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國安法》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一(15 日)早上 10 時裁決。囚車早上 8 時已抵達西九龍法院,反恐特勤隊及大量警員戒備。法庭 10 時正開庭,官表示判詞太長,只會讀出一小部分判詞,並於約 10 時 30 分,宣布黎面對的三項控罪全部成立。法官指,信納黎智英是被指控串謀的主腦,又認為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的目的都是尋求中共倒台。
周日(14 日)下午約 5 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已有超過 70 人排隊。有排隊人士指,周日早上約 10 時半見到約 40 人同時出現,部分人樣貌陌生,過往旁聽未曾見過。記者上前查詢,大部分人均拒絕回應,一名操普通話女子被追問旁聽誰的案件時則稱,「黎智英囉,我就是想來看看黎智英的下場」。司法機構早前公布,正庭連同 7 個延伸庭共設 507 個公眾席,其中正庭佔 58 席,另設共 116 個記者席。
黎智英於 2020 年 12 月起還押,至今還押逾 1,800 日。在過去 156 日審訊,《法庭線》分別整理控方一連三日開案陳詞、6 名控方證人供詞重點、黎智英 52 日供詞重點,亦梳理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主要理據,方便讀者理解案件重點。
裁決日主稿: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重溫法院外現場直播:
黎智英國安案10時裁決 囚車抵達 排隊人龍已進入法院
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及煽動罪成 官指信納黎為串謀主腦
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及煽動罪成 官指信納黎為串謀主腦(Part 2)
***網站如出現擠塞,讀者可轉到《法庭線》Telegram、Facebook 或 Instagram 留意最新消息。
18:10 外交部:對個別國家公然詆毀抹黑香港司法強烈不滿、堅決反對
外交部就周一的例行記者會發稿,引《法新社》記者提問,「黎智英今天在香港被判有罪。英國以及「大赦國際」、「無國界記者」等非政府組織對此持批評態度。外交部有何回應?」
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回答,「香港是法治社會,中央政府堅定支持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中方對個別國家公然詆毀抹黑香港司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郭續指,「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維護法律權威,捍衞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有關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干涉中國內政。」
18:00 美國 CECC:黎應無條件獲釋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 X 指,「黎智英僅因投入新聞及他對民主的信念而被裁定罪成,這是香港任意羈押政治犯比率有如委內瑞拉與緬甸的,另一令人傷感的提醒,香港曾經自誇的法治制度已然消失,這一點現已無法否認。」
CECC 續指,「黎智英從來不應被捕,現時應該無條件獲釋,讓他得以與家人團聚。」
17:38 澳洲政府:深切關注黎智英被裁定罪成
澳洲外交部指,「深切關注黎智英今日在香港被裁定罪成。我們已清晰表達,強力反對香港當局持續廣泛運用國安法律,對支持民主人士、反對組織、媒體、工會及公民社會作出拘捕及施壓。」
聲明續指,「正如澳洲外長所指,澳洲政府將繼續,持續地在最高層次向中國及香港政府直接提出對人權的關注。我們繼續呼籲中國按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建議,停止對言論、集會、媒體自由及公民社會的壓制,亦呼籲撤銷香港《國安法》。」
16:37 消防處FB發帖:尊重並支持法庭依法判決
消防處 Facebook 專頁下午約4時半發帖,指就原訟庭裁定黎智英罪成,「表示尊重並支持依法作出的判決」。
帖文續指,「在 2019 年『黑暴』期間,市民不斷面對被煽動的激進示威者肆意四處堵路、縱火和投擲汽油彈等嚴重威脅,消防處始終恪守職責,全力撲滅火災、救援傷者,亦有屬員自願加入特務警察隊伍協助執行止暴制亂任務,共同守護社區安全。」
16:30 鄧炳強點名反駁記協
保安局長鄧炳強下午會見傳媒,稱歡迎法庭裁決,「法庭嘅定罪係清楚說明咗,任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嘅人呢,都必然難逃法網。無論佢哋點樣詨辯,事實證據喺法庭面前呢,都會不攻自破。法庭嘅審判,必定會揭露所有嘅真相」。
