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一名未成年女童報稱在聖誕節先後遭兩男強姦,其中一次更涉遭人綁架、圍毆兼被逼拍裸照,事後 5 男女被落案起訴,其中一名被指有份強姦及綁架、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周二(21日)在高等法院第七度申請保釋,再被拒絕。
高院法官陳慶偉指,看不到環境證供上有改變,故拒絕擔保,並表示「已經唔記得你係第幾次申請,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就請唔好再浪費法庭嘅時間」。翻查報道,控方在 2022 年 9 月指,本案將會交付至高院審理;案件目前仍待完成交付程序。
同案另有 4 人被控
當中 3 人案發時未成年
被告陳宏烽(案發時 17 歲,報稱中二學生)被控各一項綁架罪及強姦罪,指他於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之間,在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內,以武力方式並在違反女童 X 的意願下禁錮她,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同月 26 日在同一單位內強姦 X。
同案有 4 人先後被控。與陳同期被起訴的蘇智誠(案發時 25 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在同年 26 日在屯門大興邨一單位內強姦 X 。
另外 3 人案發時皆未成年,分別為 15 歲女生、16 歲林姓跟車工人及張浩錀(17歲,職業訓練學院學生),同被控綁架、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3 罪,指 3 人於同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在香港與陳宏烽及其他不知名者,在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內襲擊 X ,並製作 X 的裸體影片。
HCCP10/2022(WKCC12/2022、WKCC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