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白衣人|63 歲男否認暴動傷人 被指施襲後返回內地 去年入境時被捕

7.21 白衣人|63 歲男否認暴動傷人 被指施襲後返回內地 去年入境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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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21 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至今逾 3 年,63 歲男子否認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人兩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開案陳詞指,被告於 7 月 21 日由內地來港,先在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其後在元朗站內,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翌日凌晨離港。被告其後遭通緝,2021 年 8 月入境時被捕。警方從他身上檢取一條腰帶,確認其與呈堂片段中的人士之腰帶相似。

案件周二(16 日)續審,將傳召 5 名市民證人作供。
市民證人獲頒匿名令 以字母代稱

案件周一開審,控方代表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檢控官黎靖頎,由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審理。法庭為 14 名市民證人頒下匿名令,他們在審訊期間以英文字母代稱,並禁止任何人包括傳媒披露其身分。

開案陳詞:襲擊分 3 階段 涉閘內外及月台

開案陳詞指,2019 年 7 月 21 日晚上,大批穿着白衣的人士,在元朗港鐵站附近的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部分人士手持藤條、棍狀物體、國旗及「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標語字牌。

陳詞續指,白衣人襲擊分為 3 個階段,在首階段、晚上約 10 時 40 至 42 分,約 10 名手持藤條、棍狀物體的白衣人,在閘內襲擊、指罵及驅趕約 14 名黑衣人,其後跳閘及離開港鐵站。

在第二階段、晚上約 10 時 46 分至 11 時 02 分,約 65 名黑衣人一同途經「形點 2」,由 F 出口進入元朗港鐵站,他們手持藤條、連接紅色旗幟的棍狀物體,部分人戴口罩及穿着寫有「廈溪」的白色短袖衫。

白衣人被指衝入車廂襲擊乘客

該批白衣人在 10 時 48 分到達元朗站大堂,聚集在 F 及 G 出口附近,與黑衣人隔着閘機互相指罵、互擲水樽。白衣人揮動藤條、木棍,又用其拍打閘機及玻璃圍欄。11 時 02 分,100 名白衣人衝入閘內,黑衣人見狀跑上月台,白衣人緊隨黑衣人及追打對方。

第三階段即晚上 11 時 03 至 14 分,70 名白衣人在月台聚集,除了追打市民,還衝入車廂指罵及恐嚇乘客,又以藤條、雨傘及黃色雪糕筒襲擊對方。當列車離開元朗站、往屯門方向時,白衣人才陸續散去。

有傷者頭皮血腫 患創傷後壓力症

陳詞指,傷者傷勢包括手腳擦傷、頸部觸痛,當中證人 C 腳部及右肩裂傷、太陽穴疼傷,及眼部出現「複視」情況;證人 D、E 的頭皮血腫;證人 F 患上創傷後壓力症。

被告涉以拳頭及藤條施襲 
招手示意白衣人往月台

被告程偉明被拍到穿着白衣、在鳳攸北街休憩處集結,晚上 10 時 58 分,他從 G1 出口進入元朗港鐵站,隨即衝入閘內,以拳頭及藤條襲擊一名灰衣人士,返回閘外後,聯同其他白衣人至少兩度攻擊黑衣人。其後,他再進入閘內,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

被告涉事後回內地遭通緝 2021 年入境被捕

根據出入境紀錄,被告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下午 3 時 43 分,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進入香港,翌日凌晨 12 時 11 分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離港。2020 年 11 月 17 日,被告因本案被警方列為通緝人士,2021 年 8 月 12 日上午,他經深圳灣口岸入境時被截停,同日被捕。

控方指被告腰帶與片段相似

控方指,被告案發時穿着一件中袖外衣、一件圓領有黑白老虎形的白色上衣及腰帶等,認為被告身材、髮型及部分衣著,與呈堂片段中的人一樣。

警方又從被告身上檢取的金銀扣黑色腰帶,經政府化驗師分析後,確認與片中人的腰帶色調、外觀上相似。

片段顯示林卓廷到場籲勿出閘

控方又播放由證人 A 拍攝的片段,顯示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到場,向市民了解襲擊事件經過,一把男聲稱「有人拎木刀」。林呼籲眾人不要出閘﹐稱「出面有好多黑社會,我已經聯絡咗元朗警區⋯⋯圍住啲證物先,唔好掂!」。

7 白衣人罪成囚 3 年半至 7 年 
1 人擬認罪 2023 處理

被告程偉明(63 歲)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指他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地鐵站參與暴動,及串謀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白衣人」襲擊事件中,10 人被控暴動、傷人等罪,其中 8 人的案件已審結,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被裁定罪成,分別判囚 3 年半至 7 年不等。除黃英傑外,罪成 6 人均提出上訴。

至於唯一脫罪的王志榮,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2021 年被起訴的鄧嘉民則擬認罪,案件排期於 2023 年 1 月 13 日處理。

DCCC 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