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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22日審訊|陳沛敏:黎支持民主人權價值 佔中後「喺社會運動企前咗」

黎智英案第22日審訊|陳沛敏:黎支持民主人權價值 佔中後「喺社會運動企前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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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張:黎《國安法》後受訪「冇咁露骨」

張劍虹第 12 日作供,由控方覆問。就早前庭上展示張劍虹與楊清奇的對話,張截取一張《大公報》文章截圖,當中提到「(《蘋果》)在社評中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以至推翻國家執政黨」,遂詢問楊「你印象中我們社評有寫過這些?」,楊回答「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

張周五於庭上表示,《國安法》生效後,黎「有啲講法、寫法」或受訪時的內容,較《國安法》生效前「冇咁露骨」,楊清奇亦指「黎生冇好露骨話要制裁要制裁」。

至於張早前供稱﹐《蘋果》嘗試不違反《國安法》,控方向張澄清,這是否一個政策或指示。張解釋,「呢個唔係一個白紙黑字政策,都唔係指示,係《蘋果》管理層覺得要小心啲,盡量採取啲措施,唔好踩到《國安法》紅線。」他續指,黎沒有直接向《蘋果》稱「你哋千祈唔好違《國安法》」,強調《國安法》生效後,「黎生都冇話《蘋果》編採政策要有咩改變」。

訊息顯示公司律師指「不能再提光時」
《國安法》後《蘋果》續用相關圖片

另外,控方展示張於 2020 年 7 月 4 日,向陳沛敏轉發公司律師 Rosa 的訊息,提到「鑑於政府昨天發出新聞稿,特別提到『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會違反《國安法》,從今天開始,所有涉及這個口號的稿件均不能使用,我會告訴同事」。

控方其後再展示 3 篇於 2020 年 7 月 4 日後刊出的《蘋果》文章,包括:

  • 2020 年 7 月 5 日:〈CIB王忠巡O記李桂華調任國安處 警拒確認編制 團體轟隨時濫權〉
  • 2020 年 7 月 8 日:〈學者斥執法冇王管 林鄭反指「保障人權」 《細則》廢立會法庭把關功能〉
  • 2020 年 7 月 23 日:〈毋須持有效護照 英設BNO簽證 供港人家屬鋪路入籍〉

控方庭上放大報紙頁面頂部,顯示載有「光時」旗幟,另有「兩制蓋棺」字眼。法官李運騰問,誰人負責制定「兩制蓋棺」字眼?張指,與《國安法》相關的文章,均會使用此標題,而「兩制蓋棺」是《國安法》生效當日,《蘋果》的頭版題目。

張強調,用字符合黎認為《國安法》生效後,「一國兩制已經完咗」的想法,形容「都係跟黎生嘅標準」。李運騰再問,誰決定把「那 8 個字(8 characters)」放在報紙頂部?張指不記得,但指該字眼源自新聞圖片。張又指,不清楚此設計維持多久,而《蘋果》發布上述 3 篇文章時,並無索取法律意見。

張劍虹作供完畢,法官向他稱「你已完成證供」,張稱「係,知道」。張離開前向法官鞠躬,未有望向黎智英方向。

2024 年 2 月 2 日,陳沛敏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到庭旁聽。
陳沛敏 1996 年加入《蘋果》 
晉升至副社長

第二名「從犯證人」陳沛敏下午由懲教人員押解出庭作供,陳蓄瀏海、及頸短髮,穿著米白色樽領恤衫及淺藍色西裝外套,並戴上口罩。陳作供時脫下口罩,陳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坐在旁聽席,挺直望向陳沛敏。而黎智英在陳作供時,亦有望往鍾的方向。陳以天主教形式宣誓,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

陳確認,她於 2021 年 6 月 17 日就本案被捕,隨後獲警方批准保釋,於 7 月 21 日再被捕,及後被帶上法庭。陳承認《國安法》下的勾結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存檔法庭。

2021 年 6 月 17 日,《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被捕。

控方先圍繞陳的背景提問,陳確認,她於香港出生及接受教育,於大學主修工商管理系,被捕時為《蘋果》副社長。她於 1996 年 12 月加入《蘋果》前,曾於《資本雜誌》及《星島日報》任職。及後她加入《蘋果》成為高級記者,晉升至副社長。陳指,她主責港聞,遇上日本「311 大地震」等重要國際新聞時,也會協助國際版同事。

陳憶述,2015 年時她是總編輯,但於 2016 年確診患癌,屬第三期末,要接受治療。故她申請病假休息 7 個月,後來復工。但她擔心病情復發,故主動向上司張劍虹表示,未能承受總編壓力及責任。當時《蘋果》副社長退休,職位懸空,她在張同意及安排下成為副社長,「唔使承受咁大壓力」,一直任職副社長直至被捕。

2021 年 6 月 19 日,陳沛敏被捕後曾獲准保釋。
控方:《蘋果》是否政治性報紙?
陳:創辦人支持民主人權

控方問陳任職高級記者時,會否覺得《蘋果》是政治性的報紙?陳回應指,《蘋果》的創辦人黎智英有「好鮮明價值取向,佢好支持香港發展民主政制,同埋佢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嘅」,又指黎同時著重市場是否支持《蘋果》,如娛樂新聞能否吸引讀者等。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蘋果》著重甚麼內容?陳指,她不否認《蘋果》著重新聞娛樂性,但同時亦著重「揭發醜聞」的新聞,認為這些新聞亦涉及公眾利益,如高官「偷步買車」事件等。

陳:黎2014年後「喺社會運動企得前咗」

針對 2014 年「佔中」事件,陳確認,那段時間有較多機會與黎會面,形容黎當時著重發展網媒,遂要求下屬「諗啲新聞畫面、畫動畫呀」。控方再問,在發生「佔中」時,《蘋果》的娛樂新聞數量有否改變? 陳指應該有減少,「版面好似係減咗」,有關「佔中」的報道則較多。法官李運騰追問,「佔中」歷時數個月,《蘋果》是否每天都有報道?陳回答「可以咁講」。

控方再問,陳於 2014 年與黎開會時,會議有否提及「佔中」?陳指「可能有」,因黎有親自參與這場運動,而「大家可能都係記者嚟㗎嘛…佢(黎)本身都成為新聞嘅時候,都想問下佢嘅情況。」陳補充指,因為黎當時「成日去金鐘嗰度坐」。

陳又認為,黎算是公眾人物,「係一個幾多人識嘅人」,被視為一名傳媒老闆。控方續問,在 2014 年後,公眾對黎的認知有否改變?陳指,「唔可以好科學咁講,一般大眾對佢認知有冇改變,但同事之間覺得,佢喺社會運動企得前咗」。陳形容在 2014 年前,「冇咁多國際上嘅人認識佢(黎)」,但 2014 年後黎相較以往出名。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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