鄧強調,本案與新聞自由「絕無關係」,「佢只係多年來利用新聞自由嚟作為幌子,嚟到行禍國害港之實,其行可恥,其惡當懲」。記協之前發聲明稱,對裁決感到「極度遺憾」,鄧炳強點名反駁,指記協「冇公信」,「呢個係自己嘅執委名單都唔敢公開話畀人(聽)嘅,我唔知係咪因為佢執委入面,又係好似以前一樣,主力呢都係嗰啲外媒嘅人,主力都係一啲都係所謂嘅自由媒體,甚至可能根本就唔係記者」。
鄧又引述記協稱「有人因為從事新聞呢,而身陷囹圄」,反駁本案與新聞自由無關,指香港市民有《基本法》、《香港人權法》、《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保障。鄧又批評「潛逃海外嘅反中亂港分子…甘願淪為配合外部勢力,以港遏華,陰謀勾當嘅棋子」,並點名「叫人衝、自己鬆嘅許智峯」、「通緝犯袁弓夷」等,指他們公然聲援罪犯。
鄧其後稱, 留意到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庭外提及,黎智英審訊中曾親口承認,「叫人鼓動多啲年輕人上街,藉住遊行嘅畫面去凸出好多人係不滿政府」,「原來年輕人,喺黎智英眼中,只係畫面,而唔係人嚟嘅…係反政府嘅工具。我聽到呢番說話,我自己呢,有好深嘅感受。」
鄧續說,「喺 2019 年黑暴嘅時間,我喺街頭,見到好多年輕人掟磚、掟汽油彈…好多呢啲年輕人呢,其實本質唔壞嘅,我自己有啲朋友嘅仔女,就係因為俾人鼓動咗、挑動咗、煽動出去呢,丟磚頭、丟汽油彈。佢哋平時好乖嘅,粗口都唔講一句嘅,但見到當時呢啲年輕人呢,好似瘋狂咗咁樣…係令到我極度震驚。」
鄧又稱,後來在懲教署遇見這些年輕人要入獄,「當中係包括唐英傑,佢哋都向我表示,當初就係受到呢啲嘅煽動…我哋都喺事後嘅一啲嘅搜查行動入面,發覺有啲被捕人入面,屋企入面有好多《蘋果日報》嘅剪報,同埋當時每日附送喺《蘋果日報》入面,嗰啲煽動性嘅海報。其實直到而家,都仲有啲人喺度整炸彈,有啲人喺度秘密從事軍事訓練。佢哋認為當有黑暴再嚟嘅時間,就可以對抗。」
鄧說,「黎智英同埋佢控制嘅《蘋果日報》,就係咁樣煽動我哋嘅年輕人,為咗佢自己一啲反政府嘅目的,犧牲咗我哋一代嘅年輕人。我希望被佢煽動嘅年輕人,同埋呢啲年輕人嘅屋企人呢,係因為今日呢個定罪判決,係得到呢個釋懷」。
對於記者問及,會否就本案裁決繼續拘捕行動,鄧稱不評論,但說「任何人只要你犯左法例…我哋就會調查到底,有證據就會拉你,有足夠證據就會告你,冇人會喺法律之上」。
至於黎智英健康狀況,鄧說「我知道好多人喺審訊期間,包括美、西方,或者黎智英屋企人,企圖抹黑特區政府或者懲教署,企圖話黎智英得唔到適切醫療、宗教服務…呢啲指控全部都係講大話、都係捏造、都係誤導嘅。」
15:45 英國外相:譴責政治檢控、定罪
英國外交部香港時間周一,於社交媒體 X 上發出外相顧綺慧(Yvette Cooper)署名的聲明,指「英國譴責出於政治動機對黎智英的檢控,以及今天裁定他有罪的結果」。
聲明指,「黎智英因和平地行使其言論自由,被中國及香港政府針對,北京的《國安法》被引入香港以對付對中國的異見,英國持續呼籲撤銷《國安法》及終結對所有個人的相關檢控。」
顧綺慧指,「我們繼續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讓他可得到必需的治療及獨立的醫療人員協助。」
15:10 中聯辦:黎智英甘當以港遏華馬前卒
中聯辦發言人指,庭審過程揭露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和『金主』,甘當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馬前卒」,又指黎「長期操控《蘋果日報》等反中亂港組織和人員,勾連境外反華勢力⋯⋯甚至直接下場組織對抗行動,乞求外部勢力實施制裁,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給香港市民留下『徹骨之痛』」。
發言人又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一法安香江」,當前特區政府正帶領社會各界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全力開展救災善後工作,「但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和別有用心者散佈謠言,攻擊政府,煽惑民眾,妄圖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國家安全」,又指黎智英被依法定罪,「再次宣示了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零容忍的態度。這也是對反中亂港分子的嚴正警告」。
14:35 國際新聞協會:譴責裁決
今年 10 月向黎智英頒發「世界新聞自由英雄獎」的國際新聞協會(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在香港時間周一發聲明指,對今天裁決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協會指,黎是《蘋果日報》創辦人,持續地被監 5 年,而香港當局多年來「試圖使他噤聲」。
協會主席 Scott Griffen 稱,黎智英的定罪顯示「香港法庭被武器化,用來打壓獨立新聞及聲音」,又稱黎多年來在嚴苛的條件下,「堅定不移地捍衞新聞自由,他所遭受的非人對待早應要結束」。
