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 40 歲葡籍音樂男教師,涉在網上發文籲外國出兵、眾籌軍費,他原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呈交轉介文件,被告被改控違反《國安法》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控方今呈上修訂控罪,辯方不反對,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 3 月 28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期間繼續還押。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4.7-13
Podcast: 上周焦點: 7.21首名非白衣人罪成囚33月 官:被憤怒衝昏頭腦 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首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案情指,他涉及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區院法官李慶年指,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當然,非白衣人一方以武力還擊、以暴易暴,也要付出代價」。官又指,被告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被憤怒衝昏頭腦而影響判斷…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也失去了自由,令人十分惋惜」。 控方的案件時序表披露,警方於事發約半年後,就「黑衣人」一方曾鎖定 22 名嫌疑人,而從片中辯認出被告的 17 個月後,律政司才就本案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 41歲男涉串謀煽動分裂國家囚5年 因案例不獲全數認罪減刑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 41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2022 年入境時被捕,原被控串謀煽動罪,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他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年。 法官練錦鴻指,被告扭曲歷史,妖魔化中國政府,稍有歷史知識的人,都知其建議「不符史實、不合情理」,指他對國際政治生態無知。官又指,外國政客為其所屬國家的利益,以香港被壓迫為借口,打壓及抵制中港,有關帖文會令人誤以為得到外國助勢,受扭曲的邏輯及膚淺口號影響,摧殘社會秩序。 官稱,被告移民外地後理應已「效忠別國」、身在「安全之地」,但他煽動港人對中港的仇恨,鼓勵以暴力推翻香港政府和宣揚香港獨立,將案件訂為「情節嚴重」,以 78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呂世瑜案」案例,「情節嚴重」者刑期下限為 5 年監禁,故即使被告認罪,亦不獲全數減刑。 黎智英案|李宇軒完成作供 陳梓華供稱經李柱銘聯絡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上周續審。第四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2020 年 7 月曾與同案被告陳梓華談及國際及社運形勢,認為會面對「樽頸」及「權力真空」,因此需要「枱面人」離港組「流亡政府」。 法官李運騰追問,當時《國安法》已實施,為何李宇軒仍考慮「浮上枱面」?李宇軒解釋,「因為唔企出嚟,香港依然會被中國共產黨控制嘅香港政權統治,所以已經跌咗入一個有政治逼害嘅環境入面。即係,已經夠差」。 他在盤問下另同意,在《國安法》生效前,認為眾籌、遊說等工作均合法,又指《國安法》條文含糊、詮釋廣闊,「全球嘅人都適用」。法官李運騰問,那他當時為何不停止國際遊說?李宇軒指,覺得「北京會搬龍門」,「如果北京覺得你係政敵嘅話,無論你繼續定唔繼續去做,佢都會搵到方法去政治檢控你」。 第五位從犯證人陳梓華作供則提到,2019 年 6 月「G20」眾籌登報行動時,因眾籌平台扣起資金,他們需要一筆「過渡性貸款」,遂透過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覆指計劃符合他們的政治主張,黎願意墊支 500 萬元。 11.12大老山隧道兩女生暴動無罪 官拒納警供詞指巧合到匪夷所思 2019 年 11 月,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警民衝突。3 名恒大女學生涉於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3 人事隔兩年半被控一項暴動罪,一人認罪,還押至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