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經審訊被裁定 3 項欺詐罪成,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官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被告並非在行使教師職權的情況下獲利,惟指他「從一開始」便打算欺騙校方,明顯知道往後需長期隱瞞,但為取得薪酬而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官又指,被告影響校譽,加上他歸咎於自己「死板」地理解廉署要求,拒納他有真誠悔意。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經審訊被裁定 3 項欺詐罪成,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官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被告並非在行使教師職權的情況下獲利,惟指他「從一開始」便打算欺騙校方,明顯知道往後需長期隱瞞,但為取得薪酬而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官又指,被告影響校譽,加上他歸咎於自己「死板」地理解廉署要求,拒納他有真誠悔意。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男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正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裁判官施祖堯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 3 項欺詐全數罪成,押至 9 月 15 日判刑,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被告保釋,但強調仍有機會判監。
裁判官指,即使接納廉署曾要求被告不要披露受查,被告仍不能自圓其說,因聘用合約列明須向校方披露有否受查,被告明知無法履行仍簽署,唯一意圖是希望繼續受聘及避免處分。官指,若被告有意遵守廉署警告,最簡單是不簽約。至於被告遭起訴後,直至被傳媒報道才向校方交代,官認為他是深知「紙包不住火」才選擇通知校長,唯一意圖是繼續欺騙啟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