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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劉偉聰開始作供:不曾簽〈墨〉、對全面特赦抗爭者或撤控抱持懷疑

47人案|劉偉聰開始作供:不曾簽〈墨落無悔〉、對全面特赦抗爭者或撤控抱持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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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6 日)展開第 80 天審訊,何啟明完成作供;劉偉聰開始作供,供述個人背景時稱曾加入皇家香港警察。

劉供稱,不同意「五大訴求」,又指對全面特赦抗爭者或撤控抱持懷疑,認為屬邀請行政部門干預司法事務。就「要求警暴問責」,劉認為不能一方面要求特赦,另一方面要求追究警暴,認為可效法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追求真相而不究責。

姓名出現於〈墨落無悔〉聲明的劉又供稱,他不曾簽署,亦沒有授權他人加其名字,其團隊亦沒有為他簽署,至今仍未知原因。他稱曾考慮公開澄清,但指當時如這樣做,會變成「選舉自殺」。案件周五續。

周四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0日審訊 何啟明完成作供 劉偉聰開始作供
劉偉聰以英語作供
稱沒與他人串謀 亦反對否決預算案

本身為大律師、親自抗辯的劉偉聰選擇以英語作供。他供稱現年 55 歲,沒有案底,於 1993 年港大法學士畢業後加入皇家香港警察,其後輾轉試考公務員及受僱於自由黨李鵬飛,由 1995 獲認許為大律師至今,中途曾赴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讀博士,研究範圍涉憲制設計等。

劉亦曾加入司法機構,獲委任為暫委特委裁判官、暫委裁判官。劉又稱,如承認事實所示,他參加九龍西初選,但沒與他人串謀,自己亦不同意否決預算案,遑論有顛覆國家政權或干擾特區政府的意圖。

劉:「盧建民上訴案」後
望參選立會提修訂《公安條例》

劉續供稱,對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感同情,亦不滿(displease)《逃犯條例》修訂,因擴大特首移交逃犯的權力、侵蝕法治,但強調沒參與街頭抗爭。劉又稱,同年其友人遊說他競逐區議會「白區」(沒競爭的地區),其後他在「又一村」選區以不足一百票之差擊敗親政府派,惟因戰績欠佳,原未擬參選立法會,直至「盧建民案」。

劉表示,2020 年 4 月,他為盧建民在高院申請定罪和刑期上訴許可但被駁回,他認為盧所犯的《公安條例》及暴動罪頗為嚴苛。法官陳慶偉打斷指,暴動控罪源於「六七暴動」,由英殖所立。

劉回應指法例應與時並進。陳、劉雙方互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陳任法官前為註冊藥劑師)、英國等法例後,陳問所以劉望入立法會改變法例?劉答是提出修訂,但認同是因「盧建民案」而萌生參選立法會之意。

劉又稱,他本不擬參加初選,直至他同區有兩名曾鼓勵他參選立法會及初選的區議員,疑因他沒意參與初選,而提出不願再合作。劉稱當刻他如當頭棒喝(alarmed),認為他若不參加初選,會被質疑其忠誠或被視為「鬼」,故重新考慮。

劉:沒讀過戴耀廷「攬炒」文
惟讀過其英文論文、受影響

法官表示,「盧建民案」的高院上訴判詞,於 2020 年 4 月 29 日頒下,前一日戴耀廷則於《蘋果日報》發布〈真攬炒十步〉文章,問劉有否留意?劉否認,並指他 2019 年前曾讀戴以中文寫成的〈用愛及和平佔領中環〉(應為「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但因「嫌悶」等原因,自此沒再讀過戴的中文文章。

惟劉稱,仍有讀戴與他人合著的英文法律學術論文,並引述內容指香港法治受嚴峻挑戰,提出藉壯大公民社會、做好法治素養教育、公民不服從等方法耕耘帶來改變,又主張民主派在來屆選舉藉策略性投票贏取更多議席,令中央難以再以舊方法操弄,繼而要思變。

劉承認,受文章吸引,另在解釋他為何參加初選時,亦一度引述與文章相近概念。

劉否認曾簽或授權他人代簽
〈墨落無悔〉聲明

對於自己的姓名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上,劉偉聰供稱他不曾簽名,亦沒授權他人簽署,直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九西初選論壇前數天,由其助理通知才得悉。劉稱,曾問過競選團隊核心成員是否有人代他簽,但沒人有頭緒,事件至今對他仍屬謎團(mystery)。

劉續稱,他發現其名字見於〈墨〉時,即閱讀內文,第一反應是失笑。其中他引「墨落無悔」4 字為例指,他對中文頗敏感,認為若舉動是有意為之的時候,動詞應置於名詞之前,例如「落子無悔」,惟現在動詞「落」擺在「墨」後,簽〈墨〉就變成是意外之舉。

