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一(24 日)在高院處理鄒的「換官」申請,由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處理,暫訂下周五(7 月 5 日)頒布裁決。
鄒幸彤引案例指,有份審理的黎婉姬在支聯會另案,曾經閱讀不向辯方披露的控方「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文件,屬於觸及「外部訊息」,達到有機會偏頗的門檻。鄒又指,法官在審前已看到對支聯會的嚴重指稱、對證人的描述,形容情況「非常不理想」。
李運騰質疑,他都要先看過有關文件,才可判斷黎可否審理此案,指若按鄒邏輯,「我哋 3 位都唔審得」,法官亦先後引控方開案陳詞、案中案等情況,質疑鄒的理據。控方則指據案例,「換官」須是非常例外才可成立,因專業法官會把無關材料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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