀該文,「當時我第一次睇嗰篇文章嘅時候,我係心寒嘅。因為正如係一個,係好似一步一步嘅計劃去策劃,係去推行…」

萬德豪稱,問題只是問趙是否得知戴耀廷發出訊息的原因。趙即說,「就嚟解答你嘅問題。」引起法庭內多人大笑,萬遂請趙繼續,法官陳仲衡亦請趙在是日休庭、清明節假期之前完成發言。趙續稱,「原來喺之前有咁具體寫咗,其實初選係佢所講攬炒嘅大計劃當中嘅一個步伐…」。

李運騰追問,趙在 7 月 14 日記者會前對於「攬炒十步」沒有認知?趙答,「係,唔知道有咁具體係佢寫到咁清楚,係一步一步去到,一個我講係世界大核爆咁嘅情況。」被告席隨即大笑,亦有人覆述說「世界大核爆」。

控方引用區諾軒 WhatsApp 訊息
問民主黨的立場

萬德豪亦引用區諾軒於 2020 年 6 月 14 日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提及在九龍東會議工作報告,包括「民主黨立場只要是官方的公開協議,他們願意簽」。

趙家賢確認,他當時仍為民主黨的成員。萬問,趙當時是否知悉民主黨的立場?趙稱,他當時並非民主黨中央委員,亦無特別收到任何討論的訊息。在法官追問下,他指僅出席九東首兩次會議。

當萬欲就區發出的訊息,問趙是否知悉共識時,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反對問題,稱趙沒有出席會議,且理應問區諾軒。法官陳慶偉亦認為控方不需要問這部分,萬遂稱會問另一議題。

趙請螢幕調「去藍光」模式
官問「五一手勢」

此外,趙家賢作供時一度舉手稱,希望把證人席的螢幕調較至「去藍光」模式,「因為睇多幾日之後,隻眼係比較上辛苦」。陳慶偉指示書記把 A4 白紙貼在該螢幕上。趙擺出 OK 手勢並點頭示意。趙其後作供亦不時望向傳譯身旁的電腦螢幕。

另主控萬德豪展示九西的民主派初選論壇的照片時,法官陳仲衡問,參加者一隻手打開所有手指,另一隻手舉起一隻手指,是甚麼意思?趙解釋,「呢個係當時反修例運動後係好知名嘅手勢,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趙家賢周二是第四日作供,聆訊完結前,辯方大狀石書銘稱,辯方或可周四開始盤問,惟他當日早上有事處理。資深大狀潘熙則確認可先盤問。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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