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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暴動案14人無罪9人已離港 律政司就其中13被告上訴求重審 包括社工陳虹秀

兩暴動案14人無罪9人已離港 律政司就其中13被告上訴求重審 包括社工陳虹秀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年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暴動」罪,共 14 人判無罪,當中陳虹秀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就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分成兩案提出上訴,並於 2021 年 12 月引用《區域法院條例》重新拘捕各被告。案件周二 (17 日) 於高院上訴庭處理,料需時 2 天,其中 9 人仍然缺席聆訊。

就涉及陳虹秀的案件,上訴方稱,陳在灣仔現場逗留約 20 分鐘,又曾「嗌咪」高呼「唔好開槍呀」等字句,直指其行為是便利、協助或鼓勵暴動,認為原審裁決出錯,至少應裁定陳表證成立;另有其他答辯人在場被捕,片段顯示有答辯人曾執拾磚頭及跌倒。

上訴方重申,終院於盧建民一案已作出釐清,串謀暴動者不一定親自參與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而是可以支持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又指原審未有充分考慮證據,故案件應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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