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 3 項國安罪全部成立,其中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指與「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陳梓華串謀犯案,兩人早前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
判詞指,兩人證供可靠,其中陳梓華指曾與黎智英在台北會面,黎提及要團結議會、國際和街頭三條戰線,稱將力量凝聚才能達到「支爆」。法官又相信,黎知悉「G20」眾籌登報一事,並透過助手 Mark Simon 提供資金,而陳在 Mark Simon 協助下加入 SWHK「重光團隊」美國線,黎一直知情。
判詞又指,Mark Simon 角色重要而「神秘」,擁有廣泛人脈,充當黎在美國政治方面的耳目,曾安排黎與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
裁決日主稿: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