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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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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7日審訊|控方就張劍虹完成主問 料辯方下周開始盤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7 日審訊。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作供。

控方圍繞黎智英的訪談節目提問,當中提及節目嘉賓包括美國高官。張劍虹供稱,得知嘉賓包括美國退休將軍 Jack Keane 時,曾向黎表示「呢啲時候請退休將軍,會唔會好敏感?」。黎回應指,「佢哋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嘅,我冇得褪嘅」。張指據其理解,「佢哋」意指中共。控方追問為何覺得敏感?張稱「係勾結外國勢力囉」。

另因應《國安法》生效,張指,考慮當時不少同事對法例、工作影響有疑問、「擔心《國安法》紅線喺邊」,故設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討論。隨後林文宗提議,「Signal 有口訊自焚功能」,建議由 WhatsApp 轉到 Signal 溝通。控方指主問完成,辯方申請押後至周一(29 日)開始盤問。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終院一致裁律政司得直、恢復定罪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原審罪成判囚 15 個月;她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不過終院周三(24 日)一致裁定,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恢復對鄒的定罪裁決,並將刑期上訴發還高院原訟庭處理。

5 名大法官對關鍵問題,即被告可否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行政作為」、提出「間接挑戰」,例如以挑戰警方集會禁令的合法性作為辯護理由,分成兩大陣營。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指,終院基本上以 3 比 2 大比數達成裁定,被告可在刑事案中挑戰相關合法性。

根據判詞,首席法官張舉能等兩大法官認為,若容爭議禁令有效性,會削弱禁令的權威,對國安等構成損害,例如警方將不知可否拘捕不顧禁令者。常任法官李義等 3 大法官則認為,被告可挑戰行政作為的合法性,不過指鄒的理據不成立。

李義指出,警方的「主動責任」並不包括想方設法確保集會得以舉行,強調主辦方有責提出措施,並要說服警方,他們具有能力執行。李又指在本案中,完全理解警方不信服支聯會有能力確保執行措施,維持公眾安全,認為警方的禁令「顯然合符比例和合法」。

通州街公園露宿者受襲案 法官裁定8警全部表證成立須答辯

8 名曾駐深水埗警員,被控於 2020 年 2 月,兩度掃蕩通州街公園時,對露宿者施襲、砸爛家當、誣衊藏毒案,案件周二(23 日)在區院踏入第 11 日審訊。法官張潔宜裁定 8 被告全部表證成立(法律 101 文章),辯方須就控罪答辯。

官並著辯方索取指示,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9 日)續審,屆時告知法庭各被告會否作供。此外,辯方爭議涉案 CCTV 影像的呈堂性官,官考慮證供和雙方陳詞後,認為 CCTV 影像與案有關,以及表面看似真確,裁定可呈堂為證據。

2024法律年|張舉能:重視維護國安責任 不等同盲目判案

2024 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周一下午(22 日)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指,在過去數年間,司法機構工作常被人透過《國安法》「棱鏡」來審視,但他認為,這種眼光必然會對司法工作、乃至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現狀「產生非常狹隘,甚至失實的看法」。

張舉能指,司法機構十分重視維護國安的責任,但這並非等同法庭會盲目將所有被告定罪,或判處最高刑罰,強調無論別人對司法制度提出怎樣的說法或評論,法官均會繼續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精神,公正有效地主持正義。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強調,國安案件聆訊全部均公開進行,法庭判決亦會在網站公開;他認為,任何有意求真、理性客觀的旁觀者都會發現「沒有絲毫證據顯示司法機構獨立的司法權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受到損害。」林又指,本港的獨立司法權過去曾經、及將來也可能遭受其他國家威脅,例如建議對司法人員實施制裁,香港政府定必盡力確保法官和司法人員能夠無懼威嚇,履行司法職能。

欠薪Zeek配送員不獲批破欠 勞工處指逾期申請 關注組:難斷定合約終止日

疫情時興起的物流平台「Zeek」,拖欠 300 多名勞工薪金,其中,車手岳先生入稟勞審處追薪勝訴;在資方清盤下,他申請破欠基金,但勞工處拒絕,指他沒在「最後工作日」後的 6 個月內提出申請。岳生雖然勝訴,但最後無法獲得一分錢。

遭欠薪 8 萬多元的司機「賢仔」,亦被勞工處同樣理由拒絕。他指勞處已掌握 Zeek 的欠薪紀錄,質疑拒批不合理,「既然佢有紀錄,點解唔直接批核呢?」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指,至少 6 人面對相同情況,但平台勞工的工作模式是「上線候命」,惟可能有上線但不獲派單,難斷定「合約終止日」,認為勞處將「最後工作日」詮釋為完成最後一張單的日期,對平台勞工不公。

勞工處回覆指,審批時除須依照條例規定,亦會充份考慮個案資料;倘若不同意決定,可提出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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