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國安案中, 4 人承認「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10 月 22 日被判囚 30 至 36 月及教導所。被告之一王逸戰求情時,被控方質疑他在網上發表的公開信,顯示他並無悔意。法官一度要求辯方考慮召開「紐頓聆訊」處理。
雖然最後在該案中並未召開「紐頓聆訊」,但這個較少聽聞的程序,究竟從何得名?甚麼情況適用?
「賢學思政」國安案中, 4 人承認「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10 月 22 日被判囚 30 至 36 月及教導所。被告之一王逸戰求情時,被控方質疑他在網上發表的公開信,顯示他並無悔意。法官一度要求辯方考慮召開「紐頓聆訊」處理。
雖然最後在該案中並未召開「紐頓聆訊」,但這個較少聽聞的程序,究竟從何得名?甚麼情況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