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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劉偉聰供稱不使用WhatsApp、FB 沒收過協議文件 沒看過戴耀廷帖文

47人案|劉偉聰供稱不使用WhatsApp、FB 沒收過協議文件 沒看過戴耀廷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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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7 日)展開第 81 天審訊,劉偉聰完成共兩日作供,同屬九西的黃碧雲不作供,意味該區案情完結,九東唯一不認罪的被告施德來下周將作供。

控方於本案依賴組織者的 WhatsApp 紀錄,指曾發送涉案關鍵協議文件。惟劉偉聰供稱,他不使用 WhatsApp,並自願向控方提供密碼,擬讓警方解鎖其已被檢取的手機查證,惟因密碼不完整,終未能成功開啟。

劉又供稱,警方在其議辦搜出的論壇筆記,不是由自己準備,亦不知由誰所寫,又指自己不會如筆記所寫認為「法治已死」。主控周天行另質疑劉沒要求在〈墨落無悔〉上除名,劉引述何啟明早前供詞稱「我哋都唔知咁大鑊㗎嘛」。周答,「那你現在知道了」。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1日審訊 劉偉聰指自己不會稱「法治已死」
劉偉聰供稱沒使用 WhatsApp
法官質疑

劉偉聰完成一連兩日作供,證供涉報名初選的過程、有否於 WhatsApp 收到初選文件等。

控方於本案指稱,各參與初選的被告經 WhatsApp 收到戴耀廷發送的初選協調協議文件,文件有提及運用否決權的字眼。劉偉聰周五供稱,從來不使用 WhatsApp。法官連番質疑,其中法官陳仲衡問,若劉不用 WhatsApp,初選組織者如何聯繫他?劉答稱經由他助理。

法官陳慶偉則問,為何劉不用 WhatsApp?劉稱因他重視私隱(private person),他不愛用社交媒體,亦不喜歡、不想加入或捲入群組對話。陳又問,那親友如何聯絡劉?劉答打電話或用蘋果手機的 iMessage 短訊。陳又指,不懂為何劉不用 WhatsApp,形容在本案中,藉詞不用 WhatsApp 來開脫、沒看過文件是件易事。

劉自願提供密碼
擬讓警開已檢取手機查證

劉其後稱他被捕時,被警方檢取了手機,雖不太記得當時解鎖密碼,但可以一試以茲證明。在法官再三表示劉沒此義務;劉確認他屬自願後,把 4 個數字組成的密碼寫在白紙上供警方試開,惟控方其後指該手機的密碼是由 6 個數字組成,故未能成功打開。

另劉確認,九西初選 WhatsApp 群組中,有他的一名核心義工在內,但稱不曾指示亦不知悉對方加入該群組。

劉指亦沒用 Facebook
沒看過戴耀廷的 FB 帖文

至於 Facebook,在主控周天行盤問下,劉供稱他亦不使用,只有一個由助理運作的區議會工作用帳戶,故自己沒看過戴耀廷甚至其他人的 Facebook 帖文。此時李運騰、陳慶偉先後稱,他們都不會看他人 Facebook,陳亦指沒 Instagram 帳戶。

自辯的劉偉聰在覆問時再指出,「我家中不設電視、電腦,只有書、音樂、貓,這是我所選的生活方式,沒其他補充。」

劉稱助理告知有 4 點共識
官質疑其中 3 項為後勤

劉亦供述他參加初選的過程。他稱,初選的提名表格是由其助理交給他,他自己填寫時有仔細閱讀,亦有留意聲明的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劉指,因為他只有參與九西首次協調會議,故向助理詢問「共識」的意思,而其助理詢問「民主動力」後指有 4 事項,分別為:九西目標議席為 4 席、初選後再確定合資格參加正式選舉者;使用電子票及紙本票;參選人需要找場地提供票站。劉指,當時對助理的答案感滿意。

至於「35+ 公民投票計劃」,劉認為是初選的正式名稱。另他對於「目標」的理解,是增加民主派立法會選舉的勝算。劉稱,他填妥表格後就交其助理,再轉交予「民動」。

陳慶偉其後質疑,除了九西的目標議席外,其他 3 項僅為後勤事項,說不上為共識。劉同意。在追問下,劉指他當時並不感到奇怪,其後又指他與助理有互信,沒再作求證。

劉偉聰指被檢取論壇筆記非自己所寫
不認同筆記所指「法治已死」

庭上亦展示,警方從劉偉聰區議員辦公室搜出的〈6.25 debate 筆記〉,並與劉在九西初選論壇的發言同謄本對比。劉供稱,他是辯論能手,早於大學時已參與辯論、獲獎無數,根本毋須特別為論壇準備,故他沒準備該筆記,亦不知該份筆記由誰撰寫。