14:18 港澳辦署名文章:審訊讓人認清黎為漢奸國賊
港澳辦周一發布署名港澳平、以「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依法定罪」為題文章,指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安憲制責任,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依法定罪。
文章指,「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罪惡昭彰、禍害深重。黎智英長期以來『逢中必反』,投靠外國和境外勢力,對香港、對國家幹盡各種壞事,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
文章續指,「法庭審理過程中揭露的大量事實⋯⋯讓人們進一步認清其就是過往香港之亂的罪魁禍首,就是甘當外部勢力『走狗』『爪牙』的漢奸國賊」。
文章又指,隨國安相關法例越加健全,「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任何人、任何組織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無論其打着什麼幌子,無論其有什麼『後台』『主子』,都必定受到法律的嚴厲懲治」。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亦轉載了港澳平的文章。
14:04 國安公署:黎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周一發布以〈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懲治黎智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為題的新聞稿,全文 751 字。
公署發言人稱,「黎智英案庭審揭露的大量事實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其公然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妄圖搞亂香港,遂行『顏色革命』企圖,罪行累累,罪證確鑿。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此等嚴重犯罪,理應受到法律嚴懲。」
發言人又指,「少數西方國家政客及反華媒體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公然為黎智英開脫說項,美化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徑,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充分暴露其偽善和『雙標』,我們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強調,駐港公署「將毫不鬆懈堅定履職,與特區一道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高度警惕,嚴陣以待,毫不手軟依法打擊外部勢力幹預國安案件審理、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和活動」。
13:58 記協:極度遺憾
香港記者協會周一發聲明稱,對裁決表示極度遺憾,指《蘋果日報》停運已近 5 年,包括黎智英在內的《蘋果日報》管理層及編採人員一直還押至今,「《基本法》第 27 條保障新聞自由,案件中卻有人因為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對新聞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記協又呼籲,特區政府必須信守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讓傳媒工作者能免於恐懼地繼續服務香港。
13:55 行會非官守議員:歡迎裁決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下午發聲明稱,歡迎原訟庭對黎智英的定罪裁決,「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法庭的定罪判決彰顯了法律的正義,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13:38 台灣陸委會:對黎被定罪極度痛心與失望
台灣陸委會在香港時間周一,發聲明表示嚴厲譴責港府,指黎智英自被起訴勾結外力等罪後,關押至今達 5 年,「有違司法正義」,對黎現被定罪,「台灣與國際社會均感到極度痛心與失望」。
13:21 政府發言人:裁決絕無政治考慮
