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9 月,案發時 22 歲無業女子訛稱受內地公安指示,誘拐內地來港的女大學生到離島酒店,並向其父勒索 2 千萬元贖金,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周三(7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6 個月。 法官李慶年表示,本案整體犯案情節十分嚴重,若非警方行動迅速,「恐怕匪徒仍會得逞」。官又指,本案有犯罪集團等 5 項加刑因素,亦不接納被告受威逼,「佢又唔係去咗『KK 樂園』」,而被告在警方調查至庭上作供,均不斷誤導,毫無悔意。 案情指,被告涉及的行騙團夥曾以事主的裸體截圖,向事主的父親聲稱已綁架事主,勒索 2 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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