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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爭議指定法官人選 指黎婉姬曾接觸辯方沒有的資料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爭議指定法官人選 指黎婉姬曾接觸辯方沒有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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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應訊
精神不俗

案件由 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姬審理。控方代表為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首被告支聯會由破產管理處委聘大律師林芷瑩代表。另 3 名被告,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胡栢昌代表;鄒幸彤自行代表。

案件周一下午 5 時開庭,李卓人最先步入庭,他精神不俗,露齒笑著對旁聽互相揮手,隨後與律師對話。何俊仁之後步入法庭,他身型清減少許,臉容偏黑,坐下後微笑著對旁聽揮手。最後到鄒幸彤入庭,她攜著一疊文件,旁聽見狀稱「嘩,嗰疊文件」,其後她亦對旁聽微笑。

另外,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支聯會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亦有到場旁聽。等候期間,獲安排前後坐的何俊仁、鄒幸彤一度聊天。李卓人亦以口型與劉慧卿對話。

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本案 4 名被告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爭議黎婉姬審理
指另案曾閱 PII 資料

法官黎婉姬曾於 2023 年 12 月,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鄒幸彤質疑法官組成,提出「嗰一單案係關於支聯會,所有事情都係依單案嘅前奏」;又稱儘管處理過上訴案,不等於處理本案有偏頗,「但比較嚴重嘅係,嗰單案有大量 PII(「公眾利益豁免權」)嘅材料。控方有、黎官有,但係辯方無」。

鄒續指,該批 PII 材料,屬警方初步調查資料,及對支聯會觀察等。法官李運騰打斷指,今日未能處理,要求她提出正式申請及列明理由,並明言如更換法官等,或影響審期。最終下令鄒在 3 月 21 日或之前遞交書面申請。

官料需 70 天 不會於 11 月前開審
鄒指擬傳在美國教授作證

李運騰又指,本案預計需 40 個工作天審理證據,連同結案陳詞等,最終或要約 70 天審期,因此案件暫未能排期,但稱明白公眾對本案有所關注,本案亦屬《國安法》案件,法庭會優先處理。李另指,除非控辯雙方有強烈要求,「否則法庭都傾向於用中文(審訊)」。

鄒幸彤指,她將有海外專家證人,對方料為身處美國的教授,不諳中文,須以英文撰寫報告。控方代表譚耀豪則未透露控方專家人選,但稱未必是來自香港,可能是內地憲法專家,或需先把報告譯成中文。

最終法庭預計在 11 月 4 日前,控辯完成呈遞相關報告回應。李運騰指,「變咗審訊無可避免地拖得比較後」、「即係無論如何都無可能喺 11 月之前可以開到案」。

鄒擬為證人申視像作供
官質疑指香港有出入境自由

鄒幸彤又指,她擬為專家證人及數名事實證人,申請視像作供。李運騰追問有幾人,鄒答「目前可能有 5、6 個」。李指鄒須給予理由,「因為香港有出入境自由㗎嘛,除非佢有啲咩理由嚟唔到香港㗎啫」。鄒指需時一個月準備,「因為要同每個證人溝通返個處境先」。

李追問證人名稱及身分,鄒指不擬現階段披露。李稱「如果你真係唔肯畀,都唔會勉強你…但個後果係可能你畀唔到足夠資料,無辦法批准申請都未定」。

控方代表譚耀豪一度提出,鄒遲了提出申請。李指因鄒親自行事,亦正還押,有很多不便之處,故酌情准許,並笑言「我諗譚大律師你都唔會太過反對嘅,關於法庭畀時間佢咁做」。

支聯會及 3 人被起訴

支聯會案 4 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他們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3 人於 2021 年 9 月被起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李及鄒還押至今近 2 年半。何俊仁則於 2022 年 8 月一度獲高院批准保釋,其後被指違反條件,於 2023 年 3 月再被拘捕,被撤銷保釋。

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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