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 855 頁,「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鉅細無遺地説明」法庭分析,從中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形容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發言人又說,留意到本案在各階段,包括執法檢控等,「均有來自四方八面的抹黑攻擊、干預施壓,特別是以美西方為首的外部勢力一直不斷抹黑」,稱對此等惡意攻擊,特區政府須嚴正反駁,指審訊公開公平公正,經歷 156 天聆訊,審視逾 2,200 件證物、逾 8 萬頁文件、14 名控方證人證詞,黎智英更作供達 52 天,「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清楚證明」。
發言人續指,「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只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並重申黎智英羈押期間所獲得的醫療服務完備。
12:57 李家超:黎智英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前往北京述職前,在機場見記者。他批評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媒體蘋果日報,肆意製造社會矛盾、挑撥社會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又指黎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形容黎智英的行為,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及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恥、其心歹毒」。
他又指,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士,「假借人權民主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國家同埋同胞」,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天經地義嘅責任」、「旗幟鮮明」,「司法機關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他最後指判詞共有 800 多頁,政府會詳細研究判詞,稍後會再作更全面聲明。
11:40 黎智英律師團隊:需時研究判詞
黎智英的律師團隊離開法院時被記者提問,當中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被問到黎智英的身體狀況時,表示他「精神 OK,剛才你在法庭也見到他。」至於被問到會否上訴,如何看待裁決結果時,他則指「判詞太長」,需要時間再去研究,目前沒有意見。
11:30 李桂華:黎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裁決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見記者,指國安處歡迎法庭裁決。李桂華又表示,法庭指出黎供詞「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足為信」,其證供顯示黎「將所有嘢推畀其他人,尤其是佢嘅員工」,亦以新聞自由作盾牌,而證據可見黎是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利用自己嘅傳媒王國,去控制編採方針同埋報道,煽動市民仇恨我哋嘅政府」,更利用其財富和人脈勾結外國勢力,反映其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有傳媒問及,國安處會否拘捕涉案文章的作者。李表示,調查仍然進行中,無法透露未來會否有任何拘捕或檢控行動。

11:20 保護記者委員會:裁決凸顯對新聞自由的蔑視
無國界記者:判決將新聞自由擊碎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在香港時間周一發聲明,譴責黎智英被定罪的裁決,聲明引述主管馬麗怡(Beh Lih Yi)指,「這種虛假的定罪是一種可恥的逼害行徑」(This sham conviction is a disgraceful act of persecution)。
馬麗怡續指:「是次裁決凸顯了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徹底蔑視,新聞自由本應受到香港的『小憲法』,即《基本法》的保護。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辦報和捍衞民主。他在獄中因病去世的風險與日俱增——他必須立即與家人團聚。」
「無國界記者」(RSF)亦發聲明稱:「黎智英是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人物,卻因為當局捏造的國安指控被判有罪,我們對此深表憤慨。」RSF 續稱,「必須明確指出的是:接受審判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但這項判決卻將其擊碎。《蘋果日報》創辦人體現出香港獨立記者的勇氣,而這項判決摧毀了他們僅存的任何空間。」
