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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暴動 被告髮型師前上司指上班須穿黑色衣褲 控方引網相質疑

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暴動 被告髮型師前上司指上班須穿黑色衣褲 控方引網相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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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校內示威者。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一(4 日)在區院法院續審。

17 歲陳姓男生的父親完成作供。其中控方質疑,兒子可能是參與社運後才叫父親接送,陳父稱兒子不問時事,不相信他會參與。

另一名 17 歲杜姓男被告,其前髮型師上司供稱,員工上班須穿黑色衣褲。控方引該髮型店集團 FB 專頁相片,指有員工穿格仔恤衫;前上司指,相片出自另一分店,與他管理、被告隸屬的分店,情況可能不同。聆訊周二(5 日)繼續。
17 歲男被告父:兒不關心社會 不信參與社運

控方今質疑,陳父早前供稱事發當晚 11 時許,前往接載打完桌球的兒子,說法並非屬實,控方指出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當晚 11 時已經封路,陳父根本無法前往兒子所在的上海街。陳父回答指,當時從其外母家出發,是打算經荔枝角道前往上海街。

控方又指,其子有機會是參加社運後,才叫陳父接載。陳父在覆問下否認,稱相信兒子不會參與社運,因為兒子性格「內向怕事,平時不理會社會事,只顧打機玩樂」,又稱從未聽過兒子討論時政。

另一 17 歲男被告前上司:上班須穿黑色衣褲

第 9 被告張穎瑜、第 13 被告朱國智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而第 15 被告杜文曉不作供,但傳召 2 名辯方證人。

杜的第一位證人是梁先生(28 歲,髮型店 Hair Garden Ltd 屯門虹橋雅麗花園分店股東)。他亦是該店的店長,負責營運。他供稱,杜是該店的前髮型助理,從 2018 年 3 月開始工作至 2020 年 10 月離職。

就員工的服飾要求,梁供稱,需要穿着黑色衣褲、戴口罩,以及配備圍裙及名牌,他稱穿黑色衣褲是因為弄污時不覺顯眼,而公司也為員工提供藍色外科口罩,用意是確保洗頭時保持衛生,及減低染髮劑對員工健康的影響。

梁補充,公司至 2007 年起已沿用同樣的服飾要求,至今已近 15 年。

控方以髮型店集團 Facebook 專頁的照片盤問,指有照片顯示員工穿着格仔恤衫,但梁回應指該相片顯示的是荃灣分店,與他管理的雅麗花園分店有可能不同。他又稱,不少在店工作的髮型師(而非髮型助理)屬自僱,難以控制他們的服飾要求。

梁也供稱,案發日 11 月 18 日,杜有到髮型屋上班,工時為早上 10 時至晚上 8 時。他對此印象深刻,是因為杜的姊姊翌日(11 月 19 日)告知他,杜昨晚被捕。

開審前 3 人認罪

9 名被告為陳子謙(24 歲)、陳彥宏(17 歲)、張穎瑜(19 歲)、朱國智(27 歲)、朱盛軒(25 歲)、杜文曉(17 歲)、高天祐(18 歲)、郭曉泰(31 歲)及林鳳芝(18 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陳子謙、陳彥宏及朱盛軒,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寶靈大廈外,陳子謙、陳彥宏分別管有 2 包索帶、1 枝螺絲批,朱則被控管有扳手及 2 包索帶。

郭曉泰另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 2 包索帶。

陳子謙、朱盛軒及郭曉泰開審前承認「暴動」罪,候其他被告完成審訊後判刑,暫定於 7 月 11 日求情,期間還押懲教看管。

DCCC 75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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