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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醜聞|21名前員工區院提訊 10人擬認虐兒 其中一人涉逾40罪

童樂居醜聞|21名前員工區院提訊 10人擬認虐兒 其中一人涉逾40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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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 21 人周五( 21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當中 4 人於區院的控罪獲存檔法庭,餘下 17 人的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1 月 9 日開審,屆時將處理認罪被告的答辯,及不認罪被告的審訊,預計需時 15 天作中文審訊。

據了解,本案被告合共面對 160 項虐兒罪,其中 10 人擬認罪,當中趙詠茜擬認逾 40 項罪名;其餘 7 人擬不認罪受審,其中黃潔瑩獨自面對的 11 項虐兒罪,將分柝另案於 2024 年 1 月 30 日開審。
1 人擬認逾 40 項虐兒罪
4 人區院控罪獲存檔法庭

本案 21 名被告分別為,陳綺雯、馮凱琍、鄧美欣、周靈芝、趙詠茜、黃潔瑩、盧敏兒、楊淑儀、伍家穎、郭愛萍、鄧月媛、李慧心、鄭淑貞、梁曉彤、梁善儀、關佩華、陳信興、卓凱欣、莊嘉宜、李曉儀、趙運紅。據悉,他們合共面對 160 項控罪,其中 31 項涉及多於一人。

其中 8 名被告趙詠茜、伍家穎、卓凱欣、莊嘉宜、黃潔瑩、李曉儀、周靈芝、楊淑儀,分別獨自面對 42 項、19 項、17 項、13 項、11 項、10 項、9 項及 8 項虐兒罪。除黃潔瑩外,據悉另 7 人均擬認罪。

至於趙運紅、郭愛萍、鄧美欣及盧敏兒在區域法院所涉的「虐兒罪」,控方申請存檔法庭,獲法官葉佐文批准。4 人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趙被判囚 5 個月、郭判囚 1 年 2 星期;鄧和盧分別還押至 5 月 2 日及 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童樂居共 34 人被起訴
至今 14 人裁院罪成

「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後,警方共揭發 407 宗懷疑虐兒事件,至今共 34 人被落案檢控。其中 16 名被告的案件於裁判法院處理,至今 14 人罪成。(見表)

有 10 人先後認罪,其中 8 人被判囚 4 星期至 1 年 2 星期不等,另 2 人還押至 5 月 2 日及 3 日判刑。

另 5 人不認罪受審,當中 4 人被裁定罪成,判囚 3 個月至 15 個月不等,餘下 1 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將於 5 月 15 日開審。餘下 1 被告則押後至 5 月 4 日答辯。

DCCC846-8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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