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3 名常任法官之一、現年 76 歲的李義,獲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再度任命」為常任法官,特首李家超接納推薦,並指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作出任命。
據《終院條例》,常任法官退休年齡為 70 歲,特首可延期不超過 2 次、每次續期 3 年,即總共可延任 6 年。翻查憲報,李義已分別於 2020 年及 2023 年獲兩任特首兩次延任,即已達到法定上限,不可再延任。
司法機構回覆確認,李義目前的任期至明年 3 月屆滿,按條例規定不能再次延任,但解釋今次乃根據另一條文推薦特首「再度任命」他為常任法官,而據該條文,「一名年屆 70 歲或以上的現任常任法官,即使他的任期延任屆滿後,仍可再獲委任為常任法官」。
翻查資料,終院共有 5 名已退任的前常任法官,當中 3 人屆 65 歲退休年齡後離任,而列顯倫與鄧國楨分別獲延任至 66 歲及 71 歲(見內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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