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5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二日作供。
控方展示陳梓華與美國《華盛頓郵報》職員的電郵,當中出現「Mark」,李宇軒指當時不知是誰,其後知道是 Mark Simon,指兩人經陳梓華介紹認識。控方另展示全球登報廣告,李確認,部分報章的登報費由他支付(見下表)。
當中《朝日新聞》收據顯示,客戶為「眾志」。李確認是政黨「香港眾志」,有成員幫忙聯絡《朝日新聞》登報,他不肯定該人身分,「但我估係周庭,我估得佢一個識講日文」。案件周五(15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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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45日審訊 陳梓華電郵提及「Mark」 李宇軒:後來知是Mark Simon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陳梓華電郵提及「Mark」
李:後來知是 Mark Simon
李宇軒第二日作供,他早前提到「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全球登報計劃,控方周天行繼續圍繞 2019 年 6 月 27 至 29 日刊出的廣告提問。控方展示一封於 2019 年 7 月 9 日由美國《華盛頓郵報》職員 Terrie Lam 發送給「T」的電郵,即陳梓華,標題為「Payment slip(付款單)」。
電郵內容提到,「Hi, This was the payment slip received from Mark’s end. I will send through The Washington Post paid invoice statement upon received from HQ」(中譯:你好,這是從 Mark 那邊收到的付款單。我會在《華盛頓郵報》總部收到付款收據後,再發送給你。)
李解釋,他負責管理帳目及單據,陳梓華遂轉發自己與《華盛頓郵報》之間的電郵予他。控方問,電郵內的「Mark」是誰?李稱當時不知道,後來知道是 Mark Simon,兩人在 2019 年 9 月前,由陳梓華介紹認識。根據開案陳詞,Mark Simon 為黎的助手。
《朝日新聞》收據顯示客戶為「眾志」
李估計由周庭負責
控方逐一展示各地 G20 廣告及相關單據,其中提到日本《朝日新聞》收據顯示,登報費為 700 萬日元,客戶名稱為「Demosisto」。李指,是指政黨「香港眾志」,當中有人幫忙聯絡《朝日新聞》登報,他不肯定該人身分,「但我估係周庭,我估得佢一個識講日文」,亦不知道她是否 G20 登報 Telegram 群組成員。
控方再展示《歐洲政治報》登報單據,同樣提及「Demosisto」,顯示費用為 5 千歐元。李確認,由他支付《朝日新聞》和《歐洲政治報》登報費。
李確認以真名填表、開戶口
《紐約時報》登報收據則顯示,除了有李宇軒的名字,還印有「Anna Kwok」。李表示,他與 TG 群組成員 Anna Kwok 一起安排登報,他支付 8.37 萬美元登報費,「咁最尾張單點解有兩個名,我唔清楚」。法官李運騰關注,李當時使用真名安排《紐約時報》廣告?李確認。
法官李運騰追問,其他 TG 成員是否也知道李的真名?李稱不是,他只會在填寫登報表格、開設戶口時才用真名,因此報館可能知道其真名,「同埋如果呢啲文件通常喺 email 度 send,中途 forward(轉寄)過或者 CC(副本)過畀搵報紙嘅人嘅話,咁就佢都知」。
李不確定有否付《日本時報》登報費
控方另提及台灣《蘋果日報》、寫有「港臺同行 唇亡齒寒」的廣告,「廣告委刊單」顯示客戶是李宇軒。李確認是 G20 登報廣告之一,費用為 120 萬新台幣、即約 30 萬港元。李解釋,他原本只負責填寫《台蘋》刊登表格、收取付款指示,由陳梓華一方處理付費。後來,陳向他稱「你都係找返《蘋果》呢條數啦」,因此最後由李付款。
至於《日本時報》廣告,李宇軒供稱是 2019 年 G20 會場內所派發的報紙,庭上一度表示,記憶中由他支付 200 萬日元登報費。惟控方展示其銀行月結單,指沒有相關交易記錄,李表示「咁可能我記錯,唔係我張 credit card」,改稱不肯定有否支付廣告費。李另確認《韓國日報》、英國 《泰晤士報》、西班牙《世界報》等登報費均由他支付,見下表: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