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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叫口號、指揮逃走等 屬主動參與、煽動支持

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叫口號、指揮逃走等 屬主動參與、煽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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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原被控非法集結,後被改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0 人的案件,6 人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受審。控方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宣讀開案陳詞,指當日數以千計示威者於中環一帶聚集,架設路障、燃起火堆及破壞店舖。警方及後施放催淚煙驅散,在置地廣場外拘捕 4 名被告,其中一人在警誡下表示知悉有「和你 lunch 」活動,前往中環後被捕。

控方在法官李慶年詢問下指,其中 3 人分別叫喊口號、看似彎身拾磚,以及作手勢指揮其他人逃走,認為他們屬主動參與、煽動、鼓勵和支持參與暴動;另一被告則蓄意留守現場。

4 名不認罪被告為楊耀(24 歲,攝影師)、羅翔駿(24 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楊麗樺(17 歲,學生)及吳雅芝(23 歲,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中午 12 時許,數千名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堵塞畢打街、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的車路。數分鐘後,示威者惡意破壞交通燈和雙層巴士,並在路障燃起火堆,又將插上鐵釘的膠管、竹枝及雜物搬到車路。

控方:4 被告置地廣場外被截停

至 12 時半,警方及消防前後到場,示威者組成傘陣與警方對峙。警方舉起黑旗及作出多次警告,惟示威者未有理會,並向警方防線推進並投擲磚塊。因應示威者人數眾多,警方一度撤離。示威者遂以竹枝破壞「元氣壽司」及「吉野家」,向店面噴漆和擲磚,及後又在馬路上設置路障和傘陣,擊碎雙層巴士車窗等。

控方指,及至下午 2 至 3 時,示威者繼續於中環一帶聚集,一度向路障投擲 2 枚汽油彈。警方於下午 3 時許展開驅散行動,施放催淚煙及追趕示威者。示威者沿德輔道中向雪廠街方向逃走,本案 4 名被告在置地廣場緊急出口外被警方截停,其後被拘捕。

控方:被告蒙臉掩飾身分

控方指,楊耀被捕時身穿黑衣、戴黑口罩,攜有黑色背包、黑色折疊傘及拳擊用紮手帶;吳雅芝被捕時身穿及攜有紅色外套、黑衣黑褲、黑白間條衫、黑色口罩及未開封的藍色口罩。

羅翔駿則身穿白衫,攜有黑色背包、 6 個粉紅色口罩、一把黑色折疊傘、5 瓶 10 毫升生理鹽水。楊麗樺同樣身穿白衫,攜有黑色袋。楊耀在警誡下指,知悉當日有「和你 lunch 」活動,遂前往中環,其後被捕。

控方指,公開媒體、警方及閉路電視片段顯示,4 人在案發時身處現場,被捕時以口罩蒙臉掩飾身分,從 4 人的行為、衣裝、逃跑及卸下裝備舉動,可見他們案發時參與暴動。

控方:被告曾叫口號、指揮逃跑等

讀畢開案陳詞後,法官李慶年詢問各被告的個別行為,要求控方澄清。控方指,片段顯示被告楊耀看似彎身執拾物品,而當時示威者正在擲磚。

至於羅翔駿,控方指雖然羅戴著口罩,但片段可見其嘴部郁動配合節奏,與現場其他人一同叫喊「黑警,死全家」、「香港人報仇」等口號。控方指叫口號已等同煽動,又指羅曾於示威者防線及傘陣附近出現。

控方指,楊麗樺曾指向路障上的火堆,與現場人士以手勢溝通,及後警方發射催淚彈後,楊作出手勢指揮其他人逃走。控方指上述 3 人的行為屬主動參與、煽動、鼓勵和支持參與暴動。另一被告吳雅芝則蓄意留守現場,曾與同案被告羅翔駿行近傘陣以示支援。

6 人認罪還押 暫定 8.17 判刑

10 被告依次為:葉嘉朗(22 歲,舞台燈光工人)、歐榮峰(22 歲)、楊耀(24 歲,攝影師)、傅之林(25 歲,自由攝影師)、羅翔駿(24 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鄭學洺(22 歲,健身教練)、潘琬瑩(23 歲,兼職攝影師)、楊麗樺(17 歲,學生)、吳雅芝(23 歲,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和黎姓學生(17 歲)。

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其中葉、歐、傅、鄭、潘及黎 6 人,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部分人另承認「蒙面罪」,或獲准存檔法庭;除楊承認「蒙面罪」外,其餘 3 人否認兩罪。

DCCC7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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