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28 日審訊,黎智英第 36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10 日盤問,提到同案被告陳梓華早前供稱,於 2019 年 12 月與黎見面時,黎提及初選的好處,並著陳呼籲年輕人多關注。黎則於主問時否認曾作相關言論,又指自己沒留意初選。
控方引訊息顯示,黎同月較早前與民主黨李永達討論到初選,並著對方聯絡徒弟李兆富,指對方熟悉投票軟件可提供協助。黎確認曾介紹李兆富予李永達認識,但不記得誰先提出初選,指當時在泛民間已有所聽聞。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早前供稱沒留意初選 盤問下承認在意 願為測試投票程式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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