11:15 囚車駛出、有警員持槍戒備
相信載有黎智英的囚車於 11 時 15 分左右駛出法院,現場有持槍警員戒備。



10:47 裁決撮要:黎供詞多處矛盾、不足為信
司法機構人員在法庭外派發裁決理由書的中、英文版撮要,司法機構網站亦已上載撮要。
法官在裁決撮要提到黎智英的辯護方向,就與《蘋果》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一方認為涉案文章不具煽動性,也不存在發布煽動刊物的串謀。在《國安法》實施後,他與《蘋果日報》便已停止請求外國制裁,不存在相關串謀。
至於牽涉「重光團隊」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一方指在《國安法》實施前,他從來沒與他人達成任何協議,請求外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即使曾經有相關協議,也沒有延續下去﹐又指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梓華的證供並非事實。
法庭裁決指,黎的供詞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認為不足為信,拒絕接納他的證供。法庭又指,《蘋果日報》高層及其他人認同黎,他們不僅對黎上述活動知情,而且是願意參與其中。
法庭認為,涉案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旨在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裁定黎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下述目的:削弱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法庭指,這已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
法庭指,在《國安法》實施前,黎公開和直接地請求外國作出制裁;《國安法》實施後,雖然黎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並且繼續為推動其活動而行事。黎與串謀人士在《國安法》實施前所作的協議,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然延續,裁定黎與 3 間相關公司罪成。
10:44 散庭
黎向家人揮手道別,妻子微笑回應。
10:42 1 月 12 日作求情陳詞、預留 4 日
官指,所有涉案被告會一起求情,指示於 2026 年 1 月 2 日下午 4 時前提交書面陳詞,1 月 12 日會作口頭求情陳詞,預留 4 日。判刑日子再訂。
10:38 黎智英三罪全部罪成
法官指,法庭信納黎是指控串謀的主腦,在實行串謀行為時,利用蘋果不同平台,並得到公司同意。法官宣判,三項控罪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均罪成。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分別涉及《蘋果日報》及「重光團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則涉及《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亦同樣罪成。
黎戴上耳機,聽聞裁決時神情平靜,亦不時望向法官及家人。
10:37 官:《國安法》生效前後、黎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
法庭指出,陳梓華於 2020 年 5 月 28 日向黎發放連結,提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擬定對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的問題」。黎回覆指:「Just saw it. More draconian sanctions are coming from trump, hopefully this weekend.」 (中譯:剛剛看到,特朗普預計將在本週末實施更嚴厲的制裁)
法庭指,黎回覆時的態度,是「幾乎帶著一種高興的心情」(in an almost gleeful manner)。
法庭認為,黎未放棄其破壞中共政權穩定的意圖,在《國安法》生效後,他仍然堅持,不過以更隱晦方式,由 Live Chat、Twitter、Fox News 均可顯示其意圖。另外,張劍虹供稱他探望還押的黎時,黎向他說稱「繼續如常經營蘋果日報」。
法庭指,唯一合理的推論是,黎無論《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認為被告有意圖進行涉案的串謀,而相關串謀會對香港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
