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歲機電署機械督察涉隱瞞「財仔」債務,詐騙儲蓄互助社(遮仔會)向他批出 3 筆合共 84 萬元貸款。他被控 3 項欺詐罪,案件周一(1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醫療報告,指關於被告失眠及背痛問題,與被告是否適合答辯相關。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惟稱「瞓唔到覺唔適合答辯,咁個個都唔適合答辯」,將案押後至 10 月中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0 歲機電署機械督察涉隱瞞「財仔」債務,詐騙儲蓄互助社(遮仔會)向他批出 3 筆合共 84 萬元貸款。他被控 3 項欺詐罪,案件周一(1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醫療報告,指關於被告失眠及背痛問題,與被告是否適合答辯相關。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惟稱「瞓唔到覺唔適合答辯,咁個個都唔適合答辯」,將案押後至 10 月中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電力工程及室內設計公司東主,被廉署起訴於 6 年間串謀 17 名電工向機電工程署虛報工作經驗,誘使署方發出「電工 A 牌」。案件周二(21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 14 名電工擬認罪,押後至明年 3 月 10 日正式答辯及處理求情。
至於其餘 4 名被告,區院法官嚴舜儀應第五被告、第十六被告的申請,押後至 10 月 8 日提訊;以及應公司東主首被告、第八被告的申請,押後至 11 月 19 日提訊。
機電署分判商涉於 2019 年,向署方一名高級工程師提供 4 萬元賄款,作為對方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外判及分判商的報酬。分判商的董事兼股東否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一(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承認事實指,兩份涉案的工程合約外判之後,均再分判予被告的公司。廉署 2019 年拘捕涉案的高級工程師,並在其辦公室發現一條可能有被告 DNA 的橡皮筋。上司供稱,工程師負責監督招標,但從沒申報與投標商有利益衝突。
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涉於負責工程合約時,隱瞞自己與分判商董事有私交,收賄 4 萬元,又涉與任職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的太太洗黑錢。工程師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周二(16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5 年 3 個月,並被充公 380 萬元。
辯方求情時,提到夫婦兩人的收入,無法應付兒子高昂的國際學校學費,及女兒在加拿大的生活費。法官胡雅文判刑時則指,法庭不會接納貪心、不能自控而犯案為求情理由。官亦指,身居要職的公務員,要維持足夠的透明度,而被告有份涉及的政府工程都會影響到公眾。
50 歲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向 4 名下屬訛稱家人患癌需要手術費等,借貸共逾 36 萬元,周一(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 10 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還押至 11 月 11 日判刑,候索取背景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欠債,擔心債主上門影響升職機會而犯案,透露他現已破產,又呈上曾任創科局局長及機電署署長的薛永恒,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讚揚其工作表現出色。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本案控罪嚴重,被告僅向其中一名事主還錢,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