劉解說時,被指有份發起〈墨〉的鄒家成一度頭靠牆壁反目。陳慶偉此時指,「鄒家成正感到疑惑」。劉其後稱他無意批評。

法官李運騰問,劉有否告知公眾,或曾否試過移除其署名?劉稱沒有,並指是刻意為之,解釋稱他曾想過在社交媒體上澄清,但想到此舉會把他不同意「五大訴求」的立場曝光,故未有行動。

陳慶偉追問原因,劉稱他不怕捱批,但當時這樣做形同「選舉自殺」,又提到自己的政綱上從沒主張「五大訴求」。

劉:不同意「五大訴求」
指撤控特赦是行政干預司法

劉逐一列出 5 點解釋他不同意「五大訴求」的原因。劉稱《逃犯條例》修訂,當時政府已撤回。

就特首下台,他認為是誰人擔任特首相對不重要,因為特首都需要對中央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但有時不可能,因為此位置是左右為難(catch-22 situation)。

就特赦抗爭者或撤銷所有控罪,劉直指抱持懷疑,指這是邀請行政部門干預司法事務,且有些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而要求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劉則表示,不能一方面要求特赦抗爭者,另一方面要求追究警暴,故劉認為可效法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追求真相而不是作出檢控追究。

至於雙普選,劉表示不反對,但直言太遙遠(remote),指要重啟「五步曲」,如特首要先提交報告,再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等,等到要在立法會處理或達成雙普選已是相當長遠,故其選舉政綱都沒提及雙普選。

劉供稱首次九西會議
不記得戴提否決權

劉又供述出席 3 月 24 日九西首次協調會議的情況。他指,並非受邀參加,而是其助理通知,且指會議屬公開,有意者均可參與。劉稱,僅記得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簡浩文出席,出席者約有 10 幾至 20 人。

劉指,戴耀廷在會上提到民主派在 2019 年區議會選舉表現良好,令人鼓舞,但指民主派的投票率沒有增加,故在立法會選舉作出協調實屬重要。劉指,兩選舉制度不同,故認為其說法合理。

劉續指,不記得戴有否說過「35+」,但有提到要取得大多數議席;另他提到民主派過半,可以獲得更多憲制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記得戴有提到「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否決權,亦不記得戴曾解釋「積極運用」是「可用可不用」。另戴席上有提到九西的目標議席是 4 席。

劉稱,會議歷時多於一小時,並沒有達成任何共識或協議,認為僅為簡述。劉又指,如他早前盤問區諾軒時指出,曾在會上提過初選「不民主」,認為會阻礙選民作出選擇,但沒人感興趣。劉又指,當時無意參加初選,亦沒有出席第二次會議。

劉將於周五繼續作供。

控方引何啟明訪問盤問
問「抗爭」、「對抗極權」意思

何啟明周四亦完成前後共 4 天作供。主控萬德豪盤問時引述何於 2020 年 7 月 10 日接受《大紀元》的訪問片段。何在訪問中評論《國安法》,如聲稱令共產黨的管治、地位更加黑暗,又呼籲各人要團結對抗極權等。

何在提問下確認,受訪前沒有讀過《國安法》條文,只讀了相應評論,受訪時亦有「盡可能小心我嘅用字」。

萬其後又引用訪問謄本內容,向何追問意思。

...因為其實好多香港人走出嚟抗爭,都是希望香港變為一個更公平、更公義嘅社會,都係希望香港變成一個更適合人居住嘅地方。走出來抗爭,因為大家真係好撚鍾意香港呀嘛。

何解釋「抗爭」,是希望香港變成一個「更公平更公義嘅社會」,他亦同意有提「反抗極權」。何在追問下指,當時的香港政府無聆聽市民聲音,已成極權。他稱,訪問中提及抗爭可以融入日常生活,如支持黃店、在工作崗位入面堅守價值,「無講過話要肢體衝突,更加無提過話要推翻政府」。

法官陳仲衡問,何為構成「推翻政府」?何指,「嗰陣時我真係聽過有人話真係要武裝革命」,在追問下稱,何認為兩次否決預算案、解散立法會、逼使特首下台,都不是推翻政府。

官著控方不用深究政治議題
舉美國槍權、脫歐為例

經一輪對答後,萬欲再引述訪問內容作盤問時,法官陳慶偉提醒萬,法庭是處理法律議題,明白本案要處理政治本質,但毋須深入處理。陳指他沒反駁證人的言論,直指「政府不聽民意就被視為極權,當然是不正確。」

陳以美國槍權為例,民主黨政府傾向收緊,共和黨反對,反問可否形容美國為極權?陳再指,「英國脫歐(支持率和反對率)是 51% 比 49%,這就視英國為極權?當然不是!」陳續稱,對新彊議題都不感興趣,著控方問下一議題。

何否認與其他被告串謀
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萬問,何是否知悉施德來要交共同綱領?何稱「佢交咗之後先至知呢件事」,又指在他有出席的民協會議中,都沒就此事討論。

萬其後指出案情,指何與其他被告串謀,爭取立會過半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何均否認。辯方大狀阮偉明完成覆問後,何完成作供。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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