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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案|再多兩人認罪 一人涉箍幼童頸共約16秒 另一人涉2次將幼童摔地上

童樂居案|再多兩人認罪 一人涉箍幼童頸共約16秒 另一人涉2次將幼童摔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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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伍家穎(現 47 歲)、周靈芝(現 30 歲)分別被控 19 項及 9 項控罪。伍周一承認 17 項控罪,案發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16 日。周則承認 7 項控罪,案發日期為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兩人其餘控罪獲准存檔法庭。

案情:伍被指涉 21 次施襲
涉至少 11 名幼童

案情指,伍自 2006 年成為註冊幼兒工作員,2013 年 8 月開始在童樂居工作。根據案情,伍被指涉及 21 次施襲事件,當中涉至少 11 名幼童,另有 6 項控罪涉及襲擊身份不詳的幼童。

綜合伍的案情,伍於 2021 年 11 月 25 日涉 5 次施襲事件,包括反覆拍打男童 B 及兩名身份不詳的幼童頭部,不斷拍打 B 的頭部兩側而不停左右搖晃,以及大力拉扯其頭髮;另伍又曾左手揪著 B 的右耳,來回大力拉扯。

案情:伍曾將幼童頭部夾於腋下

同日,伍曾走到女童 Y 後方,捉住其雙臂,劇烈地將她前後搖晃約 5 秒,其後用力把她推倒在地上,Y 因而雙手著地,跪在地上及哭起來。

伍又於同日,曾突然搶走一名身分不詳兒童的水瓶吸管,用左臂大力箍其頸部約 6 秒及夾他的頭部於腋下。伍鬆手後,突然又再次用左臂箍其頸部約 10 秒,並在幼童面部上方揮動吸管。

案情:伍曾用鞋拍打幼童面部

案情續指,伍曾涉兩次捏幼童的頸背。其中一次涉及男童 A,伍用右手拍打 A 頭部、 大力捏其頸背,再猛烈扯其雙臂逼他坐直,致 A 的身體大幅度晃動,令他哭起來,伍又用鞋子拍打 A 面部一下;伍曾捏男童 F 的頭部,將其頭部往地面推,劇烈搖晃其頭部。

案情又指,伍曾反覆拍打、猛力拍打幼童頭部 、拍打身份不詳的兒童額頭至少 30 下;以及曾捉住女童雙臂,將她推倒在地上等。

伍於 2022 年 1 月 7 日被捕。她警誡下稱,她負責照顧新生至 3 歲的兒童;另警方向她展示部分閉路電視片段,伍承認為施襲者。

控方讀畢案情後,伍哽咽表示明白及同意案情,說話時眼鏡起霧。

案情:周涉及 12 次施襲
涉至少 6 名幼童

至於另一被告周靈芝,她自 2018 年成為註冊幼兒中心主管及幼兒工作員,並於 2020 年 8 月開始在童樂居工作。綜合其案情,周被指涉及 12 次施襲事件,當中涉襲擊至少 6 名幼童,另有 1 項控罪涉及襲擊身份不詳的幼童。

根據案情,周涉 3 次將幼童摔地。其中一次涉及男童 G,他坐直時不小心撞到身後的樂高積木,周大力拉扯其左臂,把他摔在地上,G 面部著地,跌在地墊上及哭泣。周見狀,用書本拍打 G 的面部,用左手拖拉 G 的右手,再將他摔在地墊上另一端。周另曾拉扯女童 M 的右手,大力將她拉回來,捉住其雙臂,再把她摔到地上。

案情又提及,她曾捉住男童 Z ,大力把他推往軟墊牆,令其後腦著地;以及大力拍打身分不詳幼童的頭部,致其頭部撞向廁所間隔板。另周曾拍打幼童額頭、面部、頭部、扭幼童耳朵等。

周於 2022 年 1 月 11 日被捕。她警誡下稱,她須照顧和教導童樂居住宿的兒童,包括餵食、更換尿片和洗澡等,另她承認曾虐待部分幼童。

案件累計 34 職員被控

案件累計有 34 名職員被起訴,分拆多案至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處理。其中 16 人在裁判法院均罪成,判囚 4 周至 15 個月不等,當中馮凱琍在區院另承認 1 項虐兒,被加監至 4 個月 48 周。

區院方面,有一宗 17 人的合併案件,當中 16 人在今年 1 月應訊,其中 9 人認罪押後判刑,另外 7 人延至本周二開審。而該 16 人中,部分人另面對單獨起訴,待其他不認罪被告案件審結後判刑。

DCCC 153/2023、DCCC 15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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