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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
立法會周四通過再度任命李義 僅一議員發言 陳國基稱考慮了終院繼任安排
特首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擬「再度任命」李義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立法會周四(16 日)審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動議的議案,僅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有發言。議員以舉手形式投票,在沒人反對、過半數贊成下通過,審議過程大約 10 分鐘。
陳國基提及,是次委任是考慮了終院及高院未來數年繼任安排等,指再任命對維持終院的高水平運作有關鍵作用。林新強指,法官只會根據法律作出判決,如議員對判決有很大意見,可修訂條文、「完善」法律,希望議員支持任命以彰顯司法獨立。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5.9.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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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義獲薦留任 曾指法院基本職責確保審訊公平 認同替代法律框架保障同性伴侶
獲薦「再度任命」為常任法官的李義,至今在終院任職 25 年,參與審理過多宗重要上訴案。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院一致裁定鄒幸彤 3 人得直,引李義在另案判詞指出,法院的基本職責是在法律可行方法下,確保審訊得以公平進行。
在黎智英保釋案、呂世瑜案,李義與其餘 4 名法官一致裁定兩人敗訴,裁定《國安法》設更嚴格的保釋門檻、認罪減刑的幅度受刑期下限約束。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李義與張舉能、歐頌律看法一致,認為詮釋法例時應側重維護廉署調查保密,裁定林敗訴。
在岑子杰司法覆核案,李義、霍兆剛一同撰寫判詞,認為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獲取合法性的身分認同。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獲薦留任 已屆最高退休年齡 司法機構:另據條文再度任命
終審法院 3 名常任法官之一、現年 76 歲的李義,獲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再度任命」為常任法官,特首李家超接納推薦,並指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作出任命。
據《終院條例》,常任法官退休年齡為 70 歲,特首可延期不超過 2 次、每次續期 3 年,即總共可延任 6 年。翻查憲報,李義已分別於 2020 年及 2023 年獲兩任特首兩次延任,即已達到法定上限,不可再延任。
司法機構回覆確認,李義目前的任期至明年 3 月屆滿,按條例規定不能再次延任,但解釋今次乃根據另一條文推薦特首「再度任命」他為常任法官,而據該條文,「一名年屆 70 歲或以上的現任常任法官,即使他的任期延任屆滿後,仍可再獲委任為常任法官」。
翻查資料,終院共有 5 名已退任的前常任法官,當中 3 人屆 65 歲退休年齡後離任,而列顯倫與鄧國楨分別獲延任至 66 歲及 71 歲(見內文表)。
李義獲薦留任 曾指法院基本職責確保審訊公平 認同替代法律框架保障同性伴侶
【法生咩事】EP.23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雙方如何解讀外國代理人條文?法官有何質疑?
「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 《國安法》實施細則的這一句,成為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上訴的主要爭議點,律政司的解讀為何受到幾位法官質疑?對於辯方所指「公眾利益豁免權」範圍窒礙抗辯,法官又對律政司一方提出了甚麼質疑?今集「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終院法官關注若支聯會能證非「外國代理人」仍否有罪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法律101|何謂刑事審訊中的「公眾利益豁免權」(P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