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海關人員上周緝毒時遭斬傷案,38 歲男子被指意圖拒捕而持菜刀傷人,至本周三被捕,被控以「傷人 17」及販毒罪;警方另拘捕 36 歲男子,懷疑他涉及本案,暫控以販毒罪。
兩男本周五(14 日)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吳卓樺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再訊,以候政府化驗所報告,期間兩人還押。
兩男被起訴
一人涉「傷人17」
被告胡祐銘(38 歲,報稱的士司機),被控各一項「有意圖而傷人」、「販運危險藥物」罪,指他於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紅磡土瓜灣道 80M 號定安大廈一單位,意圖抗拒自己受到合法拘捕,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陳嘉駿、李少烽及連翹鋒,及在同日同地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另一被告梁軒瑋(36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指他於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天水圍田廈路遊樂場對出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KCCC3041/2025、KCCC304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