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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綁架、強姦未成年女童 案發時17歲男生第七度申保釋被拒

被控綁架、強姦未成年女童 案發時17歲男生第七度申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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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另有 4 人被控
當中 3 人案發時未成年

被告陳宏烽(案發時 17 歲,報稱中二學生)被控各一項綁架罪及強姦罪,指他於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之間,在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內,以武力方式並在違反女童 X 的意願下禁錮她,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同月 26 日在同一單位內強姦 X。

同案有 4 人先後被控。與陳同期被起訴的蘇智誠(案發時 25 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在同年 26 日在屯門大興邨一單位內強姦 X 。

另外 3 人案發時皆未成年,分別為 15 歲女生、16 歲林姓跟車工人及張浩錀(17歲,職業訓練學院學生),同被控綁架、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3 罪,指 3 人於同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在香港與陳宏烽及其他不知名者,在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內襲擊 X ,並製作 X 的裸體影片。

HCCP10/2022(WKCC12/2022、WKCC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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