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歲內地女子涉申請「高才通」時,虛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被控串謀詐騙罪。她不認罪受審,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獲裁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家庭年收入逾 250 萬元,曾一筆過以 541 萬元在深圳置業,似乎符合「高才通」以年收入申請的 A 類計劃資格,而申請由中介代辦,中介或為更易賺取 52 萬元中介費從中作梗,「靜靜雞」偽造學歷,申請需具指定學歷的 B 類計劃,被告或遭中介欺騙。
法律101|甚麼是「串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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