10:32 官:Mark Simon 有人脈、能安排美國會議員到港見黎
值得留意的是,黎智英相信 Mark Simon 有頗大人脈、影響力,從2019 年 7 月、10 月赴美,Mark 為黎作出安排見面,以及 Mark 安排美國參議員 Rick Scott、Ted Cruz 訪港與黎見面,均可證明此點。
另外,從黎可以取得蓬佩奧在 Nixon Library 演講的講辭草稿可見,顯示黎在華府人脈、影響力。
法庭需要指出,黎智英在台北與劉祖廸、陳梓華見面後,劉、陳與李宇軒視像見面,將會面重點覆述予李,李宇軒供詞確認此點。另外,證供顯示黎是知悉「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成立目的,黎由 IPAC 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收到 IPAC 的活動資料;就劉祖廸加入 IPAC,《蘋果》有大篇幅報道,可見黎對此知情。
陳梓華提過,黎智英被捕對「重光團隊」(SWHK)的國際線很大打擊,因對取得美國進一步資料,會變得非常困難。
10:31 官:黎向法庭申保釋時,隱瞞赴美為會見官員
杜麗冰續指,黎智英於 2020 年 6 月向法庭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時,黎隱瞞法庭,當時其美國之行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與美國官員會面。黎向法庭提出申請前,又曾於《紐約時報》撰文,提到現時是時候由美國針對中國實施制裁及懲罰中國。
10:24 官:Mark Simon 安排黎與佩洛西、特朗普見面
杜麗冰續指,據 Mark Simon 給黎智英的訊息,他嘗試安排黎與美國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等見面,指毫無疑問 Mark 這位「神秘人物」,在黎與美國官員之間從中遊走,令黎向美國政府作出遊說、尋求支持。
官又指,2019 年 11 月,就美國國會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向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說:「非常好,現在所有人可以鬆一口氣」。另外,在一個包括 Martin Lee 的群組,黎說:「Trump 知道他在中美談判,香港是有力的籌碼」。
《蘋果》高層張劍虹和陳沛敏供稱,2020 年 5 月,當時《國安法》即將在香港實施,黎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張稱,黎曾經提及希望美國總統、副總統為此向中國實施制裁。
10:19 官:黎與彭斯、蓬佩奧見面
提出對港制裁等行動
杜麗冰指,根據訊息顯示,黎智英助手 Mark Simon 在背後致力為黎做事,包括安排黎在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見面。
例如,Mark Simon 於 2019 年 6 月 20 日向黎發訊指,「By the way, we are securing the DC schedule and Jack will make request after G20. Mary spoke with Paul and she is working on Pompeo meeting.」
(中譯:順便說一下,我們正在確保 DC 時間表,Jack 將在 G20 之後提出請求。Mary 與 Paul 談話,她正在為與蓬佩奧的會面做準備。)
同月 28 日,Mark Simon 通知黎,「We have set two meetings at White House. We are asked to keep these confidential at this time. Bolton has confirmed and the second meeting is tentative. We have other meetings set and one round table talk. I will send to you later all details.
You will see an email from Bolton’s assistant. All is set.」
(中譯:我們已安排了兩場白宮會議。目前,我們被要求對會面內容保密。Bolton 已確認,第二場會面暫定。我們也安排了其他會面和一場圓桌會議。稍後我會向你發送細節。你將會收到 Bolton 助理的郵件。一切準備好。」
最終在同年 7 月,黎在華盛頓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就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提出對香港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
10:15 法官杜麗冰:黎智英供詞前後矛盾
杜麗冰指,黎智英的供詞前後矛盾、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證據清楚顯示他與《蘋果日報》高層及公司串謀。法庭亦信納案中證據,指出黎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
