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早前在內地完成服刑,上周一( 22 日)早上被押返香港,隨即因在港涉及一宗爆炸品案被捕。她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藏有危險藥物 2 罪,周二( 30 日)完成隔離後,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出庭。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應控方要求,押後兩案至 10 月 12 日再訊,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由當值律師代表的喬,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庭上所見,喬束黑色短髮,以白色恤衫及黑色外套應訊,精神不俗。聆訊期間,她表現平靜,不時望向控方及公眾席,並在書記讀出控罪後,輕聲表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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