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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第三日盤問次被告 問閘內人「大家會係兄弟?」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第三日盤問次被告 問閘內人「大家會係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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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法官陳廣池審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岑頴欣代表。各被告的代表依次為: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李百秋、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鄭凱霖、大律師周慶澎、大律師黎建華、大律師曾敏怡。

庾家豪
次被告庾家豪(資料圖片)。

庾不同意形成傘陣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岑頴欣續盤問,播放元朗站閘內人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擲物的片段。庾同意,當時付費區內的人開傘擋閘外的白衣人,認為當時閘內約有 60 至 70 人。庾不同意,閘內有形成傘陣,但指自己是位於閘內人群。

法官指片段可見,閘內有白衣男右手持傘,左手「揸住個牌」。庾稱看到該牌寫上「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字眼。官問,會否認為該人是其中一個白衣人?庾指不會,「有機會白衣人掉(字牌)入嚟,佢執起唔定」。

控方質疑,庾當時可離開衝突現場,向庾指他當時繼續留守,是因人多勢眾,可增聲勢,為閘內人壯膽。庾不同意,但同意閘內人向閘外掉物件時,自己沒阻止及著人停手,強調注意力是放於閘外的白衣人。

控方質疑庾及其他閘內人
「動作之間有默契」

另控方指,庾於主問提及,聽到有人慘叫,遂轉向閘機、近 G 出口位置,並看到有白衣長裙女子及何桂藍受襲。

控方引片段指,庾在閘口位置曾兩次拉一名白衫男子向後,有一名黑衫背心男士亦有協助。官指,留意到白衫男位於閘機的紅色扇門外,當他被庾及另一男子向後拉時,他雙手放在閘機,借力向上以返入閘內。庾同意。

控方指,白衫男子沒回頭看被誰拉、縮腳褪入閘內,問庾「大家動作之間有默契」?庾答,白衫男當時是想保護被圍毆的人,而自己相信有「大家保護大家,免於白衣人襲擊」的信念,故認為白衫男有類似想法,「至於有冇默契…見到佢俾人打,拉返佢返嚟咁樣啫。」

控方問閘內人士為「兄弟」?

控方又問,大家都是閘內人士,即「大家會係『兄弟』?」庾稱,「唔會刻意用『兄弟』形容,好似好熟…或者我會形容出面有施襲者,付費區內大家都係受害人,大家諗法好接近係好合理。」

李百秋一度指提問屬猜測,官強調現為控方盤問,李稱此為假設性問題,沒有證據,一度指「你話反對無效咪反對無效囉」。官最終批准控方提問。

控方問,當在場有人嗌「兄弟」,會否覺得與庾有關。庾答稱,「除非佢拍一拍我同我講嘢,我唔會覺得佢同我講,我都唔會嗌佢『兄弟』。」

控方質疑庾有風險下仍選擇衝前

控方亦問,被拉的白衫男子,是否片段早前顯示右手持傘,左手持字牌的人?庾指,除非是其女友或作為公眾人物的林卓廷,指見過其他人後都不認得。

控方再指,庾將白衫男子拉後,是有風險下仍選擇衝前,質疑不符庾聲稱由始至終想保護女友。庾稱「我諗法有好多,需要保護自己,保護女朋友,保護在場嘅人,大家保護大家,一個人我保護唔哂」,又指當時「冇諗到咁仔細 ABCD」,重申女友當時沒受襲。

控方再指,庾兩度拉人向後,是兩次將自己置身危險當中,指庾當時「唔驚個情況」;以及協助協助閘內人不用受傷,之後再作衝擊。庾均不同意。

7 人被控在元朗站參與暴動

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罪指,7 人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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