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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太子旺角|3 學生否認暴動等 7 罪 太子站長:被黑衣人包圍 供稱受襲者:見白衣人受欺欲調停

8.31 太子旺角|3 學生否認暴動等 7 罪 太子站長:被黑衣人包圍 供稱受襲者:見白衣人受欺欲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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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拘捕多人。3 名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 7 罪,3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二(8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 天審訊。

太子站及旺角站兩名港鐵站長早上出庭作供,當中太子站站長表示,當晚有人按下站內緊急掣,之後有黑衣人在月台包圍她與同事,她感害怕,故走入監察亭躲避。至警方到場後,才重置緊急掣。

報稱受襲的事主則指,當晚約 30 名黑衣人在列車上指罵市民,認為他們正在欺負市民,於是上前調停。雙方衝突其後升級,分別使用水樽、雨傘及長棍互相攻擊。事主又指,當時突遭黑衣人以削尖的行山杖刺頸,繼而被箍頸拉倒在地,再懷疑被彈叉擊中,造成 6 厘米血痕及腋下觸痛。

審訊周三(9 日)繼續,料事主繼續作供,並接受盤問。
太子站長:遭青年辱罵要求開車
警方到場後始重置緊急掣

太子站站長張寶貞憶述,當晚約 10 時 45 分,有人按下站內緊急掣,遂走至 3 號月台查看。她看見月台內有 4 至 5 名青年走近,並以粗口辱罵及要求盡快開車。張聞言未有理會,繼續走至監察亭,又留意到附近有一群人正在更衣,並以傘陣遮蓋。

張續指,當時愈來愈多黑衣人圍著她及 4 位同事,眼見情況開始失控,感到相當害怕,遂走入監察亭躲避。惟亭外有人持續敲打玻璃窗,又以鐳射筆照入亭內。警方其後步入月台,群眾漸漸散去。她見狀走出監察亭,並進入列車重置緊急掣。

旺角站長:乘客擋車門、感危險躲核數房
警方到場後決定關站

法庭早上傳召兩名港鐵站站長作供。旺角站站長黃婉玲指,當晚接近 10 時,看見車站控制室的閉路電視部分畫面轉黑,步出月台便發現電線被人拔去,同時有一批黑衣人聚集。黃於是返回控制室,其後從對講機得悉有乘客發生爭執,遂報警求助。

約 20 分鐘後,黃從對講機得知,上下月台均有乘客阻擋車門,致未能關上,另有 4 條扶手電梯被剎停。黃再發現有人不斷敲打控制室玻璃窗,自覺有危險,遂藏在核數房內,並通知同事前往安全地方暫避。至 10 時 48 分,黃獲告知警方已到場,於是走出去觀察,看到站內閘機及閉路電視均被損毀,隨即決定關閉旺角站,並安排疏散。

供稱受襲事主:黑衣人指罵白衣市民
欲調停被削尖行山杖刺頸

獲准匿名的事主 X 供稱,當晚用膳後乘港鐵回家,列車駛至旺角站時,他身處的首卡列車內,有約 30 名黑衣人與乘客口角,繼而動武。部分黑衣人其後在太子站下車,並指罵一名白衣市民。X 相信黑衣人正在欺負該名市民,於是上前調停。雖然部分黑衣人離開,但仍有黑衣人繼續與市民對罵。

雙方衝突隨即升級,有人使用滅火筒,致車廂內滿佈白煙,黑衣人則投擲水樽,揮舞手中雨傘和長棍。X 立即以手抵擋,惟突然被黑衣人以削尖行山杖刺頸,繼而被箍頸拉倒在地。X 馬上腳踢反擊,不讓對方靠近,並撿起地上膠喉抵擋。而黑衣人離開後,X 發現自己頸部有一道約 6 厘米長的血痕,腋下亦有觸痛,懷疑被人以彈叉攻擊。

同案一人早前認罪
判囚 40 個月

3 名被告均報稱為學生,依次為簡梓濱(22 歲)、連俊雄(20 歲)及卓嘉豪(24 歲)。簡梓濱被控於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連俊雄被控參與旺角站暴動及刑事損壞逾 81 萬元港鐵設施,另與卓嘉豪被控於太子站暴動,以及襲擊男子 X 及 Y。卓嘉豪另面對一項搶劫罪,即搶去女子 Z 的一部電話。

同案另一被告溫嘉霖(20 歲),早前承認在旺角及太子站參與暴動,屬 8.31 太子站事件中首名暴動罪成被告,被判囚 40 個月。另外 2 名被告,王茂俊和龍欣樺,先前缺席聆訊,遭法庭頒下拘捕令。

DCCC7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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