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25 日 的「荃葵青遊行」原獲警方批准,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9 名男女事隔兩年被控串謀暴動等罪,其中 7 人早前承認屬於交替控罪的串謀非法集結罪,還押至周二(2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 9 至 12 個月監禁,其中因另案服刑 7 年的男子則加監 8 個月。
案情指,警方截查示威附近停泊的 3 輛車,分別搜出 29 支行山杖、戰術背心等;暫委法官王興偉指,本案「人力物力裝備上均有細意安排」,可肯定被告預期參與武裝衝突,或為參與者提供物資作對峙之用。由於涉及策劃,本案較同類型非法集結案嚴重。
就辯方求情指社會氣氛近月已趨緩和,法官指不能因此「對被告格外從寬」,會對其他較早應訊的被告不公,也會讓市民以為法庭姑息此類罪行。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有人呼「保重身體」、「着多件衫啊」。
官指本案精心策劃
警方制止於萌芽
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精心策劃」,「人力物力裝備上均有細意安排」,例如戰術背心、防毒面具、行山杖,可肯定他們當日加入非法集結時, 預期會有武裝衝突,或可向其他參與者提供物資作對峙之用。由於涉及策劃,本案較同類型非法集結案嚴重,涉案地點各處皆有堵路,亦有集結人士與警方衝突。
法官指,非法集結量刑應考慮其計劃、人手、地點、影響範圍及被告角色,例如是否曾安排、帶領或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而「本案正正是警方於事發當日破壞社會安寧的舉動制止在萌芽階段的一個例證」。
就辯方指被告沒參與當日下午於附近的示威活動,官認為不足以讓法庭採取較低的量刑基準,因被告未有參加當日於荃灣葵涌區的非法活動,「純粹是警方在他們出發時已將各人截停」,從他們身上及車上的裝備,「本席可以肯定各人是準備於當日下午參與非法集會」,而這些集會其後部分演變為暴動。
官:不應因氣氛緩和格外從寬
至於辯方指社會氣氛近月已趨緩和,而其中兩名被告陳慶龍和鄧可盈被截查時,並無可作攻擊他人的裝備,法官指「法庭不能因社會氣氛近月稍趨緩和,就對被告格外從寬」,這會對較早應訊被告不公平,也向市民發出錯誤訊息,誤以為法庭姑息此類罪行。法官又指,本案控罪重點在串謀,如被告身上有武器須負額外責任,不能就個別被告採取較低基準。
官指部分被告有前科
首被告就另案須服刑7年
法官引述各被告背景指,首被告謝信誠有 5 項定罪紀錄,包括管有藥物罪,另因參與非法集會及搶槍被判 7 年監禁。
次被告湯衛國修畢浸會大學樹木管理文憑,成為英國樹木學會會員,並創辦園藝公司,承辦政府各部門綠化項目。他有 2 項刑事紀錄,但年代久遠,法官指不會考慮。
第三被告梁啟彥是冷氣技工、沒有前科。第四被告則 2018 年畢業於浸會大學,案發時任職入境處助理員、後於 2022 年 3 月被辭退,保釋期間於浸大修讀樹木管理課程,後加入次被告公司工作。
第五被告簡子聰為自僱貨車司機 ;第七被告陳慶龍則為運輸工人,有 4 項刑事紀錄,包括販運危險藥物、管有槍械等,均於 2008 年被定罪。第九被告鄧可盈為中六程度學歷。
翻查資料,謝被指 2019 年 10 月 13 日,在彌敦道企圖搶走警員的散彈槍,2021 年被裁定「企圖搶劫」罪成,並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被法官謝沈智慧判處 7 年監禁,達區院判刑上限。
沒案底被告獲減刑一個月
法官指,已考慮辯方呈上的多封求情信,就其中 4 名被告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參考案例及武器性質,量刑起點分別定於 3 個月、6 個月及 9 個月。另考慮 5 名被告沒案底,就串謀非法集結罪,給予額外 1 個月刑期寬減。
經認罪扣減及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就本案判囚 10 個月的首被告最後加監 8 個月,即連同另案總刑期為 7 年 8 個月;次被告判囚 12 個月;第三被告判囚 10 個月;第四及第五被告判囚 12 個月;第七被告判囚 10 個月;及第九被告判囚 9 個月。
另外,法官指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的量刑起點為 15,000 元,認罪扣減後,次被告、第四及第五被告罰款 1 萬元,從保釋金扣除。
案情:警方搜出戰術背心、無線電等物
案情指,在案發日下午 5 時多,警方在衝突現場附近停泊的 3 輛車輛截查各被告,在其中一輛白色私家車發現 29 支行山杖、戰術背心及護甲、無線電收發機等。首被告穿黑色上衣,背囊內有護目鏡、口罩;第三被告身穿戰術背心,並搜出鐳射筆;第二被告承認為車主;第四被告被搜出彈丸、鐵製彈射器等。
另一輛黑色輕型貨車,第五被告承認是司機,當時穿黑色戰術背心,藏有鐳射筆、無線電收發機;車尾箱搜出一袋鋼珠、 3 支行山杖、戰術背心及面罩等,背囊內有一把鎅刀。第七被告為乘客,穿上黑色裝束。
另一輛深藍色私家車,有三男兩女被截停,包括第九被告,當時身穿黑色裝束。車內搜出一支約兩尺長金屬棒、鐳射筆、行山杖、護手脛、黃色頭盔、護目鏡、過濾器及濾嘴、無線電收發機。
9 人被控串謀暴動等罪
9 名被告依次為謝信誠(現34 歲,紮鐵工人)、湯衛國(現36 歲,商人)、梁啟彥(現29 歲,汽車技術員)、鄧志康(現27 歲,公務員)、簡子聰(現28 歲,運輸工人)、潘世傑(28 歲,機械技工)、陳慶龍(現37 歲,汽車維修員)、羅雅婷(44 歲,無業)及鄧可盈(現 26 歲,秘書)。9 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暴動罪,潘世傑及羅雅婷擬不認罪,定於 2024 年 3 月 15 日審訊。
DCCC117、1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