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蔡天鳳案Day21 職員確認鄺港智有款項在錶行、鄺球曾取支票

蔡天鳳案 Da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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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因人手不足,更新較慢請見諒。報道涵蓋庭上描述的案件過程細節,或會引起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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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錶行職員:就 Richard Mille 手錶交易
向鄺港智、蔡天鳳帳戶付款逾千萬元

代表鄺港智的大狀安華暉指,小休前問錯了問題,澄清是問鄺港智是否曾向錶行出售價值 900 萬元的手錶?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指,不是 900 萬元,據他的記憶是 1,050 萬元。

安華暉另向陳展示多隻手錶照片,着陳估價,問若鄺港智 2023 年出售這些手錶會賺到多少錢。陳逐一估算,價錢由 12 萬元至 360 萬元不等。辯方完成盤問。

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覆問時,引用一隻陳估算值 360 萬元的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手錶,指陳於 2023 年 2 月把此手錶交予鄺港智?陳確認。

郭莎樂再指,該手錶的證書日期寫上 2020 年 10 月 10 日。陳解釋是官方售出日期,售予第一手買家,而鄺港智是二手買家,確認該手錶曾放在錶行 18 個月。

郭莎樂再問,陳出售手錶時會盡量爭取最好的價格?陳確認。郭莎樂追問,陳會否為鄺港智留空間,讓對方轉售時亦可獲利?陳回應,當賣錶予鄺時,他會問老闆,亦會為鄺爭取最好價格,陳形容「Alex 係幾精明消費者,佢會比較其他鐘錶舖」。而陳如要爭取生意,亦會把手錶的定價,定得比其他錶舖低一點。

郭莎樂續就價值 1,050 萬元的手錶提問。陳指為該隻為 Richard Mille 的手錶,部分以現金支付予鄺港智,部分則為轉帳,按鄺港智的指示把餘款轉入蔡天鳳的帳戶,「唔知點解入落佢(蔡)戶口,但全都係佢吩咐我先入」。

陳於辯方盤問時確認,鄺港智有時會着他的客人直接轉帳至錶行戶口。陳於覆問時補充,鄺港智會介紹朋友買錶,鄺會稱「你畀個公司戶口我囉,我叫朋友入落去」。郭莎樂追問,錶行會否給予鄺佣金?陳指沒有。

郭莎樂並追問陳協助鄺港智繳交管理費一事。陳憶述,當時「Alex 打畀我、好緊急,要寫一張支票畀一間物業公司」,支付半年管理費。而當時鄺在錶行的戶口尚有餘款,所以錶行為鄺寫支票,款項在帳戶扣除。

10:42 錶行職員同意
鄺港智曾着客人直接轉帳到錶行

辯方大狀安華暉指,既然鄺港智亦曾向錶行賣錶,所以貴族錶行不是鄺獲得手錶的唯一途徑?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同意,但稱不知其他的來源。陳日前供稱,他透過名為 Eric Lee 的人介紹而認識鄺港智,安華暉指,其實 Eric 是鄺港智的舅父?陳指不知道。安華暉再指,在中國內地賣錶是利潤豐厚的生意?陳指不太清楚。

安華暉引述兩張發票,指鄺港智曾安排蔡母張燕花的姐妹及其姐妹的朋友,到錶行購買手錶?陳指當時他不在香港,故安排同事接待,但他亦不知道買家是誰,「記得當時 Alex 應該有上我哋公司,我唔知係咩人上嚟」。陳亦未曾聽聞張燕花的姐妹及其朋友到錶行購物。

安華暉形容,過去陳視鄺港智為好客人,鄺亦會向錶行出售名錶?陳同意。安華暉續指,陳與鄺關係友好?陳回應「關係其實就係買賣囉」。

安華暉追問,陳曾經邀請鄺港智到其寓所,鄺又曾與陳妻見面;鄺為人友善、容易相處,未曾使用暴力;鄺與陳曾到餐廳用膳,亦曾通電話,兩人不只於工作關係?陳一概同意。

安華暉再指,鄺港智告知陳,相關銀行戶口屬於鄺的前妻?陳指一開始不知道,及後才知道。安華暉又指,陳於 2020 年底至 2021 年初曾協助鄺港智繳交加多利山物業的管理費?陳一開始表示不記得。

安華暉續提到,當時鄺港智的父親鄺球到錶行取支票,但過程引起不快,陳亦有向鄺港智表達不滿?陳續指,事件應涉「一張十幾萬支票,係物業管理費」,當天鄺球到錶行,由其他同事接待,對方表示「鄺生攞支票」。陳遂致電鄺港智確認,但鄺球「一手搶走(支票)」,並說:「攞嚟啦,Alex 我個仔嚟㗎」。安華暉指陳隨後向鄺港智投訴鄺球?陳回應「應該係」。

安華暉提到,鄺港智又曾介紹陳,透過蔡天鳳的朋友到卡地亞購買珠寶,而獲得八折?陳確認,但指自己全程只與鄺港智溝通,而且亦不只一次購買珠寶。

安華暉另問,鄺港智有時會着他的客人直接轉帳至錶行(to your company)?陳確認,指一般涉及數十萬元。安華暉再指,鄺港智直接轉帳 900 萬元到錶行?陳表示沒有。

10:03 鄺港智一方盤問錶行職員

主控、資深大狀郭麗莎日前引用紀錄,指顯示蔡天鳳曾 31 次轉帳 2,615 萬元予錶行,但據發票紀錄只購買了約值 1,728 萬元的手錶,問似乎有額外付款?貴族錶行職員陳亮恒供稱不會,他解釋要在短時間內向警方提供大量單據,可能當時提供予警方的紀錄並非完整。

代表鄺港智的大律師安華暉,周四盤問陳亮恒,指當時陳已應警方要求,盡力提供錶行與鄺港智的交易紀錄,但警方取得的紀錄,並不能反映鄺港智與錶行交易的全貌?陳確認。

安華暉引述紀錄指,蔡天鳳的帳戶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有一筆 600 萬元轉帳,但錶行的發票沒有相關紀錄?陳庭上指,應是由公司轉帳予蔡的戶口,當時「應該係 Alex 賣嘢畀我哋,佢叫我哋入數畀蔡小姐」。

安華暉再指,相關款項最終轉入蔡母張燕花的戶口?陳指不是,而是由公司付款予蔡的戶口。陳又指,一般而言,當鄺港智挑選好手錶後,要付款時,鄺港智便會着蔡付款,陳指「我本身唔知呢個(蔡)咩人嚟」,他亦未曾與蔡聯絡。據陳所指,蔡的銀行亦未曾聯絡錶行。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謀殺罪指,3 人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指,3 人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