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2歲女涉自稱中國公安特工 誘拐內地生勒索2千萬元 被告否認串謀欺詐稱同受騙

22歲女涉自稱中國公安特工 誘拐內地生勒索2千萬元 被告否認串謀欺詐稱同受騙
2021 年 9 月,一名案發時 22 歲無業女子涉受自稱內地公安指示,誘拐一名內地來港的女大學生到離島酒店,並向其父勒索 2 千萬贖金。正還押的被告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案件周三(19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開審,由法官李慶年審理。

事主稱於案發前約一個月抵港,後收到自稱內地公安來電,指她涉洗黑錢;又在一次視像通話中,被逼脫衣服證明自己並非「疑犯」。事主之後被自稱為中國公安特工,名為「林金蓮」的被告誘拐至酒店房內,行騙團伙再以事主的裸體截圖,向事主父親稱已綁架事主,勒索 2 千萬元。事主及後由警方救出。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指自己亦受騙,受自稱公安人士威脅行事,對勒索一事不知情。控方則於庭上反駁,指被告多月來按指示,以電話嘗試詐騙不同港人,每月收取 1 萬元底薪,更於觀塘租用辦公室,是犯罪團伙一員。

Read more

冒警騙老翁逾44萬元 19歲學生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冒警騙老翁逾44萬元 19歲學生認罪判入勞教中心
一名 19 歲學生涉於 2022 年 3 月,與不知名人士串謀欺詐一名六旬老翁,包括上門自稱香港輔警,兼出示虛假委任證,要求老翁轉帳逾 44 萬港元至其他銀行戶口。該學生早前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冒充公職人員 2 罪,還押至周五(10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另須向事主支付 10 萬元賠償金,即裁判法院最高賠償金額。

案情指,事主曾收到一名自稱公安男子來電,指事主涉於內地「洗黑錢」,須接受調查。被告被捕後,供稱自己同樣受騙,指該名自稱公安男子,同指被告於內地涉刑事案,須付款方可除名,否則須按其指示行騙。被告稱自己沒有錢,最後選擇後者。

辯方引述報告指,被告適合判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一度質疑,勞教中心拘留時間僅 6 個月,與控罪一般以年計的監禁刑罰不相稱,又強調受騙非藉口。惟最後考慮事主年齡、認罪,故優先考慮監禁以外選項,終判入勞教中心。

Read more

被控 2019 年 8 月兩處非法集結 「王婆婆」開審後改認罪 判囚 32 周

被控 2019 年 8 月兩處非法集結 「王婆婆」開審後改認罪 判囚 32 周
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被指在 2019 年 8 月在港鐵鰂魚涌和太古站參與非法集結,案件周三(13 日)展開為期 30 天的審訊,惟王於開審後指「咁樣龜速審訊,我唔死喺獄中都幾難」,改為認罪。

王又稱,曾因本案在內地被公安關押,裁判官促控方確認,控方指需時 3 至 4 個月;王稱不欲等候,亦不求情。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王當時戴頭盔、印有「黑警」字樣的袋,反映有計劃行事,又指資料顯示她未有在外地被起訴,不構成減刑理由,最終判囚 32 周。

翻查資料,王於 2022 年 2 月主動撤銷擔保,料扣除還押日日數後,將於短期內出獄。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