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的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在搬遷限期後,以民事控告 67 名拒絕遷出的居民。當中 13 人和解不果,「平屋」要求恢復法律程序,被區院司法常務官拒絕。「平屋」提出上訴,案件周五(20 日)於區院處理。
有居民申請法援,按例須暫停法律程序 42 天,而「平屋」一方則申請擱置暫緩,要求繼續處理案件。「平屋」代表指,法庭應盡快處理案件,本案會影響公眾利益,因重建大坑西邨非為「平屋」個人利益,而是為廣大市民,低收入家庭提供住屋。官最終批准「平屋」的申請。
由於上訴涉及和解會議的判決,而和解會議早前以非公開形式處理,故案件隨後閉門處理。據了解,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聽取陳詞後押後頒下判決。此外,有居民周五獲批司法覆核許可,她早前入稟要求法庭推翻平屋逐出單位等決定(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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