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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日審訊|辯方指《蘋果》高層「可向老闆說不」 張劍虹不同意

黎智英案第18日審訊|辯方指《蘋果》高層「可向老闆說不」 張劍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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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8 日審訊,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張劍虹在盤問下同意,與黎智英有反極權、新聞自由等相同價值觀,但不等於他認同黎所有編採指示,舉例提到反修例運動期間,黎指示「催谷啲人上街、去示威畀政府壓力」,張又會與黎的秘書及司機「夾喺邊度落車影相、採訪」黎智英。他強調,如無黎的清楚編採指示,即使下屬相信言論自由、法治,都不會進行這些報道。他又不同意辯方稱《蘋果》高層可「向老闆說不」,認為「我哋係冇得選擇」。

對於辯方指,黎智英召開「飯盒會」主要是討論《蘋果》業務發展及聆聽同事意見,並非給予編採指示。張一概不同意,重申「黎生好多時會喺飯盒會,畀啲編採指示我哋去執行」。案件周二(30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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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張:與黎有反極權等相同價值觀

張劍虹第八日作供,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張在辯方提問下確認,他與黎智英一樣,相信民主、言論及新聞自由、反極權等價值觀。他認為陳沛敏、羅偉光、馮偉光均相信這些價值,但不肯定楊清奇是否一樣。

辯方展示對話紀錄,見陳沛敏向張發送連結,顯示前特首梁振英向《蘋果》廣告商施壓。張回應,「梁振英此等作為並非新鮮⋯⋯蘋果為捍衛香港核心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絕不妥協」。張解釋,當時他作為陳沛敏的上級,嘗試安慰對方《蘋果》正捍衛香港核心價值。

辯方另提及,黎曾向張發送一篇文章,打算於《蘋果》特刊刊出,問張的意見。庭上顯示張回覆黎:「蘋果是屬於香港人的,昨天是,今天是,明天也是。」黎表示:「堅持下去!」。辯方問,張是否認同黎的文章內容?張稱甚少對黎的文章表達意見,如這次亦只是「呼應返佢啲諗法」。

張劍虹(資料相片)
張不同意可「向老闆說不」

辯方指,黎的指示與《蘋果》高層價值觀相同,故黎毋須在「飯盒會」訂明報道角度,其他人都知應怎樣做。張反駁,黎的編採指示不單是價值觀,例如在反修例運動期間,黎指示「催谷啲人上街、去示威畀政府壓力,去撤銷呢條條例,唔純粹係一個自由、民主、言論自由,係成份報紙嘅方向應該點做」。

張又指,黎會出席遊行,張等人會與黎的秘書及司機相約,「夾喺邊度落車影相、採訪」再在《蘋果》刊出相關報道。此外,黎生曾吩咐下屬「新聞點樣做大,點樣催谷啲人上街」,又撰稿「呼籲啲人唔好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嚟上街示威」。張強調,如無黎的清楚編採指示,即使其他下屬相信言論自由、法治,亦不會進行這些報道。

辯方展示《蘋果》年報,當中提及言論自由,問是否包括「say no to boss (向老闆說不)」,又質疑若張不同意黎的指示,他可以拒絕接受。張一概不同意。

2023 年 7 月 28 日,黎智英正於赤柱監獄就欺詐案服刑。(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張:黎「吩咐我哋做,我哋係冇得選擇」

辯方引述《蘋果》高層「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當中討論應否按黎的意思,在海報加《蘋果》標誌,交由民主黨派發。辯方指,當中蔣美紅不同意,陳沛敏亦反提議「我贊成佢買一千份蘋果」。辯方指,群組中每人有不同看法,張同意,「因為黎生唔喺度吖嘛」。

訊息顯示,張曾發言指「如果大多數反對,我只好跟他(黎)說不」。辯方指,張是否打算拒絕黎?張指,他是「嘗試去講」。辯方指,陳沛敏表示「呢單野由佢吧」,是否指黎的吩咐不一定要跟?張不同意。