杜麗冰又指,法庭在評估、分析同謀者時,了解他們可能有動機撒謊以獲取減刑,亦會留意有否文件支持他們的證供。而法庭在上文所作出的分析顯示,案中有足夠證據支持他們的證供,控方證人在盤問下沒有動搖。
10:12 官: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
法官指,控方證人供詞有黎的 WhatsApp 訊息支持。從證供看到,黎在《國安法》實施前,已思考美國對中國可以使用甚麼籌碼,包括聘用美國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透過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將兩人介紹予蔡英文。
官又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由專欄「成敗樂一笑」、Live Chat、FOX 新聞內容可看到。判詞形容,黎智英以幫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情況就如有美國公民以協助加州為幌子,請求俄羅斯幫助推翻美國政府。
10:09 官指裁決理由共 855 頁、只讀出最後 6 頁
法官杜麗冰表示,若現場有騷擾發生,個別人士需到法庭外觀看直播,提醒在場人士須遵守法庭禮儀。官指,裁決理由共有 855 頁,不會讀出所有部分,會由 849 頁開始讀出。
10:02 開庭
09:59 黎智英進入庭內,向家人打招呼、臉帶笑容
黎智英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被告欄,欄內共有 7 名懲教人員。黎智英身型消瘦、精神不俗,戴上眼鏡,身穿白恤衫、綠色冷衫、灰色西裝外套,向家人露齒笑及揮手打招呼。黎的妻兒亦揮手打招呼回應。
09:46 黎智英家屬、傳媒陸續進入法庭
黎智英妻子、兒子黎耀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傳媒與公眾人士陸續進入正庭。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到場。
09:05 黎智英妻子、兒子及陳日君樞機到達法院
所有排隊旁聽市民亦已進入西九龍法院。







08:50 前員工:對任職《蘋果》感自豪
曾在《蘋果》任職的黃小姐排隊旁聽裁決,她稱黎智英是「好顧員工利益嘅老闆」,「我哋好多《蘋果日報》同事覺得喺《蘋果》做過係好自豪嘅事,同埋好感恩喺《蘋果》做過」,認為《蘋果》給予記者自由度採訪,亦為香港人監察政府,「《蘋果》結束咗之後,損失嘅唔淨係員工冇咗份工,而係成個香港社會」。
她續指,對裁決結果沒有盼望,「香港市民都會預料到個結果係點」,寄語黎及全體《蘋果》員工,「希望大家平安,好好生活」。

08:30 多國領事代表排隊旁聽
多國駐港領事館均有派員排隊旁聽,包括歐盟、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瑞典、加拿大等。



08:10 大批傳媒在西九龍法院外採訪


08:00 押送黎智英囚車抵達法院 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
黎智英案今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載著黎智英的「鐵甲威龍」囚車,早上近 8 時經通州街逆線駛入法院,反恐特勤隊持槍在場戒備。
早上約 8 時,逾百人排隊,不少人手持早前由市民派發的蘋果。法院外兩個傳媒區已爆滿,記者調整機器、準備直播,警察則在場駐守。8 時 15 分,「大黃伯」到達法院外。


07:57 排隊市民:希望親身嚟,就算延伸庭都好
現年 65 歲的黃先生,過往一直有旁聽黎智英案,他稱凌晨約 2 時開始排隊,當時已知未能進入正庭,「希望親身嚟,就算延伸庭都好,希望個人喺度」。他又稱,不會恐懼到庭旁聽,「恐懼唔應該自己畀自己,做返自己咋嘛,好多人會逃避、唔面對,我平常心,雖然有時都會(被)搜身,都係做返正常、冇問題嘅嘢,普通市民嚟咋嘛。」
黃稱,聽審期間已覺得裁決不樂觀。他指,黎作供時仍然「好有力量」,但今年 8 月結案陳詞,「最後嗰日見佢,已經憔悴咗」,後來從黎的女兒所指,得知黎的身體狀況「差咗好多」。
黃稱,「希望佢知道,仲有好多香港人冇忘記佢、支持佢,希望佢堅持住,同埋希望有奇跡出現,等佢唔使喺監獄終老,希望佢出到嚟,同家人安享晚年,畢竟 78 歲,年紀都好大,已經困咗 1800 日,已經太多啦,對佢嚟講。」
07:45 前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到場排隊
前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到場排隊,受訪指希望黎智英可早日釋放,「身體最緊要,屋企人最緊要」。
不願上鏡的馬先生指,他周六(13 日)晚上 11 時已到達法院外,當時現場尚未有人排隊,警方亦未設置鐵馬、「橙帶」等,「直頭冇隊可以排」,遂先行回家,惟周日(14 日)下午 1 時再來時,已至少有 60 人排隊。
