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經審訊被裁定 3 項欺詐罪成,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官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被告並非在行使教師職權的情況下獲利,惟指他「從一開始」便打算欺騙校方,明顯知道往後需長期隱瞞,但為取得薪酬而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官又指,被告影響校譽,加上他歸咎於自己「死板」地理解廉署要求,拒納他有真誠悔意。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經審訊被裁定 3 項欺詐罪成,周二(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28 天。官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施祖堯接納被告並非在行使教師職權的情況下獲利,惟指他「從一開始」便打算欺騙校方,明顯知道往後需長期隱瞞,但為取得薪酬而以身犯險、心存僥倖,咎由自取。官又指,被告影響校譽,加上他歸咎於自己「死板」地理解廉署要求,拒納他有真誠悔意。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男助理教師,被指向校方隱瞞正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裁判官施祖堯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 3 項欺詐全數罪成,押至 9 月 15 日判刑,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被告保釋,但強調仍有機會判監。
裁判官指,即使接納廉署曾要求被告不要披露受查,被告仍不能自圓其說,因聘用合約列明須向校方披露有否受查,被告明知無法履行仍簽署,唯一意圖是希望繼續受聘及避免處分。官指,若被告有意遵守廉署警告,最簡單是不簽約。至於被告遭起訴後,直至被傳媒報道才向校方交代,官認為他是深知「紙包不住火」才選擇通知校長,唯一意圖是繼續欺騙啟聾。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男助理教師,涉向校方隱瞞正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否認 3 項欺詐罪,案件周二( 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被告供稱,自廉署人員首次搜屋,至其後多次續保,均被叮囑因任教津貼學校,不可披露受查一事,故簽約及任職期間沒向校方披露,否則「一定會」講。
控方指,被告曾任入境處主任,理應清楚虛假陳述的意思,質疑他明知簽約不披露受查,有機會觸犯法例,仍選擇隱瞞。被告重申,當時真誠相信廉署人員的警告。控辯雙方完成舉證,裁判官施祖堯押至 6 月 30 日結案陳詞,被告准以 5,000 元繼續保釋。
路德會啟聾學校一名男助理教師,涉在受聘及擔任教師期間,向校方隱瞞正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被告否認 3 項欺詐罪,周一( 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
該校校長供稱,被告分別於 2022 年及 2023 年受聘為合約及常額教師,惟兩次與被告簽合約時,對方均沒告知校方自己正受查。校長稱至 2023 年 12 月,才在報章上得知被告遭起訴。他在控方提問下指,若知被告正受查不會聘用,形容自己及學校「好似俾佢呃咗咁」。控方完成案情,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周二( 16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