辯方再展示張與楊清奇對話,張就印標誌一事問楊意見,楊表示「尊重各位決定」。張重申,並非「群組每個人嘅意見,比黎生重要」,最終亦有按黎吩咐印標誌。辯方指出,《蘋果》一直均有編輯自主?張指「有編輯自主嘅想法」,但黎的編採政策,「吩咐我哋做,我哋係冇得選擇。」

辯方:黎辦飯盒會聆聽意見非予指示

辯方另圍繞「飯盒會」盤問,指公司員工於 2018 年擔心《蘋果》要賣盤而士氣低落,故黎設立「飯盒會」,讓黎與中基層同事溝通。張先解釋,員工因擔心《蘋果》賣盤而士氣低,指黎受訪時提過,「佢唔會賣《蘋果日報》,即係香港一日未有普選,佢都唔會賣,因為佢覺得佢使命,係要爭取呢個普選」。

辯方續指,黎同年希望改善《蘋果》電子版,才會衍生「飯盒會」﹐又指黎辦「飯盒會」為聆聽同事意見,而非給予指示。張均不同意,指當時《蘋果》網上平台已發展一段時間,2013 年至 2014 年時網上點擊率已達每天 4,000 至 5,000 萬。

辯方再指,會議內容可能很普通,如食堂食物質素,張回應「唔敢話一次都冇,但好罕有」。他指,同事會在工作社交平台 Slack 開設群組、提出問題、想法及意見,黎閱畢問題會先給予簡單回覆,如「稍後討論」。在實體會議上,黎在半小時午飯期間,會與大家談論時局及表達其想法,隨後解答員工問題,張則在 Slack 總結會議重點。

張:黎在飯盒會予編採指示

庭上展示張在 Slack 撰寫的「飯盒會會議重點」,內容涉及娛樂、副刊,只有部分與政治相關,如「送中三大抗爭專輯可以結集出版」。張認為,「正好顯示黎生有作出編採決定」,又不同意辯方所指,「飯盒會」主要討論業務發展。他憶述,與《飲食男女》的會議亦可能涉及編採指示,因黎曾著他們訪問「黃店」或小店。

辯方詢問,若會議上涉編採指示,為何記錄沒有特別提到?張稱訊息只是重點記錄,「黎生覺得年輕人喺抗爭裡面犧牲、同家人反目、冇讀書嘅慘況,呢度冇寫得咁詳細」。張指,不敢說每個「飯盒會」都有編採決定,但重申「黎生好多時會喺飯盒會,畀啲編採指示我哋去執行」。

辯方指《蘋果》2014 年前
已鼓勵讀者上街

就張在主問時形容,《蘋果》在 2014 年前的形象,主要是娛樂新聞及狗仔隊。辯方指,《蘋果》早於 2014 年前已在政治議題上有鮮明立場?張同意。辯方再展示 1997 年至 2012 年期間、與六四、七一相關的《蘋果》頭版,以及 2005 年 12 月刊出、題為〈為了下一代的明天 今天上街〉涉政改方案的頭版。

辯方指,《蘋果》並非在 2014 年後才出現重大轉變,庭上顯示的頭版,可見《蘋果》一直鼓勵讀者上街。張不同意,指《蘋果》一直會「做大」六四燭光、七一遊行,但在其他方面,《蘋果》公眾形象以狗仔隊及娛樂見稱,強調「2014 年轉變好大,我作為總編輯係感受到」。

他指,2014 年《蘋果》並非純粹鼓勵讀者上街,或者爭取普選般簡單,「而係一個整整半年、好大嘅 campaign,由黎生去策動」。張解釋,由最初宣傳「622 公投」,黎指示租用大廈外牆登廣告,其後中央推出「一國兩制白皮書」,黎反對白皮書,黎要求他安排大量貨車,作行為藝術裝置「喺全香港周圍行」。他又指示《蘋果》拍攝市民唱〈問誰未發聲〉,黎亦有份唱一句。至 2014 年佔中,張稱黎在佔中區「坐到最後一日畀警方帶走」。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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