馬先生續指,過往並無旁聽任何與反修例事件有關的案件,包括「47 人案」,但他指「黎智英案」為香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希望親身到庭聽取裁決結果,「我嘅出現就係默默咁支持黎先生」。
07:30 法院一帶警力增強
法院正門和囚車出入口有至少 50 名軍裝警及警犬戒備、巡邏。警方派出裝甲車停泊在法院外候命。每輛進入法院的車輛均需接受警方檢查,街道口亦設置防撞欄。


06:20 《蘋果》讀者:希望向黎智英給予支持
首次到庭旁聽的《蘋果日報》讀者陳先生指,今晨 3 時許下班後,遂到法院門外排隊,「覺得呢個案件有好重大意義,所以都專登過嚟」,又指「黎生係一個好值得尊重嘅傳媒人物,今日嘅判決好坦白講大家都已經有最壞結果,希望就算佢唔知道我哋存在都好,都畀到啲支持比黎生」。
陳先生表示,已支持《蘋果日報》10 多年,認為《蘋果》較其他媒體,更會反應不同聲音,對其創刊廣告感到印象深刻,「黎生又俾人射箭,又咬住個蘋果」,希望黎智英可渡過難關。

06:30 約 15 人帶同行裝離開隊伍
有逾 15 名帶上口罩和帽的排隊人士一同向南昌站離開,部分人帶上所有行裝,但仍放下背包、環保袋等「霸位」。有現場人士向記者指,他們「去咗刷牙、洗面啩」。

06:00 排隊人士分派蘋果
接近 6 時,排隊人士打開蘋果紙箱,有便衣警員上前查詢「邊個㗎箱蘋果」,並要求排隊人士處理該箱蘋果,「唔好有啲唔係個人物品喺度,一係分咗佢先,唔好留佢係度」。排隊人士遂將蘋果分配,並將紙箱丟棄。
記者現場所見,排隊旁聽人數仍然維持約 70 人,人龍達綜合調解辦事處(西九龍),傳媒亦逐漸到場排隊。


05:00 警方在法院外路邊架起鐵欄
清晨 5 時,警方在法院外馬路邊架起防撞欄,排隊市民駐足觀看。

00:30 有市民帶蘋果到場盼為排隊人士打氣 警員檢查確認「真蘋果」後離開
深夜 12 時,市民鄧先生帶來一箱蘋果,交到通宵排隊的市民手中。鄧先生指,紅蘋果是健康的象徵,希望做些合情合法的事,以表達一份心意。他又指,本來想買一箱 64 個,但數量不夠,最終買了 48 個蘋果,為捱更抵夜的市民打氣。有警員到場巡邏,靠近並以電筒檢查紙箱,確認「真係蘋果嚟㗎喎」後離開。

(周日)17:00 逾 70 人排隊輪候旁聽籌 有排隊人士指早上見約 40 人同時出現
周日(14 日)下午約 5 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有超過 70 人排隊。有排在隊伍較前位置的人士指,他今早約 10 時到現場,起初未見有人排隊,大約 15 分鐘後,突然見到約 40 人從 3 個方向同時到埗,其後再有 10 多人「增援」。他指部分人樣貌陌生,過往旁聽都未曾見過,擔心是「排隊黨」,故自己今晚亦會通宵排隊,期望周一能進入正庭,向黎智英表達「有公眾支持佢」。
人龍當中大部分人戴上口罩,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有一位男士則指,今早約 11 時來到,被問及為何排隊,他回應指:「唔知道喎。」後方有另一名女子稱:「我哋唔答呢啲嘢。」旁邊一位操普通話的女士則指:「來看黎智英有甚麼下場。」
大約排第 60 位的女士 CC 指,今早 11 時到法院外,已見到有多人排隊,估計自己未必入到正庭,但仍打算通宵輪候:「入到延伸庭都好,雖然見唔到,都想表達自己真心支持黎生。」



黎智英被控 3 罪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4 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 3 間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兩罪,黎另單獨面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則涉及 SWHK,與李宇軒及陳梓華相關。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陳梓華﹐以及控方證人周達權先後出庭作供,講述《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重光團隊」架構、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黎智英在案件表證成立後亦選擇作供,交代自己創立《蘋果日報》的過程、以及回應被指是「外國代理人」呼籲制裁的指控。
同案 8 人還押逾 4 年
同案被檢控的 6 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主筆楊清奇,以及「12 港人」之一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8 人已還押逾 4 年。
6 名前高層於 2022 年 11 月 22 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獲存檔法庭;李宇軒、陳梓華則於 2021 年 8 月 19 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候黎案審結後判刑。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