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三(11 月 1 日)在區院展開第 12 天審訊,獲准匿名的控方市民證人 A 女士完成共 3 日作供。
她於辯方盤問下確認錄取兩份口供期間,曾與他人談論事發情況,以及看過網片或報道,又同意原稱閘內人士大叫「過嚟呀」,惟在第二份口供加上的「唔好走」,可能是與朋友討論或看片後有混淆。
A 日前供稱白衣人「忍唔住跳入欄」。辯方周三問「『忍唔住』係估?」A 否認,但稱印象「模糊咗」。A 又同意,可能有與她「一樣鍾意睇熱鬧嘅人」在場逗留;而閘內人噴水後將距離拉遠,白衣人亦停止襲擊。案件周四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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