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與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遭「箍頸」,其後全身癱瘓、留醫期間死亡。死因庭 2018 年裁定陳「非法被殺」,警員林偉榮司法覆核勝訴推翻裁決;死因庭今年第二次召開研訊,陪審團再次以大比數裁定陳「非法被殺」。
警員林偉榮周二(28 日)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再次要求推翻死因庭的裁決,指裁決不合法、不合理、程序不恰當。林另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律政司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採取任何檢控行動。案件暫未排期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的士司機陳輝旺與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遭「箍頸」,其後全身癱瘓、留醫期間死亡。死因庭 2018 年裁定陳「非法被殺」,警員林偉榮司法覆核勝訴推翻裁決;死因庭今年第二次召開研訊,陪審團再次以大比數裁定陳「非法被殺」。
警員林偉榮周二(28 日)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再次要求推翻死因庭的裁決,指裁決不合法、不合理、程序不恰當。林另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律政司在司法覆核有結果前,採取任何檢控行動。案件暫未排期處理。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三(18 日)進行第 11 日研訊。
曾於救護車上檢查陳的救護員隊目李志誠供稱,頸椎受傷應出現失禁、四肢麻痺的表徵,惟當時並無發現陳有相關情況。陪審員提問下,李同意,陳在擔架床有扣安全帶,可能在送院期間的 12 分鐘已俯臥在擔架床上。
時任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周曉慧指,已忘記陳送到急症室時的姿勢,但稱若病人並非清醒,「就算唔洗照 X-ray,都無理由由佢趴喺度」,且評估昏迷指數時,「起碼要睇到對眼」。研訊周四續。
第十日研訊|警署警長指陳病房稱「寫字好困難」 救護員指到院時沒留意清醒否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二(17 日)進行第十日研訊。
時任油麻地警署的警署警長林國華供稱,他在爭執案兩天後到醫院為陳處理保釋,陳簽署「擔保紙」時表示「寫字好困難、好辛苦」,故以手指模代替簽名。家屬方引醫療紀錄指,陳與林會面之後出現突發性頸痛等。林稱對陳的頸骨狀況及醫療報告一概不知。
在救護車上為陳檢查的救護隊目李志誠供稱,陳有 7 處擦傷,其上身當時可自行向前傾。被問及到院時陳是否清醒,李指在到院及「過床」時,沒有留意陳的狀態。研訊周三續。
第九日研訊|救護員指送院途中指標無大變化 跟車警員指陳到院後似已昏迷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一(16 日)進行第九日研訊。
救護員梁志輝上周供稱,用擔架運送陳上救護車,當時他清醒。梁周一續指,送院途中陳的指標無大幅變化,亦沒提及過頸痛。家屬方質疑,梁曾供稱陳被拘捕前「衝來衝去」,但事發片段看不到。梁稱是當時在現場的感覺,其後在警員一方提問下指是基於記憶而非感覺。
與陳同車、押解送院的警員鄔志健,綜合庭上與口供,他指在車內不覺陳有異樣,離開救護車時才發現他「閉上雙眼」、「好似昏迷咗咁」。他不記得陳是否在救護車上全程被鎖上手銬。研訊周二續。
第八日研訊|陪審員質疑「箍頸」改稱「掂頸」 林警:翻看片段改變理解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五(13 日)進行第八日研訊。
被指「箍頸」的警員林偉榮稱,陳當時作出「頑強性抗拒」,有理由據警例使用較高武力,「用痛楚使其服從」,但指考慮到當時只是想帶陳上警車,故他沒有使用,未料陳不斷掙扎,令他需要雙手並用,最終「意外地掂到佢嘅頸部」,強調已即時鬆手。
有陪審員質疑,林警在記事冊、過往供詞均使用「箍頸」一字,日前才改用「掂頸」。林解釋,事隔多年「我自己都想搵下最後個結果」,故不斷翻看現場片段,加上模擬當時動作,發現自己主要以左手發力,右手亦並非「箍」,故更改字眼。
第七日研訊|被指「箍頸」警員推翻過往口供 稱手碰陳頸 不知會造成損害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因車資糾紛,被警員拘捕,其後全身癱瘓、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四(12 日)進行第七日研訊。
案發時接觸陳輝旺頸部的警員林偉榮,推翻 2018 年研訊的供詞,指自己當年在庭上同意,用手臂環繞陳的頸部、將陳拉至離地的動作會造成傷害的說法,「根本就唔係我想答嘅答案」,因當時「集中力喺外籍律師嘅盤問」,或對部分問題的理解有錯。
林今供稱,不知道當時行為會對陳造成傷害,亦對片段提出質疑,「呢一刻係咪掂佢條頸,我唔敢講」。就兩秒後的片段畫面,林稱陳自行移動上半身,「當我發現箍到佢條頸,Sorry,掂到佢條頸,喺我鬆手前,已經問過佢『有冇事,有冇整親?』」研訊周五續。
第六日研訊|警長指事主曾做「傷害自己行為」 警員稱曾碰到事主頸部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因車資糾紛,被警員拘捕,其後全身癱瘓、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二(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五日死因研訊。
庭上播放西隧行政大樓外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陳被警員帶上警車時,警長羅偉民的右手曾有兩下動作。羅庭上解釋,當時發現警員林偉榮的手在陳的頭部,故他欲提醒林,但錯手擊中陳的背部。
羅又指,陳其後碰到他腰間的快速上彈器,他才問陳「你係咪想搶槍?」,並用拍手打陳的臀部一下作為警告。家屬方代表關注羅從何得知事主與乘客糾纏?羅指,只是透過通訊機得知,被家屬方質疑拘捕欠基礎。羅則解釋,「只不過係其中一個原因」。研訊周三續。
第四日研訊|警稱壓在地上、上手銬是最低武力 家屬方兩問是否羞恥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糾紛,被警員拘捕,其後全身癱瘓、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日死因研訊。
拘捕陳輝旺的警員馬振康供稱,警方到場後調查得悉陳與乘客因車資問題爭執,乘客報稱被陳揮拳打中,故以襲擊罪名拘捕陳,但陳不合作,需上手銬。警員確認,因陳抗拒上警車,他及警員林偉榮合力把陳抬上警車。
死因研訊主任指,片段所見,林偉榮以箍頸方式把陳抬上警車,問警員有否與林就抬人方式溝通。警員表示當時忙於控制陳,與林沒溝通,「因為好突發性,我無時間反應」,又指陳屬於「頑強性抗拒」,印象中警方沒指引如何搬離,警員憑自己常識和經驗處理。
第二日研訊|日籍乘客否認跌倒時 曾以自身重力加諸死者身上致撞頭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多名員工涉嫌虐兒,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再有兩名前員工周一(15 日)於區域法院分別承認 17 項及 7 項虐兒罪。兩人均為童樂居案中,一宗 17 人合併案件的認罪被告,另面對單獨起訴。兩人還押至上述案件不認罪被告審結後判刑。
案情指,其中承認 17 項控罪、現年 47 歲的前員工,曾用左臂大力箍幼童頸部約 6 秒及夾其頭部於腋下,鬆手後再用左臂箍幼童頸部約 10 秒。控方讀畢案情後,她哽咽表示明白及同意案情,說話時眼鏡起霧。
至於另一名現 30 歲的前員工,案情指她涉及 12 次施襲事件,當中涉至少 6 名幼童。根據案情,她曾 2 次將幼童摔於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