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岑子杰海外同性婚姻司法覆核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若認可將違《基本法》立法原意

岑子杰海外同性婚姻司法覆核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若認可將違《基本法》立法原意

分享: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司法覆核敗訴。岑 2022 年 7 月提出上訴,質疑若法律只認可異性婚姻,屬於差別待遇,構成歧視、違反平等權。上訴庭周三(24 日)駁回,維持原判,並下令岑須支付訟費。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法官朱芬齡頒下的判詞指,參考人權法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基本法》第 37 條所指婚姻自由只限於異性伴侶;若海外同性婚姻獲認可,有違立法原意。

上訴庭亦不同意,上訴方所指海外同性婚姻應獲承認,以享有婚後的相關福利的說法,指差別待遇是否構成歧視,需要視乎個別背景情況,亦須顧及公眾利益。
判詞:須一致考慮人權法及國際公約
婚姻自由僅限於異性伴侶

岑子杰由原審時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大律師黃宇逸代表;律政司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及馬嘉駿代表。

上訴庭判詞引述上訴方資深大律師潘熙,提及不依賴《基本法》第 37 條所指「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但有就條文中的「香港居民」字眼作出爭議,認為沒有把同性伴侶排除在條文之外。

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基本法》第 37 條

判詞指,根據憲法背景,在詮釋《基本法》第 37 條,即與婚姻相關的法律時,應整體一致地考慮《香港人權法案》第 19(2) 條,而當中列明「男女已達結婚年齡者,其結婚及成立家庭之權利應予確認」,而該條文源自 1976 年生效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關條文。

上訴庭認為,由於必須一致地考慮人權法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故《基本法》第 37 條所指的婚姻自由,僅限於異性伴侶。

判詞:按法律、歷史背景
《基本法》所提婚姻必然指異性伴侶結合

判詞續指,《基本法》第 37 條法律背景源自 1990 年,當時均指婚姻屬於「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故此在撰寫《基本法》,沒有可能會為「婚姻」作出不同的定義。至於歷史背景方面,同性婚姻於 2001 年在荷蘭才首次合法化。故此在撰寫《基本法》時,當中所提及的「婚姻」必然是傳統的異性伴侶結合。

總結而言,判詞認為不論在憲法、法律及歷史背景方面,《基本法》37 條所指「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僅限於異性婚姻,不包括同性婚姻。

判詞:上訴方所提爭議違憲法背景

至於潘熙爭議條文中「香港居民」的字眼,沒有把同性伴侶排除在外,判詞認為上訴方非依賴此條文爭取婚姻權,而且相關爭議有違憲法、法律及歷史背景,明顯屬錯誤,必須駁回(Plainly wrong and must be rejected)。

判詞:《基本法》所提平等權屬一般性質
並無規限婚姻權

上訴方強調,即使《香港人權法案》19(2) 條有列明「男女」,但這並不等於上訴人不能以《基本法》第 25 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的「平等權(right to equality)」為基礎,要求香港承認同性婚姻。

判詞提及,本案屬須考慮「 特別法優先(lex specialis) 」的原則,若就同一事項,有兩項法律條文規限,而其中一項較另一項具體,則法庭應採用較具體的法律。

判詞指,《基本法》第 25 條「平等權」屬一般性質,並無規限婚姻權,故必須考慮《基本法》第 37 條,而即使廣泛地演繹《基本法》第 37 條,亦不能詮釋為該條文暗指同性伴侶擁有婚姻權,否則與撰寫《基本法》的原意背道而馳。

判詞:若認可海外同性婚姻
違《基本法》立法原意

判詞亦駁回上訴方以《基本法》第 25 條「平等權」、《香港人權法案》第 14 條的「私生活權利(right to privacy)」及第 22 條「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3 條法例,爭取婚姻權。

上訴方另質疑,現時海外註冊的異性婚姻獲認可,但同性婚姻則被排除在外,屬於歧視。

判詞反駁,《基本法》第 37 條雖認可海外婚姻,但根據「 特別法優先(lex specialis) 」原則,婚姻只包括異性婚姻。若海外同性婚姻獲得認可,便會與立法原意背道而馳。

判詞反駁上訴方:
是否構成歧視需視情況而定

上訴方亦強調,上訴人不應因性傾向而獲差別待遇,認為他應獲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並享有婚後的相關福利。

判詞指不同意相關說法,認為差別待遇是否構成歧視,需要視乎個別背景情況,而在考慮投訴者的利益時,亦須顧及公眾利益,不應漠視後者。

總結而言,上訴庭 3 名法官同意原審法官的裁決理由,駁回岑的上訴。

上訴庭判詞全文

CACV 557/2020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