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及室內設計公司東主,被廉署起訴於 6 年間串謀 17 名電工向機電工程署虛報工作經驗,誘使署方發出「電工 A 牌」。案件周二(21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 14 名電工擬認罪,押後至明年 3 月 10 日正式答辯及處理求情。
至於其餘 4 名被告,區院法官嚴舜儀應第五被告、第十六被告的申請,押後至 10 月 8 日提訊;以及應公司東主首被告、第八被告的申請,押後至 11 月 19 日提訊。
被控電工介乎 37 至 66 歲
本案被告為「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的東主封德立(59 歲),以及 17 名年齡介乎 37 至 66 歲的電工,包括溫炳雄、容友諒、麥國華、盧嘉亮、林壯復、鄧志豪、歐西慶、馮銳、黃傑瑜、李偉康、勞源益、方肇宏、文偉洛、許日舜、鍾志誠、許駿銘、陳俊英。
首被告封德立被控共 26 項串謀詐騙罪,17 名電工則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指,封德立與上述 17 名電工和他人,於 2018 年 2 月至 2024 年 10 月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機電署,即不誠實地向機電署職員虛假地表示該 17 名電工曾分別受僱於建一電力、建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中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永恆工程有限公司、青葉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新日工程公司、深德電業工程公司、藝記機電工程公司、達時行有限公司,從事設計、安裝及維修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職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行為,即為及代表機電署署長給予批准和向該 17 名電工及他人發出電業工程人員 A 級註冊證明書。
電業工程人員 A 級註冊證明書即「電工 A 牌」,據機電署網頁介紹,申請人必須具有課程證書、受僱及從事電力工程指定年期。持牌者可處理最高電力需求量不超逾 400 安培(單相或三相)的低壓固定電力裝置的電力工程。
DCCC60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