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英港人與保險代理被指詐騙提早領MPF 免起訴客戶:代理稱不需遙距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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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免起訴客戶:
將文件交被告處理轉會

兩名不認罪被告為時任富衛保險代理黃錦輝,及其客戶何遠文。黃被控 5 項串謀詐騙和 3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何則被控 2 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周一傳召獲免起訴的客戶陳嘉恒作供,他 2021 年年末與妻女使用 BNO 移民英國。他在庭上認出代理被告,又承認內地租約是虛假,稱「因為試盡晒都唔得,同太太商量想攞返筆錢」,最終決定使用「回鄉證方法」,即訛稱移民內地。

控方周二傳召陳的妻子曾嘉淇作供,她同獲免予起訴書,從英國返港作供。

曾確認,於 2021 年 12 月與陳及兩名女兒,使用 BNO 身分移民英國,她移英前一直在港從事銀行業,並從移英港人群組認識「法生」,得悉他可協助提早提取 MPF,遂與對方聯絡,她和丈夫並相約對方在 2021 年 9 月 23 日於尖沙咀會面,商討轉會事宜。

曾憶述,當日她將「法生」着她事前準備的「永久離港宣誓」表格、陳和曾的強積金和公積金資料,交給「法生」,以處理轉會手續,及後收到附有黃錦輝簽名的轉會確認文件。

曾:黃稱毋須「遙距宣誓」

控方展示黃錦輝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向曾嘉淇發送的訊息,提及若移英者持回鄉證,想「易拎啲」MPF 可聯絡他。曾確認,又指當時正申請英國生物辨識居留許可(BRP),但她對成功以英國的資料申請提取 MPF 的信心不大,故在收到該短訊後與黃討論。

同年 3 月 17 日,曾得悉無法以「英國方法」提取 MPF,遂與黃討論以訛稱移民內地的方法申請。她解釋,是遭 2 月 10 日的訊息「trigger」(觸發)此想法,但她同意並無打算移居中國內地。

曾又指,黃要求她與丈夫支付每人 9,000 元的「律師費」作宣誓之用,她問黃有否需「遙距宣誓」,獲告知「唔需要,佢(黃)會處理」。她另得悉需提供中國內地的租約證明,故自行準備了一個虛構地址。

控方另展示她申請提早提取 MPF 的表格,其表格被剔上永久性離開香港,地址為中山。曾指,不清楚誰填寫地址及剔上永久性離開香港,她亦沒有在律師席前宣誓。

曾確認 黃沒要求準備假租約

曾嘉淇在辯方盤問下指,2021 年 9 月與「法生」會面後,至 12 月赴英期間,她和丈夫均無打算以虛報移居英國以外的方法申請提取 MPF,惟移民需要一筆資金,故最終選擇虛報移居大陸的方法申請。

辯方質疑,黃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發送的信息並非邀請以虛報方式提出申請,而曾當時回應黃稱「不過我有回鄉證,有冇計呢?」曾不同意,指她發該訊息是為「查詢」,「想拎多啲資訊」。

曾補充,黃的訊息「暗示」她可使用「回鄉證方法」,加上她閱覽其他移英群組的訊息後,向名為「護法」的用戶查詢如何準備內地租約。她另同意,「法生」僅提及申請需要租約等文件,沒有要求她準備真確還是虛假的文件。

5 人被控 3 人認罪

本案共涉 5 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等 10 項控罪。當中黃錦輝、何遠文不認罪;另 3 名被告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日前認罪,准保釋候處理求情及判罰。

DCCC98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