劉稱,不能推測筆記由誰準備,惟該人看來並不了解自己。他其後指,筆記提及「法治已死」,但他從不說「法治已死」,又反問「Why would I say 法治已死?」法官李運騰亦引論壇謄本,顯示劉當時發言說過「法治就唔會死」。

陳慶偉質疑,筆記上以「啟明兄」稱呼何啟明,與劉論壇上的用語一致。劉答,何並非他唯一以「兄」稱呼者,舉例指論壇上他亦喚過馮達浚做「達浚兄」,直言當他老派也好,但他愛稱人「乜乜兄」。

陳追問,劉會如何稱呼女士?劉答會視乎她視覺年齡。陳笑言這不太尊重。二人對話期間,庭上多次傳出笑聲。

劉否認初選論壇上
形容〈墨〉為「我哋聲明」

主控周天行則質疑,劉曾稱若澄清沒簽〈墨〉會曝光他不同意「五大訴求」的立場,為何他論壇上向何啟明發問時主動提〈墨〉?劉稱是想其他候選人有機會發揮表現(to shine),例如何,又形容這非「你死我活」。

劉另澄清,他問何有關〈墨〉的問題時,並非如控方謄本所指,用「我哋聲明」形容〈墨〉,而是「你哋」,因稱當時自己發音不清。庭上重播該段發言,陳慶偉亦稱聽不清。

沒簽署但名字出現在〈墨〉
劉:是謎團亦是不幸

劉日前供稱,他沒簽署〈墨〉,亦沒授權他人代簽,同意事件至今對他仍屬謎團(mystery)。周天行周五問,〈墨〉提及戴耀廷曾召開記者會,問劉當時不想了解更多?劉稱不,又指他曾出席九西首次協調會議,當時尚未有任何共識。

周質疑,但劉對於初選的理解只停留於首次會議。劉稱,首次會議後沒有收到訊息指有重大改變,直至其助理告知會舉行初選。

周續引述〈墨〉,指第一點提及否決權,劉理解是「可用可不用」?劉指,他理解是有一系列的權力可用,但沒明言必須使用。陳慶偉重申,劉已多次提到,他不反對但不支持,著控方於陳詞交代。

周其後問,劉的名字出現在〈墨〉聲明,是否仍屬謎團(mystery)?劉反問,「mystery(謎團) or misery(或悲慘)?」劉稱,兩者皆是。

控方質疑沒要求於〈墨〉除名
劉引何啟明:我哋都唔知咁大鑊㗎嘛

周天行續問,為何劉沒要求其他參選人在〈墨〉將他除名。劉稱,正如周四供述,如果當時告知發起人,會被視為反對「五大訴求」,那是選舉自殺,所以他決定沉默應對。

周追問,劉要求除名,只會代表他不同意該聲明,並不代表不同意「五大訴求」。劉答稱,但容易被誤解及誇大,故不通知聲明發起人。劉續指,事後回看就知道早應要求除名,但正如何啟明日前所供稱,「我哋都唔知咁大鑊㗎嘛」。

周天行回應稱,「那你現在知道了。(Now you know)」。有被告聞言發笑。

另控方指出案情,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劉與其他被告串謀在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以及有收到協調協議文件及最終版本。劉均稱不同意。

《國安法》後曾自檢初選活動
稱不覺違四大罪行但遺串謀

另劉偉聰作供時講及他《國安法》生效後的舉動。他稱生效後翌日,出於學術和知性的興趣而閱讀條文。同日他獲指派為《國安法》被控首人唐英傑的代表大狀,並以普通法取向解讀條文。

他稱,亦有檢視其初選活動需否調整,但不覺其競選物資或政治立場有違四大罪行,但承認當時沒有考慮到串謀罪行,只認為自己參加了初選。

港島、九西區先後完成案情
下周將施德來作供

截至周五,本案已完成被指為組織者、港島及九西兩區的辯方案情,共涉 7 被告。其中 3 人不作供,包括被指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但有傳辯方證人);港島區楊雪盈及九西區黃碧雲。

港島的鄭達鴻、彭卓棋,以及九西的何啟明、劉偉聰,則僅出庭作供,沒傳證人。

餘下待處理辯方案情的不認罪被告,包括九東的施德來;新東的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超區的李予信及衛生服務界的余慧明。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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